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幼儿园招生工作,科学应对二孩生育高峰带来的入园压力,妥善解决城区幼儿“入园难”问题,确保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安全平稳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工作信息,实施阳光招生。

(二)“就近入园、家长自愿”原则。坚持相对就近就便原则,家长自愿选择幼儿园就读。

(三)“免试入园”原则。招生录取时不得对适龄幼儿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园挂钩的考试和测试。

二、依法规范幼儿园招生管理

(一)严格入园年龄。要严格把握幼儿园小班招生年龄范围,所有幼儿园严禁招收不满三周岁(2021年9月1日及之后出生)的幼儿,不得招收托班。前期曾举办过托班的幼儿园,要于9月1日前全部整顿完毕。

(二)明确招生时间。严格落实幼儿园秋季集中招生制度,集中招生完毕后幼儿园可根据缺额情况随时补录。我县幼儿园秋季集中招生时间为6月15日——7月15日,任何单位不得提前招生。

(三)优化招生方式和流程。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灵活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组织报名,有条件的幼儿园可利用网上报名招生。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审批招生计划时,由幼儿园按照招生条件组织直接接纳,符合条件的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届时将组织相关人员代表参与过程监督。不得简单采取以报名先后为录取标准,坚决杜绝发生长时间排队报名现象。

(四)落实招生备案制度。幼儿园招生实行教育和体育局备案制度。公办幼儿园要于6月上旬形成本园招生工作方案,明确招生程序和有关要求,民办幼儿园要严格规范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于6月15日前以教管办为单位报教育和体育局托幼工作中心进行备案,邮箱:。

(五)规范招生行为。幼儿园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兼顾就近入园需求,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及对象,确保入园机会公平。严禁无办园资质、未注册登记的幼儿园违规招生。严格审核民办幼儿园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防止出现虚假夸大宣传及恶意竞争现象。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2021年幼儿园招生方案,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不得举办国学班、国际班、特长班等,不得对学龄前幼儿教授小学教育内容。招生工作完成后,各幼儿园要及时按要求在山东省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等信息平台中填报和更新幼儿有关信息数据,并按要求建立新生健康档案。

(六)广泛开展招生政策宣传。各幼儿园要本着积极向上、真实的原则广泛开展招生政策宣传,可通过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社会宣传、解读幼儿园招生政策和具体招生办法2021年幼儿园招生方案,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幼儿园的宣传内容要深入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文件精神,引导广大幼儿教师和家长树立科学的儿童观、教育观,突出规范办园、科学保教,不得违背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随意夸大办园规模与档次。幼儿园主体宣传实行教育和体育局备案制度,各幼儿园通过电视、报纸 、教育网站、微信平台及其他网络平台进行的园所宣传特别是招生宣传,涉及到办园等级、办园规模、收费标准等方面的要实行备案制度,备案后方可进行相关宣传,不得随意刊登、播放,不得随意更改宣传内容。

三、总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幼儿园招生工作事关民生工程和教育形象,各幼儿园要实行园长负责制,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二)确保招生稳定。各幼儿园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把安全稳定放在首要位置。尤其是热点幼儿园要做好风险评估,聚焦风险防控,从实从细处理招生过程中一切可能出现的问题。

(三)严格招生纪律。各幼儿园要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2021年幼儿园招生方案,严禁招生过程中出现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管理混乱等违法违规行为,凡在招生工作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视情节及影响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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