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招生方案_盖尾镇2021年秋季学校招生方案出炉
仙游县招生委员会关于盖尾镇2021年秋季学校招生方案的批复
盖尾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2021年秋季盖尾镇学校招生方案的请示》(盖政【2021】79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镇2021年秋季学校招生方案。根据县委、县政府和仙游县招生委员会《关于2021年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仙招委[2021]1号)“积极推进多校划片招生”的要求,深化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式改革。按照“每一个乡镇都要办好1-2所综合性优质学校”的要求,有剩余招生计划数的,在确保原有普及区适龄儿少入学的前提下,剩余学位优先面向本乡镇公开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实行公开电脑派位。同时,要切实负起《义务教育法》规定的法定职责,积极牵头组织学校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公布七年级招生公告、接受新生报名、公布剩余学位、公开摇号等各项工作。
根据你镇的招生方案,2021年秋季起,高峰中学停止初中部招生,原招生普及片区划归盖尾镇内中学。请你镇切实做好宣传工作、理顺关系,做好高峰中学原招生普及片区招生工作。
具体工作日程安排请按仙招办【2021】6号文件通知执行,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实施。
仙游县招生委员会
2021年8月5日
盖尾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盖尾镇秋季
幼儿园、一年级和七年级招生方案的请示
仙游县招生委员会:
为全面提升盖尾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公正,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确保2021年秋季盖尾镇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市、县教育局相关文件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盖尾镇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秋季幼儿园招生方案》、《盖尾镇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秋季一年级招生方案》(一年级招生方案含附件两个,《盖尾第一中心小学2021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盖尾第二中心小学2021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和《盖尾镇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秋季七年级招生方案》,招生方案具体如下:
一、幼儿园招生方案
盖尾镇今年3-5周岁幼儿三年入园率达98%以上,并普及学前一年教育。
二、一年级招生方案
1、盖尾镇2021年一年级新生预计共有1372名,全镇辖区内共有25个村(居)23所小学,基本上每个村(居)都有一所小学学校,所以全镇一年级新生原则上全部按照居住地、属地实行就近小学安置入学(除盖尾第一中心小学、盖尾第二中心小学以外)。
盖尾第一中心小学普及区:芹林村、盖南村、新窑村。盖尾第二中心小学普及区:盖尾村、前连村、仙华村。为尊重群众意愿,上述盖尾村、前连村、仙华村、芹林村、盖南村、新窑村的适龄小学生,可以自主选择第一中心、第二中心就读。
盖尾第一中心小学管辖学校。盖南小学、新窑小学、宝峰小学、瑞沟小学、瑞峰小学、连井小学、石马小学、东宫小学、仪店小学、聚仙小学等10所小学归属盖尾第一中心小学管理。
盖尾第二中心小学管辖学校。湖坂小学、昌山小学、白湖小学、杉尾小学、仙溪小学、斜尾小学、东许小学、后井小学、星庄小学、岭头小学、后山小学等11所小学归属盖尾第二中心小学管理。
2、盖尾第一中心小学具体招生细则详见附件《盖尾第一中心小学2021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3、盖尾第二中心小学具体招生细则详见附件《盖尾第二中心小学2021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三、七年级招生方案
盖尾镇2021年七年级新生预计共有1096名,全镇辖区内共有1所完全中学,3所初级中学,全镇七年级新生原则上全部按照居住地、属地实行就近中学安置入学。详见附件《盖尾镇2021年七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专此请示,请批复!
附件:
1.《盖尾第一中心小学2021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2.《盖尾第二中心小学2021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3.《盖尾镇2021年七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盖尾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8日
附件1
盖尾第一中心小学
2021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镇义务教育阶段均衡发展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公正,确保2021年秋季盖尾第一中心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县招委会、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持有盖尾第一中心小学普及区户籍或暂住在其普及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不得招收不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如遇超龄的,则应当提供当年镇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缓学证明及相关附件资料。
二、招生原则
1.信息公开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范围、程序、录取等招生信息。
2.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总原则招收一年级新生,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盖尾第一中心小学在接收完本普及区户籍适龄就学对象和符合政策照顾的适龄就学对象后,如还有剩余学位的,接受符合条件的适龄就学对象报名,当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按居住片区全部接收;当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按电脑派位等随机方式产生入学学位;对未派到学位的,由盖尾镇人民政府按相关规定统筹辖区学校安排入学。
3.规范招生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门规定时间招生;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及班生额,班生额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严禁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应通过电脑派位等随机方式进行均衡编班。
三、招生范围
招收盖尾镇芹林、盖南、新窑3个村居的适龄儿童。在编在岗的镇政府、派出所干部直系子女、本校教职工直系子女(需提供工作证明)。
四、招生条件及办法
(一)普及区学生入学办法
1、凡属以下情况者,作为普及区学生安排入学:
(1)户籍关系在盖尾镇芹林村、盖南村、新窑村并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
(2)在编在岗的镇政府、派出所干部直系子女和本校教职工直系子女,需提供工作单位证明。
2、普及区学生的具体认定、审核由仙游县盖尾第一中心小学负责,对于有争议的由盖尾镇人民政府裁决。居民户口簿须标明与户主关系,适龄就学对象及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同在户口簿内视为符合条件;投靠或挂户视为不符合条件。
3、报名时应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监护人、学生本人)。
符合条件的适龄就学对象须在8月25日携带相关材料到盖尾第一中心小学办理手续,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应在8月24日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予以补报。未经同意不报名或未报名者,若学校学位已满,由盖尾镇人民政府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就读。
(二)剩余学位对象入学办法(剩余学位只收盖尾第一中心小学管辖学校所在片区的学生)
1、入学条件
⑴第一种情况,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
适龄就学对象同一户口簿中的父母或祖父母在普及区内购有住房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①持有芹林村、盖南村、新窑村辖区内住房房产证或凭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②购买芹林村、盖南村、新窑村辖区内住房且有购房协议(购房协议须经所在村委会盖章验证)
(2)第二种情况:
父母暂住且在芹林村、盖南村、新窑村内创业或务工的外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个体工商户子女,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方可报名登记:
①适龄就学对象父(母)持有:A、暂住证(外地市务工人员由派出所签发)或暂住租房协议(租房协议须经普及区内村委会盖章验证);B、务工证明(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须经普及区内村委会盖章验证);C、户口簿。
②适龄就学对象父(母)持有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地址在芹林村、盖南村、新窑村辖区内)、户口簿。
(3)第三种情况:
热心盖尾第一中心小学教育公益事业捐款户(近三年捐资1万元以上)的可照顾亲属1人就读,需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学校和镇教管办共同认定,一次性捐款盖尾第一中心小学的其他基层小学5万元及以上,可照顾亲属1人就读。需由所在小学、中心小学、镇教管办共同认定)
2、报名程序:符合上述三种情况的适龄就学对象可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居民户口簿、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盖尾第一中心小学报名,由学校组织人员审核、认定后,将审核材料报镇教管办备案。若对认定材料有异议,由镇教管办裁决;若适龄就学对象提供材料有不实之处,视同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3、录取办法:当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按居住片区予以全部接收;当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则采取电脑派位等随机方式统一确定以上三种入学学位。派位工作由盖尾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操作,在盖尾镇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邀请部分家长代表参加,派位地点在盖尾第一中心小学。
4、凡符合以上条件报名后经电脑派位落选的:(1)户籍属本县内的,原则上回适龄就学对象户籍所在地小学就读;(2)户籍属外县市的,由适龄就学对象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证明、暂住证、劳动用工合同、所在企业及企业所在村(居)盖章后,由盖尾镇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统筹安置到周边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五、盖尾第一中心小学招生计划
六、招生时间安排
1、2021年8月25日,学校组织普及区内适龄就学对象招生报名。
2、2021年8月28日上午,符合剩余学位派位报名条件的适龄就学对象,由家长持相关证明材料,前往仙游县盖尾第一中心小学报名登记。
3、2021年8月30日下午进行电脑派位,并公布派位结果。
4、2021年9月1日-9月2日,组织入学注册。
凡经派位录取的学生未按规定时间注册的,视为放弃该学位。
附件2
盖尾第二中心小学
2021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镇义务教育阶段均衡发展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公正,确保2021年秋季盖尾第二中心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县招委会、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持有盖尾第二中心小学普及区户籍或暂住在其普及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学生招生方案,不得招收不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如遇超龄的,则应当提供当年镇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缓学证明及相关附件资料。
二、招生原则
1.信息公开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范围、程序、录取等招生信息。
2.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总原则招收一年级新生,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盖尾第二中心小学在接收完本普及区户籍适龄就学对象和符合政策照顾的适龄就学对象后,如还有剩余学位的,接受符合条件的适龄就学对象报名,当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按居住片区全部接收;当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按电脑派位等随机方式产生入学学位;对未派到学位的,由盖尾镇人民政府按相关规定统筹辖区学校安排入学。
3.规范招生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门规定时间招生;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及班生额,班生额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严禁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应通过电脑派位等随机方式进行均衡编班。
三、招生范围
招收盖尾镇盖尾村、前连村、仙华村3个村居的适龄儿童。在编在岗的镇政府、派出所干部直系子女、本校教职工直系子女(需提供工作证明)。
四、招生条件及办法
(一)普及区学生入学办法
1、凡属以下情况者,作为普及区学生安排入学:
(1)户籍关系在盖尾镇盖尾村、前连村、仙华村并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
(2)在编在岗的镇政府、派出所干部直系子女和本校教职工直系子女,需提供工作单位证明。
2、普及区学生的具体认定、审核由仙游县盖尾第二中心小学负责,对于有争议的由盖尾镇人民政府裁决。居民户口簿须标明与户主关系,适龄就学对象及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同在户口簿内视为符合条件;投靠或挂户视为不符合条件。
3、报名时应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监护人、学生本人)。
符合条件的适龄就学对象须在8月25日携带相关材料到盖尾第二中心小学办理手续,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应在8月24日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予以补报。未经同意不报名或未报名者,若学校学位已满,由盖尾镇人民政府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就读。
(二)剩余学位对象入学办法(剩余学位只收盖尾第二中心小学管辖学校所在片区的学生)
1、入学条件
⑴第一种情况,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
适龄就学对象同一户口簿中的父母或祖父母在普及区内购有住房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①持有盖尾村、前连村、仙华村辖区内住房房产证或凭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②购买盖尾村、前连村、仙华村辖区内住房且有购房协议(购房协议须经所在村村委会盖章验证)
(2)第二种情况:
父母暂住且在盖尾村、前连村、仙华村内创业或务工的外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个体工商户子女学生招生方案,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方可报名登记:
①适龄就学对象父(母)持有:A、暂住证(外地市务工人员由派出所签发)或暂住租房协议(租房协议须经普及区内村委会盖章验证);B、务工证明(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须经普及区内村委会盖章验证);C、户口簿。
②适龄就学对象父(母)持有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地址在盖尾村、前连村、仙华村辖区内)、户口簿。
(3)第三种情况:
热心盖尾第二中心小学教育公益事业捐款户(近三年捐资1万元以上)的可照顾亲属1人就读,需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学校和镇教管办共同认定,一次性捐款盖尾第二中心小学的其他基层小学5万元及以上,可照顾亲属1人就读。需由所在小学、中心小学、镇教管办共同认定)
2、报名程序:符合上述三种情况的适龄就学对象可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居民户口簿、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盖尾第二中心小学报名,由学校组织人员审核、认定后,将审核材料报镇教管办备案。若对认定材料有异议,由镇教管办裁决;若适龄就学对象提供材料有不实之处学生招生方案,视同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3、录取办法:当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按居住片区予以全部接收;当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则采取电脑派位等随机方式统一确定以上三种入学学位。派位工作由盖尾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操作,在盖尾镇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邀请部分家长代表参加,派位地点在盖尾第二中心小学。
4、凡符合以上条件报名后经电脑派位落选的:(1)户籍属本县内的,原则上回适龄就学对象户籍所在地小学就读;(2)户籍属外县市的,由适龄就学对象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证明、暂住证、劳动用工合同、所在企业及企业所在村(居)盖章后,由盖尾镇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统筹安置到周边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五、盖尾第二中心小学招生计划
六、招生时间安排
1、2021年8月25日,学校组织普及区内适龄就学对象招生报名。
2、2021年8月28日上午,符合剩余学位派位报名条件的适龄就学对象,由家长持相关证明材料,前往仙游县盖尾第二中心小学报名登记。
3、2021年8月30日下午进行电脑派位,并公布派位结果。
4、2021年9月1日-9月2日,组织入学注册。
凡经派位录取的学生未按规定时间注册的,视为放弃该学位。
附件3
盖尾镇2021年七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盖尾镇2021年七年级新生预计共有1096名,全镇辖区内共有1所完全中学,3所初级中学,学位充足,所以全镇七年级新生原则上全部按照居住地、属地实行就近中学安置入学。
二、工作目标
切实做好我镇1096名六年级毕业生就读初中的分流工作,加大规范招生行为力度,严防生源流失,确保全镇七年级新生在本镇中学就读初中。
三、工作措施
1、明确任务与职责,全镇有六年级毕业生的学校由镇教管办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分配到相应的中学就读。
2、强化七年级招生工作责任,各生源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六年级毕业班班主任和年段长为直接责任人,各校要制定相应的招生奖惩制度。
4、加大初一招生的宣传力度,各相关学校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好七年级招生的宣传工作。在宣传内容上,要突出宣传我镇中学的优越性和优惠政策,宣传形式上,各生源学校应具体做好下列工作:开好学校领导班子会,全体教职工会,六年级毕业生动员会和毕业生家长会,在六年级毕业生离校前,各中学配合生源学校做好六年级毕业生及其家长的思想工作,做好学生就读七年级的相关准备工作。
四、盖尾镇辖区各中学2021年秋季七年级招生计划表
注:
1、严格按片区生。
2、农民工子女按片区就近入学。
3、除二女结扎户的子女本镇中学自由选择就读外,其他的要跨片区就读须经分管领导审批。
4、原高峰中学招生划片区是:前连村、仙华村、盖南村、湖坂村;湖坂村归入昌山中学招生片区,前连村、仙华村、盖南村归入盖尾中学招生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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