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林教育局印发了

《2023年秋季学期玉林市城区公办幼儿

招生工作方案》

2023年秋季学期玉林市城区公办幼儿园

招生工作方案

为确保2023年秋季学期玉林市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稳妥有序进行,现结合玉林城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3〕29号)《玉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玉市教函〔2023〕68号)部署及要求,按照规模适度、就近入园、方便群众的原则,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安全、平稳、规范进行。

二、招生对象

年满三周岁(截至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户籍在玉林城区或符合政策照顾条件,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

三、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0日—11日(10日8:00—11日24:00),逾期不予报名。

四、招生程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6月10日—11日(10日8:00—11日24:00)

家长可在网上报名时段内登录玉林市教育局网站(网址:),点击“玉林市城区义务教育(幼儿园)招生管理平台”进入系统6月10日起报名!2023年秋季期玉林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或直接输入网址:;也可手机扫描二维码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选择意向幼儿园报名。

如幼儿法定监护人无法完成网上报名的,可在2023年6月10日—1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到意向幼儿园咨询报名(注:每名幼儿只能选择一所意向幼儿园报名,具体操作步骤见各园所招生简章)。

(二)网上查询初审结果

幼儿法定监护人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三)现场核验材料

通过初审的幼儿法定监护人携带现场核验所需的原件、复印件材料到所报读幼儿园进行验证。

(四)网上查询复审结果

幼儿法定监护人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复审结果,通过复审的幼儿按所报幼儿园的要求进行体检。

(五)网上查询录取结果

幼儿法定监护人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六)办理录取手续

获录取的幼儿法定监护人到录取幼儿园领取“入园录取通知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录取办法

(一)经核实,如果各幼儿园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可直接确定为本园拟录取对象。

(二)经核实,如果各幼儿园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则根据本园招生计划数,在同等条件下,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政策规定落实的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录对象等,根据有关教育优待政策优先安排就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玉林市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负责统筹招生工作,具体由各幼儿园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实施。各单位要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任务、强调工作职责,确保2023年秋季学期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幼儿园要掌握招生政策,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在本招生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细化、完善好招生简章,并于2023年5月19日—6月9日在园所大门口醒目处或社区张贴招生简章,有条件的幼儿园还可通过本园网站发布。招生简章应包含幼儿园简介、招生计划、招生对象、招生程序、录取办法等相关信息,并设立幼儿园招生咨询热线电话,及时、耐心地解答家长咨询,及时化解、妥善处理好招生中各种问题,确保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招生监管。各教育主管要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监督招生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协调解决本辖区幼儿园招生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督促各幼儿园认真贯彻落实公办幼儿园收费及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布收费事宜,并自觉接受发改、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规范收费行为。

2023年秋季学期玉林市城区公办幼儿园

招生信息表

采写 | 记者 张宗海

编辑 | 杨 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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