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全部入学,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行为,维护教育公平,杜绝违规择校私立中小学学校招生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安徽省完善农村子女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参照省、市、县招生工作意见,结合天堂镇义务教育办学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国家及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制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义务教育均衡性、公益性、普惠性原则,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能上学、上好学”需求,客观、公平、公正、最大限度地解决好城区居民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

二、招生对象

1. 初中:招收天堂镇小学及毛尖山乡合林村、王畈村小学毕业生。

2.小学:招收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天堂镇儿童。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按出生日期排序适当放宽入学年龄,招收学区内儿童,但各校不得招收2014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儿童。跨责任区儿童不予招收。

三、招生办法

(一)初中招生

1.由天堂中心学校按天堂镇人民政府和岳西县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天堂镇公办中、小学招生责任区划分的通知》(天政字〔2021〕45号)统一组织招生,于8月15日前完成招生工作,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到每一位毕业生。

2.所有小学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新生录取通知书》到相应初中报到入学;思源实验学校、天堂初中按录取通知书组织新生报到注册。两所初中不得跨责任区组织招生;未经批准,不得招收无《新生录取通知书》的学生。

(二)小学招生

1.镇内各小学按天堂镇人民政府和岳西县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天堂镇公办中、小学招生责任区划分的通知》(天政字[2021]45号)自主组织招生。各小学应无条件优先接收各责任区内的适龄儿童入学,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跨责任区招生;对招收完本责任区学生后确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按程序公开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各小学责任区的认定

坚持“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的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不动产证(或房产证)地址一致,认定为相应小学责任区。对责任区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证(或房、地产证)的发证时间须在2021年6月30日前。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可以认定为相应小学责任区:

(1)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但其父母实际居住地(以其父母不动产证或房产证地址为准)在相应小学责任区的。

(2)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父母中一方户口不在相应小学责任区,孩子户口随另一方在相应小学责任区并实际居住的。

(3)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随父母户口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在相应小学责任区内居住)落户,父母双方均未购房(以房管部门开具的父母双方均无房产证明为凭证),且实际常住(提供近3个月的水、电费发票)、户口从未迁移过(以户口簿记载为凭证)。

(4)在相应小学责任区内已入住新购商品住房暂未办理不动产证、户口未迁入的,须出具购房合同、全额购房发票和近3个月水、电费或物业费发票。

(5)购买相应小学责任区小产权房的,须出具购房合同、建设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近3个月水、电费发票。学校组织人员实地核实私立中小学学校招生方案,并到相关单位核查。

(6)在相应的小学责任区内自建住房未办不动产证的,需出具建设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近3个月的水、电费发票,同时招生学校组织人员对自建住房情况进行核实,并到相关单位核查。

(7)租住公有住房人员须提供公租房证明、1年以上(含1年)缴纳相关费用的原始凭证及无房证明,按公租房所在地确定学区。

(8)房屋拆迁户拆迁后重新购房的,以新购房产确定其入学学区;拆迁未购房的无房户,凭拆迁协议,按其原居住地(原房产证地址)所在地确定其入学学区;拆迁异地安置的私立中小学学校招生方案,以安置地确定其入学学区。

(9)因招考录用或工作调动人员子女可到相应学校就读(需提供招考或调动原始文件、工资卡原件);县政府招商引资引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子女可到相应学校就读(需提供县政府相关证明材料)。

(10)军人子女,按安庆市教体基[2021]75号文件精神办理。

(1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按照《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卫电[2021]45号)精神执行。

(1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无城区房产,2021年6月30日前在相应小学责任区就业,有生产经营房舍、门面并实际居住的(须提供本人从事经营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局、环卫所等单位的规费发票以及房管部门出具的其父母无房产证明)。一店多个营业执照不认可;有营业执照未营业不认可。学校组织人员实地核实,并到发证机关核查。

不符合上述情况之一的不属于天堂镇小学招生责任对象。

3. 各小学分类、分批次招生

第一批次:招收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天堂镇户籍、房产在本学区内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次:招收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非天堂镇户籍在本学区内购房并入住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次:招收符合条件的,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非天堂镇户籍在本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

第四批次:若学校有空余学位,则按出生日期排序,招收201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天堂镇户籍、房产在本学区内的儿童;非天堂镇户籍在本学区内购房并入住的儿童;符合条件的非天堂镇户籍在本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儿童。

四、招生指导计划

初中:计1050名

天 堂 初 中:600名;

思源实验学校初中部:450名。

小学:计945名

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315名;

中 洲 小 学:315名;

东 山 校 区:90名;

狮 形 小 学:90名;

前 冲 小 学:90名;

余 安 小 学:45名。

五、小学招生报名批次、时间

2021年8月26日,招收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户籍、房产在本学区内的适龄儿童。

2021年8月27日,招收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非天堂镇户籍在本学区购房并入住户的适龄儿童。

2021年8月28日上午,招收符合条件的,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非天堂镇户籍在本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

2021年8月28日下午,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按出生日期排序招收201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天堂镇户籍、房产在本学区内的儿童;非天堂镇户籍在本学区内购房并入住的儿童;符合条件的非天堂镇户籍在本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儿童。

附件:1.天堂中心学校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556–5770065

2.天堂镇公、民办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指导意见

岳西县天堂中心学校

2021年6月18日

附件2:

天堂镇公、民办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指导意见

城关幼儿园广场分园:原则上划片对接户籍、房产在城东社区中原居委会就近区域的适龄儿童。

城关幼儿园南园分园:原则上划片对接户籍、房产在城南社区南园片区的适龄儿童。

城关幼儿园狮形分园:原则上划片对接户籍、房产在城南社区老街片区、原衙前村就近区域、石桥村适龄儿童。

中洲幼儿园长屋分园:原则上划片对接户籍、房产在城西社区、木冲村、叶畈村就近区域的适龄儿童。

中洲幼儿园新城花园分园:原则上划片对接户籍、房产在东山社区、叶畈村就近区域的适龄儿童。

爱心幼儿园:原则上划片对接户籍、房产在城北社区适龄儿童、东山社区就近区域的适龄儿童。

双星幼儿园:原则上划片对接户籍、房产在回龙社区适龄儿童。

阳光幼儿园前冲分园:原则上划片对接户籍、房产在城东社区、余安村就近区域的适龄儿童。

阳光幼儿园叶畈分园:原则上划片对接户籍、房产在叶畈村就近区域的适龄儿童。

大道、蓝天、金星、未来星、向日葵、余安等六个幼儿园(幼教点)在各自就近区域自主招收适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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