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是国家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政策性强、流程复杂、社会关注度高。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统筹做好考试招生和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13号)的相关指示精神,拟对2021年全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做如下部署。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1年艺考学校招生方案,我校美术学院、音乐学院、影视传媒学院共有17个专业(大类)及方向参加招生,涵盖音乐、美术、表演、播音、舞蹈、编导等众多艺术门类。详见下表所示:

专业门类

招生专业

美术与设计学类

美术学(师范)、绘画、设计学类、雕塑、中国画、动画、摄影

音乐类

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音乐表演(中俄合作)、录音艺术

表演类

表演

播音与主持艺术

播音与主持艺术

舞蹈类

舞蹈学

编导类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

书法类

书法学(审批中)

二、考试类型

学校各艺术类专业,最大限度利用省级艺术类统考或联考成绩,对于省统考涉及面较广的美术与设计学类、编导类、音乐学类,取消全部校考,全面采用各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对于省统考涉及面较窄的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等专业艺考学校招生方案,则遵循“有统考(或联考)省份一律不再组织相关专业校考”的指导原则。2021年,我校艺术类校考专业及涉及省市、计划数如下所示:

校考专业

校考招生省市

计划数

表演

北京、黑龙江、吉林、江苏

总计13人

播音与主持艺术

吉林、江苏、广东

总计9人

舞蹈学

上海、江苏

上海5,江苏3

备注:各艺术类专业(包括统考、联考、校考)招生地区及计划数,均以各省、市、自治区公布的《2021年本科专业招生目录》为准。

三、校考方式

根据教育部艺术类文件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以“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第一要务,2021年度艺术类校考采用线上考核的方式。考核时间、方式、科目等具体信息,最终以学校招办公布的《2021年上海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校考实施办法》公布为准(2月初公布)。

四、录取规则

(一)考生须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合格证或填报资格,并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各省(市)规定的相应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

(二)使用各省市统考(联考)成绩的专业艺考学校招生方案,其所在批次(科类)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投档成绩(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校考和使用各省市统考(联考)成绩的专业,其所在批次(科类)采用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如全部投档),其录取方法为:

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折算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优先参照专业成绩,各专业类别成绩折算公式如下:

美术与设计学类、书法类:

折算总分=文化成绩/文化满分*5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0

编导类:

折算总分=文化成绩/文化满分*7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0

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播音与主持类:

折算总分=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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