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银川市教育局公布《2022年银川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大力推进阳光招生,切实提高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

科学合理划定片区。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实行单校划片,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可稳妥推进多校划片。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的,要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片区范围,并提前向社会公布,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

健全有序录取机制。原则上,2022年城市小学入学年龄截至2016年8月31日,农村小学入学年龄截至2016年2月28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辖区招生工作实际确定是否统一城乡适龄儿童入学年龄。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

全面落实公办民办同招。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巩固深化义务教育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政策,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计划、招生方式和招生范围管理。对基本办学条件不达标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经整改仍不合格的,逐年核减招生计划。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被录取或录取后自行放弃录取资格的学生,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区域内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在所在县(区)范围内招生,已经执行的招生方式保持不变,2023年起优先满足所在县(区)学生入学需求,生源不足时经所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同意后可适当跨县(市)区招生,不得跨市域范围招生。

指标到校比例提高到70%

严格考试科目分值。2022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和口语20分)各120分,物理75分,化学65分,道德与法制70分,历史30分,地理、生物各30分(选择一科计入中考总分,另一科以ABCDE等级制呈现),体育与健康50分,信息技术15分,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各10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25分(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7分,廉洁与修身教育3分,平时学习成绩5分,表现与特长评价10分)。音乐、美术、书法、综合实践成绩采用合格和不合格等级制呈现,不计入总分。

规范招生录取范围。市属、自治区属和市辖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在市辖区范围内招生,县(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在县域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与当地公办普通高中一致;生源不足的,可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辖区内适当统筹调剂,不得跨市域范围招生。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管理,逐年减少自主招生跨区域分配指标,到2024年全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全部按照规定区域招生。

优化招生录取方式。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分为自主招生、指标到校和择优录取三个录取批次。严格落实优质普通高中统招计划的60%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政策(简称指标到校),其余40%的统招计划实行择优录取。从2022年秋季学期入学的初一新生起,将指标到校比例提高到70%。

严格控制班额校额

为进一步优化普通高中公民同招录取工作机制,从2022年起,所有类型自主招生全部纳入中考录取平台管理。考生必须具备银川市三区户籍(户籍动迁认定时间为当年中考报名前),且在原初中毕业学校有两年以上学籍并实际就读两年以上,方可享受指标到校政策,凡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中考指标到校资格。

《方案》强调稳妥做好特殊群体招生工作,保障随迁子女入学,保障残疾儿童入学,落实教育优抚政策。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控制中小学校办学规模和班额,巩固消除大班额工作成果,不得产生新的大班额和大校额。2022年,全市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起始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5人,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起始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4人。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可根据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结合实际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记者 高菲 王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