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户口及党团组织关系

(一)户口关系转移

户口迁移: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学生、桂林市辖区的户口不需迁入我校。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学生户口是否迁入学校,由学生本人决定。需要把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请在开学报到时把落户相关材料交给学院(部),逾期恕不办理。若将户口迁入学校,在校期间使用户口需到学校户籍科借用,在校期间户口不允许迁离学校,毕业时须凭毕业证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入注意事项:①户口迁移地址:王城/育才校区:广西桂林市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广西师范大学。②户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内的学生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须知,不需要打印纸质的《户口迁移证》。③非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户口薄到原住处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迁移证必须加盖当地派出所公章方为有效;注意核对户口迁移证上的户籍信息是否有误;如有误必须在原住地派出所更改。

(二)党团组织关系迁转

广西区内已经开通《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专网实现了党员信息全区联网,广西区内转入的,组织关系由所在地直接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转接,不开具纸质版介绍信;广西区外转入的,凭打印的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进行转接。区外党员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广西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转入单位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学院党委”。落款必须为县(市)级以上党委组织部。报到后交由各学院(部)统一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团组织关系转接有线上智慧团建、团籍(入团志愿书)、团员证中任何一项可证明自己的团员身份,则无需开具团组织关系转入介绍信,在“智慧团建”系统进行团组织关系转接。

五、录取通知书

(一)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录检和我校政审通过后,方为正式录取。如在录检过程中发现拟录取考生提供虚假信息、存在作弊行为或其他不符合录取政策的情况,将取消录取资格。

(二)我校将于6月底或7月初份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学校将统一以EMS形式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联系方式以考生网报时填报信息为准),邮寄前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自己的快递运单号。

(三)若考生申请通讯信息变动的,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修改通知。

六、入学

(一)考生按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7月份后公布的《广西师范大学2023级硕士研究生入学指南》要求按时办理报到入学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全日制、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报考的学生,2023年8月3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向我校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被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考生负责。

(二)录取后信息(录取类别、定向单位、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手机号)有变更的,5月12日前需要到我校研究生查询系统()中按要求注册修改,要求详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信息修改的通知》。

(三)政治审查及定向协议电子版可以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下载区()下载。

(四)我校只安排全日制研究生校内住宿,硕士研究生一般安排4人/间公寓式宿舍。

(五)新生报到后通过“广西师大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缴纳学费、住宿费等。

注意:我校不以任何名义要求考生提供身份证号及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不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开展拟录取和收费等工作,请广大考生谨防诈骗。请考生应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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