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包头市高中阶段招生

网上填报志愿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021年我市继续实行“中考成绩公布后网上填报志愿”的办法,以提高考生志愿填报的准确率,方便考生和家长。届时请登录 “包头教育云平台()”。

一志愿及录取批次

依据学校类别,志愿及录取分五个批次。

(一)提前批次:即经市教育局准许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含一机一中中意项目班)。提前批次录取分为一批次学校和二批次学校,两个时段的各高中为平行志愿,考生只能填报其中一所高中。

(二)第一批次:即包一中、包九中、包九中外国语学校、包头蒙中、包头回中、包二中、包四中、包六中、包三十三中、包钢一中、一机一中、北重三中、包钢五中、萨二中、固阳一中、高新二中、北京师范大学包头附属学校、民一中、景开中学等19所高中。第一批次录取的19所高中为平行志愿,考生只能填报其中一所高中。

(三)第二批次:其他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班。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

(四)第三批次: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

(五)第四批次:五年制高职(3+2)。考生可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二最低分数控制线

(一)市中招办根据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报考人数,划定城区、农牧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

(二)市中招办根据第一批次录取学校招生总量,确定第一批次录取学校统招(属地内、外)最低分数控制线和分招最低分数控制线。

(三) 8月5日前市中招办公布城区、农牧区普高最低分数控制线和第一批次录取学校统招(属地内、外)、分招最低分数控制线。

三志愿填报方式

(一)考生须 凭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包头教育云平台()”高中阶段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志愿填报、确认。因不填报志愿、未在规定时间填报志愿或志愿信息填报有误而导致未被相应批次学校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考生填报志愿按考生报考类别、成绩实行分时分段填报,符合报考类别及分数段要求的考生应根据自身成绩和各批次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在对应时段内上网填报、确认。

四志愿填报、录取及报到时间

考生填报志愿及录取时间:8月7日—13日,分时段进行。填报志愿时,考生需在监护人指导下慎重选择。在网报过程中若出现招生计划内考生成绩总分相同、末位并列排名情况时,则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数之和从高到低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如果考生最后排序及志愿完全相同时,则一起投档,并列录取。具体安排如下:

(一)提前批次特长生网报及录取

凡文化课及术科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网报招收特长生学校中的一个志愿。音乐考生只能填报资审合格的学校,体育考生只能填报参加过术科测试的学校。未完成特长生招生计划的学校,其空余计划根据学校需求调至统招计划。

网报时间:

8月7日上午8:30—12:00网报一批次学校;

8月7日下午14:30—18:00网报二批次学校。

录取时间:分两个时段公布录取信息。

8月7日15:00查询一批次学校录取结果;21:00查询二批次学校录取结果。

(二)第一批次网报及录取

1.第一批次属(驻)地内、外统招网报志愿及录取

凡达到一批次录取学校统招最低分数控制线的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网报第一批次学校中的一个志愿。包六中区外统招仅限于招收英语转俄语考生(高中俄语零起点授课)。未完成区外统招计划的学校,其空余计划调至区内分招计划。今年一批次统招网报继续采取分时分段结束的方式,在网报志愿过程中,不同分数考生的网报志愿结束时间不同,相对高分段考生先结束,相对低分段考生后结束。具体安排将在每次网报志愿之前的“公告”中说明。考生一定要清楚自己网报志愿的结束时间,在网报结束前完成填报工作。为方便考生及时了解全市报考信息,市中招办每隔两小时在包头教育云平台()”中招信息栏目上公布一次按分数段统计的即时报考信息。

网报时间:8月8日8:30—16:00

录取时间:8月8日20:00网上公布录取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录取结果。

2.第一批次属(驻)地内、外分招网报志愿及录取

凡达到一批次录取学校分招最低分数控制线、且统招未被录取的考生,可选择填报属(驻)地内优质高中的分招志愿。

石拐区、白云区、固阳县、达茂旗达到一批次录取学校分招最低分数控制线、且统招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照分招计划范围选择填报包一中、包九中、包钢一中、包六中、包钢五中、一机一中、北重三中、包四中等8所学校中的一所。

包九中项目班、包钢一中项目班、包四中项目班、一机一中项目班、包六中俄语项目班(高中俄语零起点授课)面向全市范围招生。

包六中俄语普通班(高中俄语零起点授课)面向属地内招生。

田家炳中学日语实验班面向全市范围招生。

市中招办依据各初中学校的分招计划数和学生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顺次录取。分招网报实行最高分数限制(一批次学校中最高的统招录取分数线即为分招最高分数限制线),凡超过分招最高分数限制线而未在规定时间内实施网报统招志愿的,将无法网报分招志愿,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未完成的分招计划,按学校需求调整为区内统招计划,与统招补报同步实施。

网报时间:8月9日8:30—16:00

录取时间:8月9日20:00公布分招录取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分招录取结果。

3.第一批次属(驻)地内外统招网上补报及录取

凡分数达到第一批次学校分招最低分数控制线、网报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一批次学校中再选报一所。

补报时间:8月10日8:30—12:00

录取时间:8月10日16:00公布补录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查询自己的补录结果。

4.第一批次学校录取学生报到

凡被一批次学校网上正式录取的考生8月10日即可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录取学校缴费报到,并签署承诺书,过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详见公告中各学校报到要求)。

8月12日一批次学校将报到学生名单及时反馈至市中招办,市中招办将据此完成学籍注册工作。

(三)第二批次网报志愿及录取

1.第二批次学校(含民办学校、综合高中班)统招网报及录取

凡分数达到普通高中(区分城镇、农牧区)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未被任何一所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在属(驻)地内二批次学校中选报一所。二批次民办学校面向全市范围招生。九原区、高新区属地内初中学校考生未被一批次学校录取且分数达到普通高中城镇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可参与青山区、东河区、石拐区的二批次学校招生。

网报时间:8月11日8:30—16:00

录取时间:8月11日20:00,网上公布二批次学校统招生录取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录取结果。

2.第二批次学校(含民办学校、综合高中班)网上补报及录取

凡分数达到普通高中(城镇)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且未被任何一所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二批次学校中再选报一所。

补报时间:8月12日8:30—12:00

录取时间:8月12日16:00网上公布补录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录取结果。

3.第二批次录取学生报到

凡被二批次学校网上正式录取的考生务于8月12日即可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录取学校缴费报到,并签署承诺书,过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

8月14日二批次学校将报到学生名单及时反馈至市中招办,市中招办将据此完成学籍注册工作。

(四)第三批次网报志愿

1.第三批次学校网报志愿及录取

凡未被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在第三批次学校中填报一所。

网报时间:

8月12日14:30—18:00

8月13日8:30—16:00

录取时间:8月13日20:00,网上公布录取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录取结果。

2.第三批次录取学生报到

凡被三批次学校网上正式录取的考生务于8月14日、8月15日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录取学校缴费报到。

(五)第四批次网报志愿

有意报考“3+2”高职的考生,前期不能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一经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将无法再报“3+2”志愿。

报考“3+2”高职的考生,要按照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高中招生办招生方案,网上填报志愿,选择院校和专业,由自治区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完成录取工作。

由于中职网上报考工作于8月13日结束,有意报考“3+2”的学生,可先报考中职学校并到校报到,如被“3+2”院校录取,按照规定凭有效证明,录取学校无条件将学籍转入“3+2”院校并全额退还所收取的一切费用。

包头市202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暨八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基础教育发展实际,特制定包头市202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暨八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围绕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的工作目标,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原则。

(二)坚持高中阶段学校多样特色发展和教育质量整体提升原则。

(三)坚持全市“一盘棋”原则,统筹规划城乡区域、普高职高协调发展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暨八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资格审核与网上报名

(一)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我市户籍在外地就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同等学力的适龄青年)经资格审核后可参加考试报名。具有我市户籍在外地就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我市户籍具有同等学力的适龄青年须以社会考生身份报名参加中考,且须一并参加当年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八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不允许分年度报考。

(二)具有我市学籍的在校八年级学生经资格审核后参加地理、生物结业考试报名。

(三)各类特长生除要网上统一报名,还要依据《包头市2021年特长生招生办法》进行术科测试。

(四)中考报名工作与自治区各盟市同步,实行统一网上报名。

五学业考试、信实考试及体育测试

(一)命题

1.市中招办统一组织命制试题。试题充分反映课程标准对学生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试题内容贴近学生生活实际,着重考查基础知识和学生在具体情景中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力求达到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2.考试结束后由市中招办组织专人对试题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予以通报,逐步建立、完善试题评估制度。

(二)考试

1.考试科目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思想品德、历史)、理科综合(物理、化学)共5卷7科,以及物理(化学)实验操作、信息技术、体育。蒙授考生加试汉语。八年级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两科一张试卷(地理、生物学科结业考试成绩将按照60%折算计入下一年度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从2021年起,恢复蒙汉双语授课二类模式初中学校且学习蒙古语文(乙)的汉授考生可选考蒙授语文(乙),蒙古语文(乙)试卷总分值为100分,如报考开设加授蒙古语文(乙)课程班的普通高中学校且愿意就读于蒙古语文(乙)课程班的考生即可按分值的20%折合计入总分。每年3月30日前审定恢复蒙汉双语授课二类模式初中学校学习蒙古语文(乙)的初二学生名单。

2.考试形式

(1)语文、数学、英语、文综、理综、汉语及八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均为闭卷笔试,英语学科另设听力测试。

(2)理化实验操作、信息技术考试经综合考虑,2021年由各初中校组织,以随堂测试的方式完成。社会考生由所属旗县区教育局委托当地一所初中学校完成测试。信息技术和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总分为20分,计入中考总分,6月15日前各旗县区将成绩上报市中招办。

(3)体育测试经综合考虑,2021年仍采用现场电子测试,现场给分(详见《包头市2021年中考体质测试工作方案》的测试形式。分值为30分,计入中考总分。

3.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

4.学业考试时长及卷面计分办法

(三)考务、评卷、成绩通知和试卷复查

1.考务、评卷和登分:考务由市中招办考务组统一组织,评卷和登分工作由市中招办命题评卷组统一组织。继续实行中考网上阅卷,试题和答卷分离,考生均使用统一的答题纸进行答题,提高评卷质量和效率。

2.成绩通知:笔试成绩(含音乐、美术特长生成绩)将于8月5日前公布,届时请考生按照准考证上提供的查询方式查分。

3.试卷复查

(1)考生对自己中考笔试成绩有疑义的,可于成绩公布后的2个工作日内,在网上提出试卷复查申请(申请方式参见准考证),市中招办考务组于考生提出申请后的1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将复查结果反馈给考生。

(2)复查项目为考生答题纸与扫描图像内容是否一致,有无漏评,成绩有无漏登、漏统,不涉及试题内容。

(3)除指定工作人员外,考生本人、家长及其他人员一律不准接触纸介质和电子试卷。

六综合素质评价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旗县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各旗县区教育局于6月15日前组织各初中校完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一)评价内容

根据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要求,结合我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发展的实际,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整合成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维度进行评价。

(二)评价方法与过程

综合素质评价以学生在校三年的日常表现为依据,以学生的过程性材料和特长表现纪录为基础组织实施。学校评价以班级为单位,通过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相结合的办法,确定评价结果。

(三)评价结果的呈现方式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呈现方式分为2种:(1)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2)等级评定: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4个等级。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均需按要求对被评价学生做出等级评定。

(四)评价结果的使用

评价结果将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作为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一项依据。

七招生录取

(一)招生范围和对象

1.普通高中招收有包头市学籍或包头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有包头市户籍具有同等学力的适龄青年。自治区、包头市所属中等职业学校跨盟市、跨区招生按自治区有关文件执行。

2.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3+2”高职的招生考试由市中招办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凡报考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或“3+2”高职院校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体育测试。

3.普通高中的招生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全部由市中招办统一组织,实施网上招生。“3+2”高职的招生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完成录取工作。

4.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要严格按照规定,在市、区两级中招办的统一部署下,招收所划分地区的考生。

5.经市中招办批准允许招收特长生(音乐、体育、美术)的学校,按照市中招办核准的特长生招生计划数招生。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包一中女排允许招收包头市以外的初中毕业生。

6.经批准的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中学联办综合高中试点班,继续招生。

(二)招生方式

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按地区切块、统招和分招相结合的招生方式。”(详见《包头市2021年自治区级示范高中和优质高中部分招生指标定向分配方案》)

(三)政策加分及审核认定

中考政策加分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执行。(详见《2021年中考享受优抚政策项目考生资格审核认定办法》)

(四)填报志愿及录取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021年继续实行中考成绩公布后网上填报志愿,提高考生志愿填报的准确率高中招生办招生方案,以方便考生和家长。(详见《2021年包头市高中阶段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八招生录取

(一)加强组织领导

1.牢固树立全市教育“一盘棋”的理念,确保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暨八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中统一思想、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2.各旗县区教育局局长和所属各初、高中校长是本地区、本单位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暨八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3.各旗县区教育局要在市中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相应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暨八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相应的旗县区中招办,全面负责本地区中考招生工作。

4.各旗县区中招办要从本地区实际出发,严格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资审、报名、考务、公示、招生等各项工作。要加强领导,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精心组织,严明纪律,严格管理,明确职责,层层把关,确保工作质量,杜绝各种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

(二)规范招生考试与录取行为

1.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暨八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不仅政策性强,而且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各旗县区教育局和学校必须充分认识中招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要及时、全面、广泛地做好宣传工作,让考生和家长及时了解招生政策及规定。要做到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

2.各初中学校要端正办学思想,加强教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毕业年级要开齐、开足、开好规定的课程,不得提前结课。要树立正确的质量观和政绩观,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要缓解因考试而对师生形成过重的心理压力,防止在籍学生流失。

3.各初中学校严禁以任何理由限制本校初中毕业学生以本校名义参加中考,对劝退或强迫学生提前离校的教师、校长,一经举报查实,要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报名结束后,市教育局将把全市各初中校报名情况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

4.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执行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对未经教育局批准私自接收未办理学籍的学生、或弄虚作假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办理学籍的,一经发现,市教育局将启用问责程序,给予严肃处理。

5.各旗县区教育局和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在招生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严格控制班容量。市教育局对擅自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6.任何高中阶段学校都不得录取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学生。

7.各高中学校的招生宣传要有全局意识、诚信意识高中招生办招生方案,宣传要实事求是。学校的招生宣传内容须经市、旗县区中招办审查通过后,方可向社会和考生发布。

8.各高中学校要严肃招生纪律。不准以任何虚假招生广告欺骗考生和家长;不准向考生或家长承诺与招生有关的“优惠条件”;不准以任何理由诱导、强迫考生报考;不准录取最低控制线下考生;不准录取其他学校已录取的考生;不准避开市中招办擅自组织招生;不准在招生工作结束后违规组织招生补录;不准出现人籍分离情况;不准在分班时区分统招生和分招生。以上行为一经举报查实,市中招工作领导小组将视情节轻重启用问责程序,给予严肃处理。

(三)加强监督检查

1.市中招办监察组全程监督中考招生工作。监察组要在报名结束、成绩登统完成、志愿网报完成后的第一时间,将有关信息锁定备案。

2.对中招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扰乱招生秩序,非法办学、非法招生、有偿招生,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乱收费的,要追究当事人及主管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3.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方便家长、考生的申诉、投诉,保证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市中招办监督投诉电话

5174838 5155206 5177016

旗县区中招办监督投诉电话

昆区教育局:5225117 5225101

青山区教育局:3106312 3106120

东河区教育局:6166069 6166070

九原区教育局:7157819 7146727

石拐区教育局:8728138 8728267

白云区教育局:8515124 8515586

土右旗教育局:8921703 8921701

固阳县教科局:8120106 8112150

达茂旗教育局:8423642 8422582

稀土高新区教育局:5305592 531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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