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洪洞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来了!!

洪教字〔2022〕81号

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校、县直学校、初中学校、局机关相关股室:

根据《临汾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教基〔2022〕1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招生入学秩序,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将招生工作作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提高招生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维护我县良好教育生态。

二、招生对象

1.小学招生对象为2016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初中招生对象为2022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小学2016级)。

三、招生时间1.我县公办中小学报名时间统一为8月10日8:00-8月13日18:00,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8月10日8:00-8月12日24:00,民办初中报名时间为8月12日24:00-8月14日18:00。2.公民办中小学摇号时间:2022年8月25日上午9:00,地点:东街小学录播教室。四、招生办法(一)公办学校招生

1.小学招生

农村适龄儿童少年持本人及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到所在片区学校登记入学。

城区适龄儿童在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下,采取网上登记信息,入户核查资料,网上直接录取和线下摇号录取相结合的方式招生。

户口及居住证办理时间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含30日)前。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监护人持延缓入学申请、医院诊断证明,经片区学校、中心校、乡镇批准,可延缓入学。中心校、县直学校将延缓入学情况报教育股备案。

2.初中招生

甘亭镇、万安镇、赵城镇片区内公办初中,由中心校以毕业小学为单位用对口直升办法分配学生,初中学校按中心校(县直学校)分配名单下发入学通知书。有两所及两所以上初中的,由中心校按初中轨制确定每所初中学校对口小学或服务片区。片区内公办初中学位不足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分配到附近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就读。

山焦中学服务于广胜寺镇片区不变,由中心校对口分配学生;山焦一校、山焦二校毕业生直升到山焦中学。明姜镇部分片区学生可就近到山焦中学就读。

具有大槐树镇、苏堡镇、明姜镇、广胜寺镇(山焦中学片区外)、辛村镇、刘家垣镇、曲亭镇、淹底乡、龙马乡、堤村乡、山目乡等11个乡镇户籍的六年级毕业生实行线上报志愿,线下电脑派位(俗称摇号)分配学校。

新城学校是教科局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租赁原向明学校打造的一所全日制公办寄宿制学校。教学设备全部按标准配备,学科带头人从城区学校中选派,全县范围内抽调优秀老师任教。

组建洪洞二中教育集团(含原马牧中学)、大槐树中学教育集团(含园区中学)、朝阳中学教育集团(含甘亭中学),集团校内部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促进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

民办学校、公办学校人籍分离、本县户籍外县就读的六年级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对应片区初中就读。在城区有房产且居住一年以上可报名城区初中。

(二)民办学校招生严格落实省、市、县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经临汾市民办义务教育综合评估组科学评估,我县3所民办学校关停,11所暂停招生,12所保留原轨制或缩轨。

民办义务教育中小学校招生实行网上统一报名,超计划电脑派位录取。有意向就读民办学校的学生,可通过临汾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信息化管理平台(网址登录:http: //www.lfywjy.com:8088/login;市教育局网站入口:登录临汾市教育局官网,点击进入临汾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平台自愿申请报名。报名实行一生一校办法。在九年一贯制(含十二年一贯制)学校连续就读满六年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直升本校初中,一贯制直升学生也要履行网上报名手续,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网上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电脑派位(多胞胎子女可捆绑派位)。农村初中参与民办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由中心校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临汾市下达我县2022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指标如下:

关于民办学校招生工作,详情请阅读《临汾市2022年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三)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1.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要按照零拒绝、全覆盖的要求,充分发挥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作用,联合成员单位对2022年应入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工作台账进行逐一核查,科学评估,按照轻度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中度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集中教育、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的原则,逐一提出安置意见,所有残疾儿童少年建立一人一档,妥善安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并为其注册学籍。

2.保障随迁子女入学。落实国家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要求,确保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保障随迁子女就读名义跨区域招生。随父母到县外就读的学生,教育股、中心校、片区学校共同做好随迁子女外出就学审批。

3.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各校要摸清片区内留守儿童的情况,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保证不让一名留守儿童失学。对于缺乏走读条件的学生可综合考虑安排到具有寄宿条件的学校就读。

4.保障建档立卡户、严重困难户、边缘易贫户子女入学。与乡镇扶贫办联系,深入建档立卡户、严重困难户、边缘易贫户家庭,提供一切可能的帮助,切实保障贫困户子女适龄就学的权利,绝不能出现因贫辍学。

5.落实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含在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切实保障县委、县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

五、相关要求(一)落实十项严禁

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无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招生结束后,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公办民办学校间混合招生、混合编班、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义务教育学校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接收简历、招生咨询、网络登记学生信息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选拔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竞赛),或采用其考试(竞赛)结果、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摸排登记生源、选拔学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或转接手续;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或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成绩排名、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二)加强招生宣传

各学校要通过微信公众号、美篇、公告栏、电子屏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布我县及学校的招生政策,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要加强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

(三)严格学籍管理

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晋教基〔2019〕19号)规定的注册程序和时间,按照严格计划审核、规范录取(入学)手续、明确注册时限、逐校审核的办法进行,确保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

要加大学籍监管力度。对违规跨县域招生的学校和违规转学学生不予办理新生学籍注册和转接;对人籍分离、空挂学籍未在录取学校就读的,同时追究借读学校、录取学校双方责任;对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规招收的学生,给予不注册学籍、不发免费教材、不拨义务教育经费等处罚。各中心校、县直学校要及时劝返小学毕业未到初中报到小学毕业生,落实家长监护责任,书面告知法定义务,严防辍学。

各校严禁接收未满六周岁儿童在小学就读,对于擅自接收不足龄儿童在一年级就读,不足龄儿童使用一年级教材者,严肃追究校长责任。

(四)做好控辍保学

1.一年级新生。一年级新生控辍保学工作由中心校负责。各中心校主动同乡(镇)政府、社区、乡镇派出所对接,根据派出所提供的辖区内一年级适龄儿童信息,走村入户宣传招生政策,动员新生及时入学并建立入学台账。秋季开学后,对摸排信息回头看,落实每一名适龄学生就学情况,9月底将台账报教育股。

2.初一新生。初一新生控辍保学工作由学籍所在小学和划定初中学校共同负责。中心校对辖区内六年级毕业生初中就学意向负责摸底,秋季开学后做好回访工作,9月底将摸底情况上报教育股。初中学校在招生文件公布后根据划片范围主动和中心校对接,根据提供的名单做好招生动员工作。小学毕业未被初中录取,控辍保学由中心校负责。教育股在初一学籍注册完毕后要及时落实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小学毕业未被初中录取学生动向,及时做好劝返安置工作。

(五)加强督导考核

1.教科局将加强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撤销招生资格、建议相关部门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2.各中心校、公办初中要自觉树立做大做强做优公办学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以招生工作为抓手,积极作为、主动作为,严格招生程序,规范招生行为。秋季开学后,教科局将考核各学校招生完成情况,重点考核各中心校片区内一年级新生招生完成情况和六年级毕业生按划定范围升入初中情况,考核各初中片区内初一招生完成情况,将考核结果纳入对中心校、初中学校年度督导评价内容。

附件:

1.洪洞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城区公办中小学招生办法

3.摇号录取办法

洪洞县教育科技局

2022年8月8日

附件1

洪洞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领导,教科局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组长:高红安 教科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斌 教科局党组副书记

张宽新 教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宋泽红 教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斌 教科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李峥 教科局主任科员

成员:闫阿平 教科局办公室负责人

白旭辉 教科局教育股负责人

申小安 教科局职成股负责人

刘彦敏 教科局计财股负责人

燕翔 教科局监察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股,办公室主任由白旭辉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樊茹同志担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县直公、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中心校负责辖区内公办学校招生及小学毕业生分配工作。

附件2

城区公办中小学招生办法

小学部分

本办法适用学校:东街小学、实验小学、古槐小学、飞虹小学、西街小学(含涧桥小学)、梗壁小学。

核心提示:城区公办学校学位数小于总需求数,学校与周边建筑小区数量不匹配,无法满足绝对就近的需求。户籍为城区者,可据户籍登记或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登记地就近入学。非城区户籍者,按学校学位数的余额依报名类型确定学校。

请监护人将网上报名上传的印证材料原件放在家中,备入户人员核查。凡无法提供核查原件者,后果自负。

一、报名类型(一)户籍报名

有城区户籍家庭子女。

适龄儿童城区户籍,安排到户籍登记片区学校或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登记片区学校。

印证材料:户口本(户主页、适龄儿童页)、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

(二)房产报名

无城区户籍有城区房产家庭子女。

因楼盘分布与学校不匹配,房产报名实施多校划片(一个居住片区对应多所城区学校),监护人需填报片区学校与分配学校,摇号确定学校。以下描述中入住一年以上指到2022年6月30日前满一年以上。

1.监护人有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入住一年以上。多校划片确定学位。

印证材料:户口本(户主页、适龄儿童页)、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页、项目建设依据页、交付期限页)、购房交款正规票据、正式打印的电费交费及燃气费收据(2022年6月30 日前)、微信支付宝佐证信息截图、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

2.监护人有住房购买协议,且入住一年以上。多校划片确定学位。

印证材料:户口本(户主页、适龄儿童页)、房屋购买协议、交款凭证、城区生活证明、正式打印的电费交费及燃气费收据和微信支付宝佐证信息截图、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

说明:适龄儿童提供祖父(母)、外祖父(母)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登记地学校报名:A.父母双亡或离异;B.父母一方为现役军人;C.父母残疾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

(三)随迁子女

外地来洪务工家庭子女。外地指非洪洞县户籍。

1.随迁子女有居住证或城区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或城区购置房产,安排到监护人居住证、房产登记地址片区学校。

印证材料:户口本(户主页、适龄儿童页)、居住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页、项目建设依据页、交付期限页)、购房交款正规票据、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

2.随迁子女监护人租赁房屋,安置到周边有学位学校。

印证材料:房屋买卖(租赁)协议、经商或从业的相关证件、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

(四)工作经商

无城区户籍、无城区房产,监护人在城区工作、经商的家庭子女。

1.监护人城区工作

印证材料:有效《劳动合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以上,在城区工作生活一年以上证明(正式打印的电费交费、燃气费交费收据及微信支付宝佐证信息截图、网络宽带缴费、电视收视费)、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

2.监护人城区经商

印证材料:一年以上《营业执照》,在城区工作生活一年以上证明(正式打印的电费交费、燃气费交费收据及微信支付宝佐证信息截图、网络宽带缴费、电视收视费)、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入口。洪洞县2022年城区公办小学报名信息采集页面,按要求如实填写。

1.在居住地填报(入户核查的需要)。

2.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名类型,学习本类型应提交材料。将户口簿、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购房合同(协议)、租房协议、生活票据等备好待查,随时获取相关信息。

3.每生有一小时信息采集时间,浏览题目,请务必仿照示例格式填写,便于识别报名信息。

4.采集报名信息,与提交信息先后无关,与提交信息的真实性高度相关。三天全天候报名,在规定时段内提交材料就完成了报名。

(二)如何报名。扫描进入信息采集页面后,出现一组问题对话,看清题目及示例,按示例的格式填写学龄儿童相关情况,核对一遍,无误后提交。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办小学招生基本政策是就近、免试、划片、分配,监护人按住址直接对应一所片区学校,受学校规模和班额的限制,无法保证学龄儿童一定被片区学校录取。监护人需接受城区学校招生规则,同时选择一所分配学校,分配学校实为保底学校。

(三)印证材料。根据报名类型,事先准备好印证材料。在报名信息采集时,有二种方式上传图片,一是现场手机拍照上传,二是用文件方式上传。佐证材料按户籍图片、房产图片、生活票据图片、工作经商图片、逻辑关联图片等五类依次上传。每类上传图片的数量不超5张。上传材料要精心选择,做到真实有效。监护人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弄虚作假,所造成的后果由监护人承担。同时,造假线索将移交到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四)材料审核与入户调查。按报名登记类型,组织工作专班,对监护人提供材料采用线上(材料初审)与线下(入户调查)相结合方式进行审核。委托有关机构并会同有关部门对适龄儿童报名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核。安排专门工作人员根据监护人提供位置导航信息开展入户调查。

三、片区划分

古槐小学:东至洪洞一中西墙—五一路与玉峰街交叉口;南至玉峰街-交警岗-古槐路十二巷北;西十二巷西口沿铁路线至北官庄;北至北官庄(包括前、后坡底、农行小区、建筑公司小区、新旧槐荫市场、贾村)。北官庄、南官庄、窑上村三个行政村村民子女。

实验小学:东至霍侯一级路(含东、西冯堡村);南至城市花园南门无名路-虹通路-朝阳路;西至洪洞一中西墙-玉峰街-五一渠东;北至恒富大道(含湾里村)。不含梗壁村。

东街小学:东至五一路(含常青14、15队);南至飞虹街;西至古羊路;北至玉峰街。

大槐树西街学校:东至古羊路沿玉峰路交警岗向北至十二巷口;铁路东,北至十二巷南,铁路西,北至恒富路;南至飞虹大街(包括涧河南小区、常青五村);西至滨河路。北官庄、南官庄、窑上村三个行政村非本村居民子女。

西街分校(涧桥小学):涧桥村。

大槐树梗壁学校:梗壁村、辛堡村。

飞虹小学:五一路东,朝阳街南,虹通路西,飞虹街北(含沁园、碧苑、安居);庄园村(含碧天、新益)。

东街小学与飞虹小学公共片区:城市花园南门无名路南的伊顿鑫城、岳林华府、东升家园、虹通苑及江南新城、同鑫中院、同鑫南院、东华苑区域和毗邻朝阳路、五一路区域;虹通路东、朝阳街南、一级路西、飞虹街北(含烟草小区、新英公寓、安居工程、碧苑小区、沁园小区)区域;湾里村、东西冯堡村、翰林学府、恒美华庭、格兰云天等凤辉街以北区域。

今年在东街小学和飞虹小学成立恒东班,湾里村、东西冯堡村、翰林学府、恒美华庭、格兰云天等凤辉街以北的适龄儿童符合城区小学招生条件的直接录取到恒东班,待明年恒东小学投入使用后,整班回流到恒东小学就读。

四、招生计划

初中部分

本办法适用学校:洪洞一中、洪洞二中、大槐树中学、朝阳中学、园区中学、新城学校(原向明学校)等6所中学。

核心提示:

城区公办初中实行多校划片,电脑派位(摇号)。城区公办初中招生平台由县教科局统一设定,学生(监护人)扫码入网填报志愿,公开摇号确定学位。

请监护人将网上报名上传的印证材料原件放在家中,备入户人员核查。凡无法提供核查原件者,后果自负。

一、填报对象

具有大槐树镇、苏堡镇、明姜镇、广胜寺镇(山焦中学片区外)、辛村镇、刘家垣镇、曲亭镇、淹底乡、龙马乡、堤村乡、山目乡等11个乡镇户籍或实验小学、东街小学、古槐小学在籍毕业学生。

二、片区与志愿

按相对就近和控辍保学工作要求,上述11个乡镇小六毕业生可以从对应学校选出第一、第二志愿。为保持招生工作延续性,大槐树镇南王片对应片区学校为洪洞二中;大槐树镇冯张片对应片区学校为园区中学;大槐树镇梗壁村对应片区学校为朝阳中学。

毕业中心校

洪洞一中

洪洞二中

大槐树中学

朝阳中学

园区中学

新城学校

01大槐树城关片

大槐树南王片

大槐树冯张片

02明姜镇

03广胜寺镇

04苏堡镇

05曲亭镇

06淹底乡

07辛村镇

08刘家垣镇

09堤村乡

10龙马乡

11山目乡

12东街小学

13实验小学

14古槐小学

监护人依据学生户籍或毕业中心校或县直学校,从上表中选带✮两所学校做为第一、二志愿学校。为了合理区分第一、第二志愿,便于后期二次分配工作开展,填报志愿时不允许从洪洞一中、洪洞二中、大槐树中学、朝阳中学中选择两所学校分别作为第一、第二志愿,否则第二志愿视为无效志愿。

第一、第二志愿均未被录取,直接分配至有空余学位学校。

三、报名办法

洪洞县2022年城区公办初中报名信息采集页面,按要求如实填写。

四、录取规则

1.城区公办初中与民办初中招生摇号顺序为:先民办学校、后公办学校。电脑派位时,先确定民办学校学位,从公办学校报名库中移走已确定民办学位的学生,再进行公办学校的电脑派位。

2.公办初中摇号顺序确定为:第一志愿、第二志愿。

3.志愿人数小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志愿人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时,先确定每片区摇号份额。片区摇号份额等于(片区志愿人数/规定报该校各片志愿人数之和)*学校招生计划(或学校学位余额);依份额从各片区摇号确定学校学生。此过程分别针对第一、二志愿重复两次。

4.对志愿失效学生分配学校。

5.民办学校按志愿摇号,确定民办初中学生。

6.对报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上表列举13个中心校或县直学校毕业学生,按公办学校学位空缺情况分配。其余中心校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地中心校统一安排。

附件3摇号录取办法

一、摇号对象

洪洞一中、洪洞二中、大槐树中学、朝阳中学、园区中学、新城学校,东街小学、实验小学、古槐小学、飞虹小学、西街小学(含涧桥小学)、梗壁小学。

全县具有招生计划的12所民办学校。

二、时间地点

公办初中、民办中小学摇号时间:2022年8月25日上午9:00时。地点:东街小学录播教室。

三、摇号顺序

(一)民办中小学。

(二)公办中小学。

四、摇号规则

公、民办学校仅对报名超招生计划学校摇号。

公办中学按片区报名人数与学校招生计划,设定学校在片区招生比例,促进学校均衡发展。

当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人数,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摇号录取招生人数。

五、参与人员

人大代表(3名)、政协委员(3名)、纪检监察部门人员(2名)、教科局领导、计算机工作人员(2名)。

参与摇号学校校长,参与摇号学校教师代表(每校一人)、家长代表(10—20名)、融媒体中心记者、公证人员。

六、工作程序

(一)介绍规则、公布信息

初中、小学各校招生计划;每校第一志愿报名人数或民办学校报名人数;确定参与摇号学校学生人数。介绍摇号规则。

(二)民办学校摇号录取。

(三)城区公办初中摇号录取。

(四)现场打印结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代表、教科局领导、公证人员签字。

(五)公示签字分配表。

来源:洪洞县教育科技局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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