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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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州区教育局发布

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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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阜阳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全市幼儿园入园工作的通知》(阜教基〔2022〕19号)等文件精神,确保2022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公开、平稳、规范,现就2022年秋季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努力促进教育公平,确保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努力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 招生对象

2022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截至2022年8月31日年满三周的幼儿

三、招生时间

幼儿园招生时间从2022年8月25日开始。

四、招生办法

幼儿园招生按照相对就近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进行。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预防接种证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幼儿园报名。

小区配套建设的幼儿园要优先保障本小区居民子女入园。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安全、稳定、有序进行。要同时抓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评估创建和2022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既要完成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目标,又要保证适龄儿童有园上。各幼儿园要科学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做好招生信息发布、宣传以及报名、入园等工作。

(二)做好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标准与指引(第三版)〉等五个工作指南的通知》,做好开学前防控措施落实、校园环境维护、人员物资保障、教育教学安排以及开学后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规范招生行为。幼儿园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不得将婴幼儿参加早期教育指导作为入园前置条件。各幼儿园要创造条件按照幼儿园办园规模招生,合理控制班额。

2022年底前,无证幼儿园全面消除,并持续巩固治理成果。

凡没有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无证幼儿园或不具备举办幼儿园、托班资质的单位,一律不得擅自招生。

市政府幼儿园、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纳入区教育局统一管理。

(四)做好特殊群体入园。要积极推进学前残疾幼儿随班就读,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

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孤儿、家中无人照顾的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军人子女、城镇低保家庭幼儿和脱贫户(原建档立卡户)家庭幼儿等予以适当照顾。

要切实做好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工作。

(五)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公办幼儿园要严格执行《阜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阜阳市财政局 阜阳市教育局关于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费〔2021〕322号)规定,民办幼儿园收费数额在核算成本并报当地物价和教育部门备案后执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严格按照《阜阳市教育局 阜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阜阳市财政局关于扶持和规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的意见》(阜教基〔2022〕14号)收费文件执行。

各类幼儿园严禁以兴趣班实验班特色班等名义另行收费。

(六)着力办好四件实事。

加强学籍管理。各中心校和区直属幼儿园要高度重视规范新生的信息采集和建立学籍工作,原则上在幼儿入园一个月内完成学籍录入工作;继续做好学籍信息核对和转入转出处理,确保籍随人走,人籍一致。要求学籍数据和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保持一致,并将学籍管理纳入年终课后和年审考核之中。

做好幼小科学衔接工作。按照省、市、区文件精神,自2022年秋季学期起,幼小科学衔接全面推行,坚持双向衔接、系统推进、规范管理,为儿童搭建从幼儿园到小学过渡的阶梯,帮助儿童顺利实现幼小过渡。

规范开展幼儿园延时服务。各园认真研究谋划,采取有力措施,抓实幼儿园延时服务工作,确保2022年秋季学期,幼儿园延时服务实现全覆盖。

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2022年,有条件的幼儿园要开设2-3周岁幼儿托班,全区开办托班的幼儿园不少于5%,新建的公办幼儿园必须开设普惠性托班。

(七)强化宣传引导。各幼儿园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措施,对教职工进行培训,正确宣传相关政策、法规,设立招生咨询热线电话,耐心接待幼儿家长咨询,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并在大门口醒目处公示招生简章,妥善处理好各类矛盾和问题,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区直属幼儿园

文峰中心校

鼓楼中心校

颍西中心校

清河中心校

程集中心校

景区中心校

西湖中心校

马寨乡中心校

九龙中心校

王店中心校

三合中心校

三塔中心校

袁集中心校

三十里铺中心校

京九中心校

来源:颍州教育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