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招生方案
3)报名学生:200元/个,通过户外招生活动索取信息资料,经过招生老师回访跟踪后报名的学生,提成奖励(获得分成的包含小组团队每位成员、招生老师)
4)如果该幼儿入园不满一学期即退托,该老师的招生奖励要如数追回。
5)该奖励由招生办主任于次月3日前公示在园务展板上。
附加总体说明:每次户外招生活动结束后,需要在前台填写(户外招生活动明细表),并报告给招生办主任确认;同时如果未按照园长、招生办主任提出的要求完成户外招生活动的工作人员,不予享受招生活动奖励政策。
一、招生人数
市幼儿园东校区(九天南路):小班90人
市幼儿园南校区(红兰南路93号):小班120人
市幼儿园北校区(海新西路8号):小班200人
二、招生范围、对象
凡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户籍、住址在台城老城区(东至通榆河,南至泰东河,西至东台镇行政所辖区域,北至经济开发区)、身体健康、智力正常的幼儿均可报名。
三、招生时间、地点
请家长陪同幼儿于20xx年7月10日上午8:00——11:00带户口簿、房产证、身份证原件及两张两寸幼儿照片就近到市幼儿园相应园区报名。
四、收费标准
保育教育费每生1600元/学期(录取后收费)
五、录取程序
幼儿报名时,家长可以为幼儿自主选择两个园区作为第一选择和第二选择(注:南校区、东校区不可同时选)。录取新生时,如果“第一选择”该园区的幼儿数超过该园区招生计划数时,则从“第一选择”该园区幼儿名单中采用电脑派号的方法产生该校区新生录取名单;如果“第一选择”该园区幼儿数不足计划招生数,则所差名额从“第二选择”该园区幼儿中电脑派号产生。
六、注意事项
一经发现使用假户口本、冒用他人姓名入学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园区间幼儿不调整。
幼儿园招生方案3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河南省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豫政办【20xx】63号)、《平顶山市幼儿园招生实施方案》(平教普【20xx】24号)和《x县幼儿园招生实施方案》x教体【20xx】91号文件精神,结合中心校实际,制定幼儿园招生实施方案。
一、招生时间
幼儿园每年秋季招生。具体时间见幼儿园招生简章,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幼儿园招收身体健康(无慢性的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3-6周岁幼儿。
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设置的幼儿园幼儿园招生方案,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有条件的应当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子女入园。
幼儿园对烈士子女、家中无人照顾的残疾人子女、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单亲子女等入园,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予以照顾。
二、招生计划
1、核定招生计划。各幼儿园根据办园标准和幼儿园规模科学核定招生计划。
2、发布招生简章。各幼儿园通过网站或在社区显著位置张贴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
3、组织报名。幼儿家长携带招生简章中要求的相关证件到幼儿园报名。
4、体格检查。幼儿在入园前,须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三、职责分工
中心校负责制定本辖区内幼儿园招生方案,统筹、监督辖区内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实施。
四、有关规定和要求
1、公开招生信息。各幼儿园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时间、、招生程序、收费项目和标准。
2、科学核定控制班额。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核定班额,各年龄段实际班额超过省、市定班额的人数最多为5名。
3、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有关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并做好公示。
幼儿园招生方案4
为了切实维护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根本利益,满足校内适龄儿童入园的需求,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特制定20xx年秋季新生入园方案。
一、:本校教职工子女,适龄健康儿童
托班:年龄为2周半(20xx年9月1日—20xx年2月29日出生)
小班:年龄为3周岁(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年龄为4周岁(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年龄为5周岁(2012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
二、报名时间:
20xx年4月17日—4月18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40—17:00
三、报名办法:
1.报名程序:
带幼儿到包河区保健站进行“幼儿入园体检”→携带预防接种卡到接种医院查验盖章(未完成的疫苗接种需开补种单)→报名登记→获取缴费账号和密码→网上缴费(具体操作方法和费用见园内公告)报名前准备完成;4月17-18日当天完成;等通知
2.报名材料:
(1)入园体检表;
(2)幼儿保健手册;
(3)预防接种本(原件、补种单或查验章页面的复印件);
(4)出生证;
(5)户口本;
(6)幼儿1寸免冠近照2张;
(7)家长身份证和工大个人信息门户ID号(须填写在报名表上);
(8)工作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9)打印学校信息门户3-4月“个人工资查询”页面截图。
(10)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上材料(其中两项需要复印件)到幼儿园报名。
3.各班幼儿人数按省一类园要求严格控制,招满即止。
四、温馨提示
由于招生数量有限,望各位家长务必准备好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来园报名,缴费。
幼儿园招生方案5
幼儿园是基础教育的奠基阶段,是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幼儿园招生,关系到千家万户,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是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难点问题。本着服务社会、方便群众的原则,我园20xx年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名额:
小班100人。
二、招生对象:
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出生。
三、招生条件:
1.子女户口随父母在安海镇区(兴胜、海东、鸿塔、复兴、东鲤、镇直、型厝、西安、安东)的'独生子女。
2.户籍报户(或迁入)、办理独生子女证(光荣证)的时间为20xx年1月1日前。
3.一名幼儿只能选择安海幼儿园或安海苗苗中心园其中一所的“xx园20xx年新生入园申请表”进行填写,如发现重复者,将一律取消两个园所的入园登记资格。
4.健康体检合格。
四、录取程序:
1.20xx年5月6日发布招生方案。
2.20xx年6月17日上午9:00-11:00来园领取“安海幼儿园20xx年新生入园申请表”。
3.20xx年7月5日上午8:30-11:30持以下资料到幼儿园核对: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口扉页,户主页、父母一方页和幼儿页】
(2)独生子女证(光荣证):原件【须加盖单位计生专用章】、复印件【全册复印】
(3)镇计生证明。
(4)预防接种卡。【全册复印】
(5)安海幼儿园20xx年新生入园申请表。
4.20xx年7月6日根据招生计划及幼儿登记情况送镇招生领导组审核。
5.20xx年7月15日公布审核结果。
五、其他事项说明:
★户口簿与独生子女的幼儿姓名必须一致,若有出入必须到相关部门盖校对章,否则不予办理。
★若登记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将在各级的监督下采取现场抽签并公示名单后发出入园通知书。
幼儿园招生方案6
一、指导思想:
依据xx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园”及便民便利、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落实随迁子女的入园政策,尽力满足学区内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努力做好20xx年学xx幼儿园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按区教育局托幼办统一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和招生细则。
2、坚持率先满足3—6岁接受全日制正规的学前教育为主的原则。
率先保证3—6岁幼儿接受正规的学前教育,满足入园要求。3岁前婴幼儿的早期教育将通过幼儿园早教指导站提供不同的服务与指导。
3、坚持按照市相关要求设定班级数和班额数。
按要求严格将班级数和班额数控制在《学年度幼儿园教育事业计划》规定的范围内,20xx学年我园共开设6个班,小班2个,每班25人;中班2个,每班30人;大班2个,每班35人。
4、关于来沪随迁子女的入园。
在保障本市户籍适龄子女入园的基础上学额有余的,可依据来沪人员持《xx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持有年限等条件设定优先顺序,安排随迁子女入园。同时,孩子须持有本市临时居住证件。无法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可自行选择到民办幼儿园就读。
三、与条件:
根据区教育局《20xx学年xx幼儿园招生意见》精神以及行政的讨论,结合本地区地域特点,制定以下要求:
(一)
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条件
1.户籍及居住所在地为xx市xx社区所辖各居委会、各村的幼儿。
2.因特殊原因未报xx市户籍的练塘镇辖区幼儿,父母一方必须持有xx市户籍,并持有所属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书记签字),方予认可。
3.居住于本镇范围内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入园幼儿户籍应跟随父母。父母一方持有《xx市居住证》且积分满120分,入园幼儿已经取得《xx市临时居住证》,并持有招生区域内居住证明。
(三)自主招生条件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我园实际情况,自主招收一部分常住于本镇范围内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条件优先顺序依次为:
(1)父母一方持有《xx市居住证》,幼儿持有《xx市临时居住证》,持有招生区域内居住证明。
(2)父母一方持有《灵活就业证明》满两年(20xx年7月31日前办理的)和《xx市临时居住证》满三年(20xx年7月31日前办理的),幼儿持有《xx市临时居住证》,持有招生区域内居住证明。
四、招生人数:
小班2个班级,共50名幼儿;
五、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1、方案制定:5月4日制定本园招生方案并上交教育局。(与镇社会发展事业科共同商议制定,并有镇社会发展事业科确认盖章)。
2、公告发布:5月5日开始向社会公布本园招生入园招生计划、招生区域范围、幼儿园性质、等级、收费标准、招生电话及报名的要求和日期等。
3、招生时间:5月30日、31日、6月6日为全区公办幼儿园统一招生登记时间。
4、报名材料准备:
(1)在规定的时间内,符合招生条件的上海市户籍幼儿,由家长带领(一般情况下幼儿须到场),带好四证原件到幼儿园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带好户口簿、身份证(父母)、幼儿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原件到我园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2)在规定时间内,符合招生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由家长带领(一般情况下幼儿须到场),带好带好户口簿、身份证(父母)、幼儿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证件以及招生条件中的相关证件和证明到幼儿园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5、材料查阅审核:幼儿报名登记入园,家长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幼儿园招生工作人员认真核查相关证件,仔细核对家长所填信息,登记幼儿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户籍所在地、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号码;父母姓名、身份证号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确保幼儿的报名材料真实、完整。
6、发放通知单:6月13、14日发放本地区适龄幼儿入园通知单。
7、自主招生时间:8月15日至8月25日为自主招生时间。(在学额未满情况下非户籍幼儿根据登记报名资料的情况进行录取)
六、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
1、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招生前的准备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
招生小组成员:
2、设立幼儿园招生电话,耐心接待家长咨询,妥善处理好各种问题。
招生责任人:胡老师
3、对全体领导小组成员和全体教职员工开展招生工作培训,领会招生工作精神,熟练掌握招生政策、法规,做好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幼儿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的查验、登记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性。
4、与镇卫生院协调确定新生入园体检日期,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园。
请广大家长在看到公告后将相关信息相互转告,同时希望本次招生工作能得到各位家长的理解、配合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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