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经上级主管部门批示,我校研究决定对2020年招生考试方案做出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现场校考,专业考试改用提交考试视频,实行初复试一试完成。

所有专业取消现场校考,调整初复试专业考试内容要求,一试完成。考生须按照《2020年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招生简章(调整版)》及《2020年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专业考试样考视频1》的要求,自行完成考试视频录制,并按我校要求的时限邮寄到我校。报考多个专业的考生,每报一个专业应提交一份视频。我校将组织评委统一进行视频考试评分。

二、外考区专业考试调整

疫情前,黑龙江、吉林、北京、河南、成都考区初试已合格的考生,取消现场复试,须按照《2020年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招生简章(调整版)》及《2020年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专业考试样考视频2》的要求,自行完成考试视频录制,并按我校要求的时限邮寄到我校。参加多个专业复试的考生,每参加一个专业应提交一份视频。我校将组织评委统一进行视频复试考试评分。

三、报名及报名缴费方式

1、网上报名及报名缴费

报名时间:5月28-610日。考生须按网络报名工作要求将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我校指定邮箱sycmwdxx@163.com。经审核通过后的考生方可缴费。我校将于6月11日-6月15日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审核合格的考生予以邮件回复和电话通知。审核通过后的考生方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报名办法详见《2020年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招生报名缴费及视频考试规则》。

缴纳报名费时间:20206月16—6月20日。考生须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中国建设银行网上缴费平台缴纳报名费。未按时缴纳报名费的考生,将取消参考资格。

2、初复试一试完成的考生:须按缴费时间一次性缴纳初复试报名费;疫情前已完成我校现场报名的考生须按缴费时间进行所报专业的复试缴费。

3、外考区初试已合格的考生:须按缴费时间进行复试缴费。

四、考试资料邮寄

考生须邮寄提交的考试材料包括:1、专业考试视频文件;2、考生现就读学校开具的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文化课成绩证明及学生鉴定;3、考生承诺书。邮寄截止时间:20206月25日。逾期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五、注意事项

1、请考生认真阅读《2020年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招生简章(调整版)》、《2020年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招生报名缴费及视频考试规则》、《2020年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专业考试样考视频1》、《2020年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专业考试样考视频2》。

2、请考生务必在6月25日前,邮寄相关考试资料。

3、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如遇上级主管部门考试政策发生调整,我校将及时另行公告。

4、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024-23916549、23791280

缴费咨询:13224247773

考试咨询:17824950084

接受咨询时间: 周一到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5、邮寄地址

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招生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邮编:110818

联系电话:024-23916549、13236626659

联系人:张老师

请考生密切关注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官网(网址:http://sycm.edu.cn/wdxx/)和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考试安排。录取结果将于20207月公布在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网站。

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

2020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