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艺术学校2021年高中自主招生方案

根据《温州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意见》(温教基〔2021〕20号)精神,温州市艺术学校2021年面向全市招收艺术类普通高中高一新生。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招生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加强招生领导,明确招生办法,规范招生程序,严明招生纪律,做到阳光招生、按规办事,确保招生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二、报名条件

(一)已报名参加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温州市应届或往届初中毕业生。要求思想品德优良,综合素质全面,具备一定艺术专业基础,初中体质测试成绩合格。

(二)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无缺陷、无色盲色弱、无纹身等;音乐类专业对身高、形象等有一定要求。

三、招生计划

2021年面向全市招收艺术类普通高中高一新生共180名(其中含本校初中免试直升生21人,不超过总计划数的12%),含美术(西画)、声乐、器乐、舞蹈、表演五大专业,共分6个班级每班30人。专业计划数如下:

四、招生办法

(一)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温州市艺术学校校园网(网址:)招生信息栏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 5月10日00:00— 5月19日18:00。

2.请务必仔细查阅报名系统中的报名须知,了解并按照网上报名的具体要求,登录报名系统、上传相关资料并确认报名成功。

咨询电话:0577-56600060,0577-56600067(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3.网上打印准考证。学校将在网上完成资料审核。考生须在5月25日00:00-26日21:00打印准考证。所有学生只有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才能参加考试。

4.上传学生健康筛查材料。现场测试前2天,考生须登录报名系统上传经手写签字的“学生返校健康报告单”照片。“学生返校健康报告单”导出路径:学校经办人进入温州教育系统师生健康信息报送平台——点击“师生健康”——点击“返校健康单”——输入学生姓名或身份证搜索——下载健康单——由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对于少部分因不在大数据系统内而无法提供“学生返校健康报告单”的学生,则上传近14天内血清和核酸检测结果。上述证明的纸质材料须在第一场测试当天带至学校。只有显示“结果正常”者,才能参加考试。

(二)测试

1.测试内容及分值:包括文化科目测试和艺术专业测试。

(1)文化科目测试(总分420分)

文化科目测试内容范围:2021年温州市中考学科要求内容。

(2)艺术专业测试(总分260分)

美术专业:专业荣誉分(20分),现场测试素描+色彩+速写(240分);

声乐、舞蹈、表演专业:专业荣誉分(20分),现场测试主项+副项+艺术形象气质(240分);

器乐专业:专业荣誉分(20分),现场测试主项+副项+视奏(240分)。

每个专业对应测试项目具体内容与要求在校园网另行公布。

2.测试时间:5月底至6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可关注学校校园网及报名预留手机号。

(1)文化科目测试时间

考生根据公布的考场安排,凭准考证及考生身份证明参加测试。

(2)艺术专业测试时间

上午8:00前报到,按照各自专业组别顺序及考场安排参加各专业测试(音乐类依照各专业要求先领取考试顺序号)。

3.测试地点:温州市艺术学校校园内(温州市鹿城区胜昔桥7号),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天晚上在校园网查看具体考场安排。

4.疫情防控:新冠疫情将对今年的招生工作产生影响。为做好疫情防控,学校将制定《温州市艺术学校2021年高中招生疫情防控方案》,请各位考生和家长遵守有关防疫要求,否则不得参加测试。

(三)录取

1.学校依据艺术专业测试成绩和文化科目测试成绩计算总分(总分=文化科目测试成绩+艺术专业测试成绩);美术类专业设置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声乐、器乐、舞蹈、表演类专业设置艺术最低控制分数线,未达到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学校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照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并以1:1.2左右划定最低控制线,未达到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学校可根据报考情况对未满额完成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备录取名单艺术学校招生方案,上报市教育局备案。考生可上网查询本人成绩和录取情况。

3.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备录取名单后当天晚上组织拟录取学生家长线上交流咨询活动,并于第二天按顺序签订录取协议,未在规定期限签订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空余招生名额将在备录取名单中依照成绩择优补录,额满为止。

4.学校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备录取名单后的第三天将正式录取名单上报温州市教育局,经市教育局直属中学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在校园网公布。被正式录取的学生,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并不再参加2021年温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校级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领导小组和招生办公室艺术学校招生方案,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决策和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规范操作。按照上级招生政策要求,加强对招生测试各个环节的管理与监控,确保招生公平、公正。

(三)信息公开。学校及时公布招生方案、录取名单等招生信息艺术学校招生方案,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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