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关2021年小学及初中划片招生方案出炉!
七星关区2021年小学
及初中划片招生方案出炉
你家小孩将读哪一所学校
请仔细看好了!
毕节市七星关区2021年小学一年级
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教育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七星关区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入学招生工作。结合区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要求,充分利用好教育资源,着力控制大班额现象,营造舒适的育人坏境,有效遏制择校热现象,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办学,为优质均衡教育做好基础工作,促进教育公平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划片原则
(一)整合市、区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
(三)以乡镇街道或学区为单位,实行相对就近入学、统筹兼顾原则。
二
划片范围
(一)城区学校
1.市西学区
毕节一小:市西街道安家井社区、翠屏社区从南门口至草海大道以北区域。
毕节二小:市西街道松山社区、和平社区。
毕节三小:市西街道天河社区、金钟社区。
毕节七小:市西街道翠西社区、翠屏社区从南门口至草海大道以南区域。
毕节十九小:市西街道百花社区、北门社区。
2.洪山学区
毕节四小:洪山街道桂花社区、金桂社区、拥军社区以百里杜鹃路为界靠北一侧(即靠爱民广场一侧)区域。
毕节十二小:洪山街道洪山社区、环南社区以贵毕路为界靠北区域。
3.市东学区
毕节五小:市东街道清毕社区。
毕节六小:市东街道水西田社区、龙山社区。
毕节八小:市东街道双井社区。
七星关区第一实验学校:麻园街道麻园社区、双城社区、杜鹃社区以开行路和百里杜鹃路为界靠区审计局宿舍、依山雅苑一侧区域。
毕节九小:麻园街道双树社区、杜鹃社区以开行路为界靠区公务员小区、兴隆家园一侧区域,洪山街道拥军社区(半岛水湾除外)以百里杜鹃路为界靠南一侧(即靠烟厂一侧)区域。
毕节市第二实验学校:麻园街道望城社区滨河景城、洪山街道拥军社区半岛水湾、杨家塘社区原棉纺厂范围和七星国际城。
毕节二十小:麻园街道杜鹃社区以开行路和百里杜鹃路为界靠博泰仕府领地一侧区域、望城社区(滨河景城范围除外)、杨家塘社区(原棉纺厂范围和七星国际城范围除外)、马鞍山安置区。
4.碧阳学区
毕节市实验学校:碧阳街道滨湖社区(以百里杜鹃路为界靠市政府一侧区域)、同心社区、南山社区的和诚家园。
七星关区第二实验学校:碧阳街道滨湖社区(以百里杜鹃路为界靠官邸一侧区域)、碧阳街道南山社区(和诚家园除外)、三板桥街道六合社区、大兰社区、洪山街道兰苑社区。
毕节二十二小:碧阳街道流仓社区。
长宁小学:三板桥街道六合社区、大坡坪社区,洪山街道环南社区以碧阳大道为界靠南区域。
5.德溪学区
七星关区第四实验学校:德溪街道后河社区,碧阳街道流仓社区。
七星关区第五实验学校:德溪街道烂泥社区、碧玉社区、德沟社区、甲秀社区。
为充分利用教育资源,化解市东学区大班额,市东街道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选择到区第五实验学校就读。
(二)城郊学校
观音桥、大新桥、三板桥三个街道由各办事处组织适龄儿童在本辖区内小学就近入学。具体招生范围如下:
1.观音桥街道
毕节十六小:五里坪社区(前进组、树林组、献山组除外)。
观音桥希望小学:五里坪社区(前进组、树林组、献山组)。
迎宾小学:迎宾社区、长征社区、红堰社区。
北大附属实验学校:迎宾社区、长征社区、红堰社区。
2.大新桥街道
毕节十五小:大桥社区、天生桥社区的大水井组、坪田组、主家树组及殷官屯社区部分搬迁户。
天生桥小学:天生桥社区的石街头组、台子组、瓦厂组、塘坎组。
小河小学:小河社区。
魏家屯小学:魏家屯社区。
大坡小学:大坡社区。
3.三板桥街道
毕节十三小:茶亭社区。
灵峰小学:灵峰社区。
(三)乡镇学校(含碧海街道、碧海阳光城)
碧海阳光城移民子女按照《碧海阳光移民新城教育服务保障方案》入学,其他乡镇街道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就近入学原则自行组织入学。
(四)为满足毕节四小2021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需求,将毕节四小秋季学期的四年级共10个教学班分流到毕节十九小教学。
三
入学条件
(一)入学当年年满七周岁(具体为2021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取得城区学校入学资格:
1.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城区的房产(商铺除外),为划片依据:
(1)提供有效房屋产权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已购房还未办理不动产证的,购房合同中约定交房时间需为2021年8月31日前)和能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之间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结婚证、出生证、户口本等)。
(2)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城区有房产但无房屋产权有效证明或购房合同的,需向社区提出入学申请划片招生方案,由学校和社区核实其实际居住情况,报办事处复核(提供社区及办事处有效证明),同时提供2021年2、3、4月份水电费缴纳清单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中一方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可取得城区学校就读资格,由划片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到有空缺学位小学就读:
(1)适龄儿童父母务工单位或父母个人在七星关区主城区缴纳社会保险,并提供由区人社局出具的近一年内半年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登记时间在半年以上)、经营场所产权证(不动产证)、租赁合同、近半年纳税证明(属于免税的需提供免税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二)入学当年年满七周岁(具体为2021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其他群体适龄儿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取得城区学校入学资格,由划片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到有空缺学位小学就读:
1.解放军、武警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入学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解决;
2.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照原毕节地区《人才引进暂行办法》中的“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规定予以解决;
3.招商引资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原毕节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中的“投资服务优惠”规定予以解决;
4.见义勇为和道德模范人员子女入学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解决;
5.孤儿入学由教育部门统筹解决;
6.教师子女可随父母在其任教学校入学;
7.易地扶贫搬迁子女入学按易地扶贫搬迁子女入学工作方案执行;
8.拆迁户子女入学无住房的须持房屋征收合同和补偿协议,并提供有效租房合同、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三)贵州七星关经济开发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当年年满七周岁(具体为2021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需提供用工合同、近半年工资册、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经用人单位核实后由七星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审定,由碧海街道统筹安排就近入学。
四
(一)2021年8月1日至10日,符合入学规定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片区相应学校窗口登记审核(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二)2021年8月10日至8月15日,各学校提供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新生入学名单到区教育科技局,区教育科技局根据学校提供的名单打印入学通知书并对入学条件进行审查划片招生方案,学校在领取通知书的次日对新生名单进行公示。
(三)2021年8月20日至8月25日,各学校组织新生报名注册。
适龄儿童新生入学通知书为入学和注册学籍唯一凭证划片招生方案,各学校严格按照区教育科技局发放的入学通知书进行报名注册。
五
招生要求
(一)具备城区户籍(寄搭户、空挂户)但无住房的需按规定回到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就读。
(二)各学校不得跨片区招生,城区所有学校原则上班额控制在45人/班以内,最多不超过55人/班。
(三)各学校不得对适龄儿童进行入学测试、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新生报名注册后由学校随机分班。
(四)在划片招生中不得弄虚作假和违规收取费用,如有违反,按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五)各学校要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和政策宣传展板,成立划片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资料审核、报名登记、业务解答等工作。报名期间办事处、公安部门需派人参加,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
(六)各学校在开学一周内到区教育科技局学生信息中心办理新生学籍。
(七)七星关区人民政府成立划片招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教育科技局,具体负责监督各校划片招生工作。
毕节市七星关区2021年初中一年级免试
为规范七星关区初中一年级适龄少年入学招生工作,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办学,为优质均衡教育做好基础工作,促进教育公平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21〕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21〕1号)精神,结合城区教育资源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划片原则
(一)市、区资源整合共享,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
(三)以乡镇街道或学区为单位,实行相对就近入学、统筹兼顾原则。
二
划片范围
(一)城区学校
市西、市东、麻园、洪山和碧阳五个街道辖区内的学校按照划片招生范围和要求予以报名注册就读,具体划片招生范围如下。
1.七星关区实验中学:市东街道文峰社区、清毕社区,麻园街道麻园社区、双城社区以麻园路为界靠七星关区实验中学一侧区域。
2七星关区第一实验学校初中部:麻园街道双树社区、杨家塘社区、望城社区、杜鹃社区、麻园社区、双城社区以麻园路为界靠区第一实验学校初中部一侧区域,洪山街道拥军社区。
3.毕节七中:市西街道百花社区、翠屏社区、安家井社区、翠西社区、北门社区、松山社区。
4.毕节八中:市东街道水西田社区、龙山社区、双井社区,市西街道天河社区、金钟社区、和平社区。
5.毕节一中初中部:洪山街道桂花社区、金桂社区、洪山社区、兰苑社区、环南社区、大兰社区。
6.七星关区第二实验学校:碧阳街道同心社区、南山社区、滨湖社区,三板桥街道六合社区、大坡坪社区。
(二)城郊学校
观音桥、大新桥、三板桥、德溪、碧海、碧阳街道(流仓社区)和海子街镇由各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组织适龄少年在本辖区就近入学,具体招生范围如下。
1.观音桥街道: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应届小学毕业班整班交接到区民中就读;迎宾社区、长征社区、红堰社区小学毕业生到北大附属实验学校就读。
2.大新桥街道: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应届小学毕业班整班交接到毕节十中就读。
3.三板桥街道:由街道办事处组织(除六合社区、大坡坪社区外)应届小学毕业班整班交接到毕节十一中就读。
4.德溪街道: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应届小学毕业班整班交接到毕节十二中就读。
5.碧阳街道流仓社区: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应届小学毕业班整班交接到毕节十二中就读。
6.海子街镇、碧海街道
海子街中学招生范围:海子街镇海子街社区、周家桥社区、大湾社区、小箐沟社区、热水田社区、钻天坡社区、黑泥井社区、七里沟村、二道河村、果乐村;碧海街道尚家寨社区、柏杨林社区、彭家寨社区、前所社区、石榴口社区、邵关社区、丁家寨社区、张家寨社区、平桥社区、西冲社区、梅子沟社区、沙锅寨社区。
第三实验学校招生围:海子街镇大丫口村、坪山社区、龙塘村、安山村、树垮村、五十亩村、十三亩村、擦枪岩村;碧海街道蚂蟥社区、龙滩社区、沙地社区、店子社区、马过河社区、陈家院社区、胡家院社区。
碧海阳光城移民子女按照《碧海阳光移民新城教育服务保障方案》入学,其他乡镇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就近原则组织小学毕业生整班交接到本乡镇初中学校就读。
三
入学条件
学籍在城区小学(小学是城区划片学校)三年以上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取得进入城区初中就读资格。
1.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城区的房产(商铺除外)为划片依据。
(1)提供有效房屋产权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已购房还未办理不动产证的,购房合同中约定交房时间需为2021年8月31日前)和能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之间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结婚证、出生证、户口本等)。
(2)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城区有房产但无房屋产权有效证明或购房合同的,需向社区提出入学申请,由学校和社区核实其实际居住情况,报办事处复核,同时提供2021 年 2、3、4 月份水电费缴纳清单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中一方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可取得城区学校就读资格,就读学校由区划片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到有空缺学位中学就读。
(1)适龄少年父母务工单位或父母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并提供由区人社局出具的近一年内半年以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场所产权证(不动产证)或租赁合同和近半年纳税证明(属于免税的需提供免税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二)其他群体适龄少年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取得城区学校入学资格,就读学校由区划片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到有空缺学位中学就读:
1.小学学籍未在城区小学(小学是城区划片学校)达到三年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符合城区初中学校其他划片规定的;
2.解放军、武警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入学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解决;
3.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照原毕节地区《人才引进暂行办法》中的“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规定予以解决;
4.招商引资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原毕节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中的“投资服务优惠”规定予以解决;
5.见义勇为和道德模范人员子女入学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解决;
6.孤儿入学由教育部门统筹解决;
7.教师子女可随父母在其任教学校入学;
8.易地扶贫搬迁子女入学按易地扶贫搬迁子女入学工作方案执行;
9.拆迁户子女入学无住房的须持房屋征收合同和补偿协议,并提供有效租房合同、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三)贵州七星关经济开发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用工合同、近半年工资册、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经用人单位核实后由七星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审定,由碧海街道统筹安排就近入学。
四
各主城区符合城区划片进入初中就读的学校在划片招生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按照本招生方案收集辖区内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资料,交到区教育科技局,由区教育科技局在6月25日至7月25日审核资料,7月25日至8月1日复核资料,8月1日至10日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15至18日各初中学校报名注册。
五
招生要求
(一)具备城区户籍(寄搭户、空挂户)但无住房的需按规定回到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就读。
(二)各学校不得跨片区招生,城区所有学校原则上班额控制在45人/班以内,最多不超过55人/班。
(四)在划片招生中不得弄虚作假和违规收取费用,如有违反,按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五)区教育科技局学生信息中心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和政策宣传展板,成立划片招生工作小组,洪山教育管理中心、麻园教育管理中心、市东教育管理中心、市西教育管理中心、碧阳教育管理中心、德溪教育管理中心各抽派一名教师到学生信息中心参与本次划片工作(2021年6月24日到学生信息中心报到),具体负责资料审核、报名登记、业务解答等工作。划片招生领导小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负责报名登记、业务解答等工作。
(六)各学校不得自主招生和自主接转学生。
监制 | 黎秀禹 终审 | 向昆鹏
主编 | 穆立坤 编辑 | 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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