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新生报名季

家有入园适龄儿童的家长们

又在关注何时能报名?

都有些啥条件……

别急!

7月14日,陵水教育局发布了

2021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关于入园的那些事儿

都在这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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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1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极力满足我县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进一步规范我县幼儿园的招生行为,健全幼儿园的招生程序,确保我县适龄幼儿招生工作稳妥、有序、顺利地进行。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海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 坚持实事求是、稳步推进的原则。各幼儿园根据本片区适龄人口数和本片区学前教育资源发展的实际情况2021年幼儿园招生方案,合理确定幼儿园的计划招生数和班级数,并稳步推进幼儿园招生工作。

(二) 原则上坚持辖区内相对就近、免试入园。各公办幼儿园根据本片区幼儿园的分布情况,合理划定招生服务片区。儿童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各级各类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测试。

(三) 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招生的原则。各幼儿园要建立幼儿园招生信息公示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当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时间、收费标准等,接受社会监督。每名适龄幼儿只可申报一所公办幼儿园,如有重复申报,一经核实则取消幼儿随机派位及入园资格。

(四) 坚持公民办并举、多渠道接纳的原则。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多方位接纳适龄幼儿,确保入园率稳步提升;同时为社会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服务,满足不同层次家庭与人群的个性化需求。

二、招生对象

托班:2021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

小班:2021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2021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2021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

三、招生方式及对象

(一)机关幼儿园:

1.招生名额: 小班,270名。具体招生方案于7月15日前报县教育局学前教育室备案后,方可实施。

2.招生对象及方式:

(1)按照国家、省和我县相关政策要求,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赴鄂疫情防控一线开展医疗支援人员子女、经政法部门认定的见义勇为者子女及其他各类教育优抚对象 优先录取。

(2)县直属机关单位、事业单位、乡镇政府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直系子女,由单位出具相关证明申请学位。如申请人数超出招生计划人数的10%以上,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录取,未超出10%则无需随机派位全部录取。

(3)如还有剩余学位则开放给户口在陵城派出所的适龄幼儿申请登记。如申请人数超出剩余学位的10%以上,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未超出剩余学位的10%则无需随机派位全部录取。

(二)乡镇公办幼儿园:

1.招生名额:根据实际开设班级数,严格按照规定班额进行招生,具体招生方案于7月15日前报县教育局学前教育室备案后,方可实施。

2.招生对象及方式:

(1)监护人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户主的适龄儿童 优先录取。

(2)监护人持有低保证、残疾证、孤儿证(本人持证)的适龄儿童优先录取。

(3)按照国家、省和我县相关政策要求,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赴鄂疫情防控一线开展医疗支援人员子女、经政法部门认定的见义勇为者子女及其他各类教育优抚对象 优先录取。

(4)优先录取后,剩余学位分给当地户籍的适龄幼儿和辖区内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直系子女申请登记,超出计划人数的10%以上,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录取,未超出10%则无需随机派位直接录取。

(三)民办幼儿园:根据实际开设班级数,严格按照规定班额进行招生。教、寝室面积达到省定标准的幼儿园,可按照托班25人、小班30人、中班35人、大班40人的班额标准进行招生;其他的一律按照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的班额标准进行招生。具体招生方案于7月20日前报县教育局学前教育室备案后,方可实施。

(四)县机关幼儿园、各乡镇公办幼儿园及各民办幼儿园招生时间

1.儿童入园健康检查时间:2021年7月10日-8月20日

2.登记、审查时间:2021年7月20日—23日

3.随机派位时间:2021年7月30日-8月3日

4.公示时间:2021年8月5日-11日

5.注册时间:2021年8月25日-27日

四、招生程序

(一)制定招生方案,报备后实施。幼儿园应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合理编制本园的招生方案,制定招生方案和招生简章。招生简章内容应包含办园基本条件、招生服务指引、已备案收费项目及标准、招生咨询电话等信息。招生方案和招生简章须经县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并实施。

(二)公告招生信息,提供咨询服务。幼儿园应在集中招生期间,通过新闻媒体、本园门户网站、公示栏和社区宣传栏等途径,及时发布招生通知,保障适龄儿童家长的知情权,并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

(三)接受报名申请,查验资料。原则上幼儿园应在集中招生时间内接受报名申请。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应提交儿童的户口和预防接种证、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及户口(优先录取范围内的应提交相关的单位证明)。幼儿园应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四)接受健康检查,登记入园。新生注册报名前,儿童父母(监护人)应带儿童到指定的医院进行健康检查2021年幼儿园招生方案,合格者方可注册报名;新生入园时,应填写《陵水县在园儿童基本信息表》,幼儿园应及时将新生基本信息录入“陵水县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并按卫生保健部门的要求建立新生健康档案。

五、具体要求

(一)各幼儿园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本园的具体招生方案,8月31日前完成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在集中招生开始之前,幼儿园可以接受适龄儿童的报名申请,但不得提前录取。集中招生结束之后,有富余学位的幼儿园可适当进行补招。

(二)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向社会公布收费事宜,自觉接受物价、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严禁借招生收取赞助费、兴趣小组费,严禁提前收费行为。

(三)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程序,严格按计划招生,严格按规定年龄分班,严格控制班级学额。

(四)科学确定招生范围。幼儿园要树立服务意识,在优先满足户籍为所在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基础上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五)加强招生服务工作。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2021年幼儿园招生方案,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以维护招生秩序,保证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陵水黎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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