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招生方案_篇二:学院自主招生方案(3473字)
活动后期:(总结阶段)
对活动进行总结,得出本次公共招生的经验,以便来年招生改正当年招生过程中出现的不足,并继续使用好比较好的公关策略。
四、项目评估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创办以来第一次如此成功的运用公关策略来实现优质生源的扩招,并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在本次公共招生过程中,我们充分利用了新闻、网络等媒体资源为我们做宣传学院招生方案,并进行了教师深入考生中做宣传的策略,与此同时,还要求上海财经大学本部部分教授配合协助我们的宣传工作,充分借用上海财经大学在业界的名声造势。本次公共策划充分利用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说能利用的资源来进行宣传,并使每项资源的价值最大化,这是一场很成功的公共招生策划。
篇二:学院自主招生方案(3473字)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公布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浙高招委[20XX]1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20XX年,我校将确在社会紧缺、应用性强和具有我校特色的部分专业中试行自主招生。为了切实做好自主招生工作,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严肃招生纪律,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自主招生学院招生方案,要有助于学校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有助于促进中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体现考生与我校依法自主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为目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与我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
二、招生原则
坚持自主、自律的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规范自主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三、组织领导
学校建立自主招生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自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校领导和职能部门、有招生专业的分院的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或成员(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二)建立自主招生工作机构。由学校分管招生和教学的领导、相关职能部门、教学分院负责同志组成(组成人员见附件)。主要职责是:根据招生方案和实施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制订相关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处理各招生环节的日常工作,研究决定在招生过程中的技术性问题。
(三)学校将根据需要,成立自主招生考核专家组,成员由相关分院领导及专家组成。负责制定本专业自主招生考核方式及考核内容,负责对本分院各专业申请者进行综合素质测试,提出测试结果。
(四)自主招生监督,实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省教育考试院双重监督,学校纪检监察处为自主招生的校内监督机构。
四、招生规模与生源范围
(一)自主招生规模控制在学校年度普高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
(二)自主招生生源面向浙江省。
五、招生工作程序
自主招生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申请报名。遵循考生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凡符合我校自主招生申报条件的考生必须认真填写《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表》,并随带学校推荐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到学校(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东区学正街66号)招生就业处办理报名手续,申请材料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学校招生就业处根据申报条件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三)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文化考试以笔试的形式,参照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纲的要求命题,根据专业归属类别的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参加专业志愿填报和综合素质测试的名单,组织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四)录取。根据专业归属类别的考生文化考试结合加分因素和综合素质测试结果,按照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生源不足,则不足部分转到高考统招计划。
(五)公示。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将经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名单,在本校招生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报请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查备案,办理入学手续。
六、自主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略)
(二)招生专业归属类别、专业、科类、计划和学费标准:
(三)报考条件:符合当年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报名手续,且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的高中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者: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空中乘务、表演艺术(汽车营销与模特艺术)专业体检需按空中乘务专业的标准,详见我校空中乘务专业招生简章。
在报名资格确认时需提供《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或《单考单招高职报名证》。每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归属类别。
(四)考试与专业志愿填报
由学校自主命题和组织考试,分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
1、文化考试(总分450分)
(1)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
(2)考试形式:笔试。
2、专业志愿填报
按专业归属类别的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从高分至低分,第一专业归属类别按照招生计划250%比例划定填报专业志愿的分数线,第二专业归属类别按照招生计划300%比例划定填报专业志愿的分数线。
3、确定综合素质测试名单
允许每位考生填报两个专业,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第一专业归属类别根据该专业招生计划25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一专业志愿综合素质测试名单,第二专业归属类别根据该专业招生计划30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一专业志愿综合素质测试名单。若一专业志愿不足,则从二专业志愿调剂(从高分到低分)。非调剂考生参加一专业志愿的综合素质测试,经调剂的考生则参加调剂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
4、综合素质测试(总分300分)
(1)测试内容: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学习的适应性。
(2)测试形式:面试。
(3)测试方式:由学校综合素质考评小组负责实施,考评小组由5—7位人员组成(设组长1名),按照实施细则制定的选拔测试标准(另文报批)进行考评,并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5、考(测)试评分
各专业考生的文化课考试各科满分150分,综合素质测试满分300分,总分满分750分。
6、加分政策
凡在高中段学习期间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在文化考试总分的基础上增加30—50分。
(1)在省级(含)以上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中获得个人第5、6名或三等奖励的,加30分;个人第3、4名或二等奖励的,加40分;个人第1、2名或一等奖励的,加50分。
(2)在全国性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者加30分;获二等奖者,加40分;获一等奖者,加50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只能取其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上述加分因素需现场确认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查验原件。考生加分须在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集体确认。
(五)录取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各专业考生的录取,按照文化考试总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加分项三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如生源不足,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学院招生方案,转入高考统招计划,在相应的批次录取。
3、凡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信息,在本校招生信息网和浙江教育考试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公示结束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录取通知书。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高考和高职单考单招;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及高职单考单招。
七、实施进程安排
20XX年2月19日前
完成自主招生方案的申请和报批工作。
20XX年2月25日—3月24日
做好学校自主招生的宣传工作。
20XX年3月25日—4月6日
做好考生网上报名工作。
20XX年4月7日—8日
考生本人到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进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
20XX年4月9日
考生文化考试。
20XX年4月15日—16日
考生在学校招生网查分,如对文化考试成绩有疑问,可致电登记核分。
20XX年4月18日
公布专业志愿填报的名单
20XX年4月19日8:00—16:30前
填报专业志愿(在学校自主招生网上填报专业志愿)
20XX年4月20日
公布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名单
20XX年4月22日
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
20XX年4月30日
拟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浙江省教育院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监督制度及违规处理
1、自主招生改革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自觉遵纪守法,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和考生满意的选拔环境,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2、凡属考试、考核、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3、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参加考试考核和招生录取工作。
4、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高校者,要求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招生考试考核和录取工作。
5、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和检查力度,并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参与和监督,对发现和查实到违反招生纪律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学校的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6、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申请报考,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以及其他手段取得自主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我校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7、其他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篇三:学院单独招生方案(2241字)
我院20XX年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全国百所国家骨干院校建设单位,享有单独招生的优惠政策。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从今年开始,我院逐步探索高职单独招生试点工作。我们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探索多元化选拔人才的方式。
一、单独招生组织保障
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由主管招生、教学管理的副院长和负责纪检监察的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的“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单独招生各项工作。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做好单独招生试点工作。按照信息审核、成绩评定、确定录取名单、上报信息、发放通知书环节设命题考务组、信息核实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纪检监察组、招生录取组、信息发布宣传组。
二、招生计划
省略
三、报名范围和报考条件
1、20XX年在河北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和报名参加20XX年河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的考生,也可招收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男女性别不限。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四、填报志愿时间、方式及交费
1.填报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20XX年5月3日8:00—5月5日18:00。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河北省普通高校单独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有关单招规定和我院单招方案,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只能填报一所学校)。专业志愿只填报一个专业,录取过程中不进行专业调剂。
2.交费及志愿信息确认
20XX年5月6—-5月9日,考生凭14位考生号缴纳考务费用,缴费金额100元。汇款时请注明考生姓名、考生号及报考专业,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单独招生考试资格,学院不再受理考生现场交费。
学院户名:中国工商银行唐山市西缸窑支行
学院账户:0403010729300012169
五、单独招生考试安排
1.领取准考证
5月14日上午8:00—10:00考生携带身份证、高考报考证、高考体检核对表领取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地点: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唐山市路北区缸窑路29号)
2.考试时间安排:
非艺术设计类考生:
日期 时间 考试内容
5月14日 13:00-15:00 文化知识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素质)
艺术设计类考生:
日期 时间 考试内容
5月14日 13:00-14:30 文化知识考试(语文、数学、英语)
15:00-18:00 专业基础能力测试
2.考试内容
文化知识考试包括文化课考试和综合素质考试。
文化课考试考查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每科50分,总分150分。命题依据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综合素质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人文社会知识,50分。文化知识考试一张试卷,考试时间120分钟。
艺术设计类考生文化课考试考查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每科50分,总分150分,考试时间90分钟。除参加统一的文化知识考试外,还要参加专业基础能力测试,专业基础能力测试包括素描静物写生、水粉静物写生,1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考生自带画具和材料)
六、命题
1.命题:由学院聘请校外专家和校内有丰富经验教师组成的命题专家组,进行全封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管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考试:严格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实施细则》执行。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进行处理。
3.评卷:由学校组织专家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进行,实行责任制,采取封闭式流水评卷方式。制定科学合理地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七、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根据考生总成绩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综合素质成绩优先;艺术设计类考生总分相同时,专业基础能力测试成绩优先。
3.公示与备案:由学校通过网络等方式向全社会公示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结果报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4.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北省20XX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北省20XX年普通高考。
5.学院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及省教育考试院的督导检查和社会监督。
八、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新生报到后,进行新生复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我院将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同时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和《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九、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5月3日至5日
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填报志愿。
5月6日至9日
考生到学院指定银行任意网点缴纳考试费
5月14日(8:00-10:00)
考生携带身份证、高考报考证、高考体检核对表领取准考证
5月14日下午13:00
考生持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5月18日至20日
登统核实成绩,确定录取名单并网上公示。
5月21日
在学院单招网站上公布录取名单,录取结果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5月25日前
邮寄录取通知书等入学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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