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沧州市车站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沧州市车站小学

招生方案

欢迎新同学

为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入学机制,严格规范入学秩序,确保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完成。车站小学按照《沧州市新华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新华区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沧新教体基教字[2022]3号)要求,并充分考虑疫情防控常态化因素,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免试入学

凡我校辖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全面落实就近入学原则;随迁子女入学,坚持相对就近的原则。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适龄儿童入学,学校不采取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等。

(二)计划招生

我校严格按照区教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不随意调整。

(三)划片就近

我校严格按照划片范围招生,不招收片区外学生。

(四)严控班额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专项行动的通知》、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的通知》(沧政字[2017]4号)要求,严格控制班级容量。对自购房的随迁子女,若学校学位已满,则调剂到其他相对就近学校。

(五)严审资格

家长为适龄儿童报名时,学校与家长签订诚信承诺书,适龄儿童申请入学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证件,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该校入学资格。对务工随迁子女,若范围内学校学位已满,由学校审定入学资格后上报区教体局统筹安排调剂入学。

二、具体要求

(一)招生范围

建设大街以东、维明路以南、铁路以西、解放路以北;交通大街以东、志强路以南、铁路以西、黄河路以北;铁路以西、黄河路以南、欣欣家园小区及以东。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

(三)入学条件

1.新华区户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籍一致,常住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及父母的房屋产权一致。户口迁入时间:截至2022年6月24日。

(2)适龄儿童与父母的实际居住地址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完全产权(仅限居民住宅,不含商业房、商住房、公寓等,产权共有仅限夫妻)为依据,且实际居住。房产证记载时间:截至2022年6月24日。

实行一房一位,在房产证地址与户籍住址一致的前提下,同一套住房当年只享受一个入学名额,双胞胎、多胞胎除外。

2.新华区外来务工及经商随迁子女

(1)离开户口所在地,在新华区常住的外来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以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主要依据为:随迁子女及父母均持有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且居住证的现居住地址与新华区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居住证的签发日期要在2022年6月30日前。

(2)适龄儿童的父母双方已取得居住证,但在中心城区之外有公职的,其子女不享受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读政策。

3.其他类型入学学生

军人、华侨、港澳台籍、狮城精英高层次人才、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随迁职工、房屋被征收居民等子女入学,依相关文件规定由区教体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四)申请入学需提供的材料

1.新华区户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家庭户口本(含户主页、适龄儿童父母页、适龄儿童本人页)。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仅限居民住宅,不含商业房、商住房、公寓等,产权共有仅限夫妻)。

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法提供房产证,需按次序区分下类情况,分别提供相关材料。

A、已入住但房产证未办理的:经学校核实无误后,提供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正式购房发票(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

B、自有宅基建房的:宅基证。

C、单位集资房的:单位产权证明、购房票据。

D、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公、廉租房)的:住建部门的有关审批手续、入住证、缴纳最近半年租金的发票,住建部门(沧州市和沧县)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产证明。

E、适龄儿童随父母与祖(外祖)父母长期同户(户口从未迁移过)同住、父母双方在沧州市中心城区无名下住房的:经学校核实无误后,提供其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住建部门(沧州市和沧县)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产证明。

注:适龄儿童与父母新华区户籍地址和父母新华区房屋产权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在其居住地片区学校入学。

(3)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4)儿童预防接种证(注:预防接种证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学校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2.新华区外来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父母双方与随迁子女的居住证(不含居住登记凭证)。

(2)父母一方的合法劳动合同:在沧州市中心城区用人单位务工的,提供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在中心城区经商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缴税证明。

(3)社保:父母双方在沧州市人社部门或者新华区人社部门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凭证。

(4)住房证件

A、自购房的:父母的房产证(仅限居民住宅,不含商业房、商住房、公寓等,产权共有仅限夫妻)。

B、租房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产证,住建部门(沧州市和沧县)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产证明。

(5)随迁子女家庭户口本(含户主页、适龄儿童父母页、适龄儿童本人页)。

(6)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7)儿童预防接种证(注:预防接种证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学校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五)招生办法

区直小学招生报名登记,实行线上和线下相结合、分类别和分时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1)报名系统

手机微信小程序智慧沧州。

(2)报名时间

新华区户籍适龄儿童,6月25日上午8:00—下午5:30;新华区外来务工及经商随迁子女,6月26日上午8:00—下午5:30。

(3)报名审核

适龄儿童家长通过智慧沧州—入学报名系统进行注册登记报名,获取注册编号,家长须牢记注册编号,以便后期使用。家长要真实准确填报信息,入学报名系统将通过与公安部门、房产部门、社保部门等进行大数据对接,直接审核验证,教体局和学校对验证结果进行复核。

(4)确定新生名单

7月8日前,网报系统通过短信通知适龄儿童是否报名成功。

7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收到报名成功短信的适龄儿童,家长凭注册编号和报名成功短信到学校进行审核确认。

7月9日下午,各学校将确认网报成功的新生名单加盖公章上报教体局。

注: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请参看《沧州市智慧升学服务平台新华区幼升小使用流程》,如下:

2.学校报名

(1)报名时间

7月9日-7月10日(共两天)

(2)分类别、分时段报名安排

7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A、收到报名成功短信的适龄儿童,家长凭注册编号和报名成功短信到学校进行审核确认。

B、经网报系统大数据审核验证未通过的新华区户籍适龄儿童。

7月10日(上午8:30-11:30)

居住证签发日期在2022年6月30日前的自购房的新华区外来务工及经商随迁子女。

7月10日(下午2:30-5:30)

居住证签发日期在2022年6月30日前的租房的新华区外来务工及经商随迁子女。

(3)报名要求

A、在门口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保持一米距离,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七天内核酸检测记录,并测温。

B、按照门口张贴字样提示,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登记。

C、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接触,请家长严格执行报名流程。

(4)注意事项

A、将初审合格学生的报名材料复印件装入档案袋,按要求填写档案目录(档案目录打印两份和档案袋由家长自行准备交由学校留存整理,上交教体局。

B、适龄儿童及父母常住新华区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在其实际居住地片区学校入学。

3.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所有审核通过的新生(包括线上和线下),学校以电话通知方式按照类别分批发送入学通知书,通知书上同时盖有区教体局学籍管理专用章和学校公章。

以上未尽事宜,学校将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在公众号上及时告知家长。

咨询时间:8:30-11:30,3:20-17:00

疫情期间,不接受线下咨询。

附档案目录:

- END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