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招生方案_2021年小学升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1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1〕9 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初中招生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小学升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计划
定南实验学校招生计划540人,定南二中招生计划540人,定南三中招生计划1890人。各镇初中学校招生计划不限。
二、招生对象
2021年定南县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含本县户籍返乡就读和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原则
(一)户籍优先、分批招生原则。城区各初中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历市镇户籍类、城区购有房产随迁子女类、城区经商及务工随迁子女类三个类别分批次进行预报名。同一类别预报名不分先后、不限名额,如该类别预报名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则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新生名单。
新生与户口簿户主不是直系亲属,且迁入时间未满二年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与城区购有房产类随迁子女同批次报名。
(二)乡镇初中新生录取实行对口直升的原则。乡镇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直升当地初中学校就读。
(三)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初中招生方案,控制招生班额。严禁初中起始年级大班额、超大班额现象发生。
四、招生程序及办法
(一)生源类别批次认定
第一批为历市镇户籍类:户籍为城区街道办所属居委会和历市镇范围的小学毕业生。
第二批为城区购有房产随迁子女类:户籍为非历市镇范围,其监护人(父母、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在县城城区购有法定住房、租住廉(公)租房或拥有城区易地扶贫、洋前坝水库搬迁安置房随迁子女的小学毕业生。
第三批为城区经商及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类:户籍为非历市镇范围,在城区(或工业园)经商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且在城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生。
(二)预报名程序及办法
1.第一批和第二批:按意愿就近选择城区任何一所初中学校进行预报名。预报名不分先后顺序。
报名时间:第一批8月17日上午8:30-12:00,第二批8月17日下午2:30-5:00。
所需材料:
第一批: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定南县2021年小学毕业生信息表》。
第二批: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房产权证(房产证、不动产证)或正式购房合同含首付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 ③父母、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租住廉(公)租房的,提供定南县廉(公)租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精准扶贫户提供县城易地搬迁安置协议书、一本通原件及复印件;洋前坝水库搬迁户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④《定南县2021年小学毕业生信息表》 ⑤学生户籍与父母、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是同一户主的,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招生公示。8月17日上午12:00公示户籍类新生预报名人数,如果超过学校招生计划,则该学校下午不再进行下一批次新生报名,并进行电脑随机派位,未录取新生领回预报名材料,下午自行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参加预报名。如果户籍类新生预报名人数未达到计划数,8月17日下午进行城区购有房产类新生预报名。下午6:00前公示该批次招生名单、剩余学位和监督电话;如该批次学校预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生数,公告参加电脑随机派位学生名单、时间及有关事项。
电脑随机派位。8月18日上午,需摇号的学校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电脑随机派位时由学校邀请相关部门、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当场公布招生名单并张榜公示。未获取学位的由家长领回预报名材料,并于18日自行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预报名。
2.第三批:城区小学就读的城区(或工业园区)经商或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选择到有剩余学位的任何一所城区初中报名。
预报名时间:8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所需材料:①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②城区小学《定南县2021年小学毕业生信息表》
招生公示。8月19日下午6:00前,预报名人数未达到计划招生数的学校,公示招生名单、剩余学位和监督电话;如学校预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生数,公告参加电脑随机派位的学生名单、时间及有关事项。
电脑随机派位。8月20日上午,学校采用电脑随机派位。随机派位时由学校邀请相关部门、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当场公布招生名单并张榜公示。未获取学位的由家长领回预报名材料,并于当天下午自行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进行预报名。
(三)其他事项
1.各校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校工作方案,上交局招生办审核、备案。各校预报名时必须认真审查相关材料的原件初中招生方案,保存复印件以备查。
2.县教科体局将组织专门人员,对各校预报名情况进行核查。学生、家长根据各初中学校公布的录取名单,到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初中招生方案,按规定时间、程序到学校报到注册。
3.本县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返回所在镇初中就读。符合城区初中就读条件的,携带户口簿、房产权证、电子学籍打印件或就读学校证明,于8月14日下午5:30前到县教科体局招生办(文体中心大楼5楼508室)进行登记并填写《定南县2021年小学毕业生信息表》,然后按规定程序到相应初中学校预报名。
五、严肃招生纪律
(一)严禁违规招生,不得弄虚作假。各校要坚持按类别确定生源,分批次报名,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将严格问责,并予以通报批评。
(二)切实转变作风,实行首问责任。各中小学校要切实做好招生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平稳进行。
(三)严控招生计划,严格学籍管理。未经批准,任何学校不得突破本校的控制性计划总数和规定班额。凡超过本校控制性计划总数的,超过部分一律不予办理电子学籍注册;对超过本校控制性计划总数和规定班额的学校,将严格问责,并予以通报批评。
定南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21年8月8日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自其它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不代表本站的观点、立场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内容会稍有编辑,如果来源标注有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等其他原因不想在本站发布,来信即删。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