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 张店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召开新闻发布会, 对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 相关政策进行发布和解读。

1.招生片区调整的小学:上海路小学(齐德学校、齐盛学校小学、齐悦实验小学的招生片区相应调整缩小)、昌国小学(铁路小学、杏园小学招生片区相应调整缩小)、建桥小学(莲池学校招生片区相应调整缩小)、重庆路小学(部分片区划入北苑小学)、齐润小学。

2.招生片区调整的初中:龙凤苑中学(提前招生并在重庆路中学借用校舍,作为分校区与张店八中集团化办学)、科技苑中学划片(作为分校区与张店七中集团化办学)、建桥中学(原张店建桥实验学校初中部,与张店七中集团化办学,合并片区划片招生,具体划分由张店七中内部进行安排)、淄博十八中新元校区(原新元学校)、张店区世纪中学(区实验中学南校区,与区实验中学集团化办学,招生片区学生具体划分由实验中学内部进行安排)、张店区汇智中学(原淄博外语学校初中部,作为分校区与张店区实验中学集团化办学)、张店外语实验学校(与张店三中集团化化办学)。

2022年张店区幼儿园入园方案确定

□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博览新闻

记者 董琦

7月17日,张店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对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相关政策进行发布和解读。

记者获悉,为确保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和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淄教学前字〔2020〕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入学和幼儿园入园工作的通知》(淄教字〔2022〕41号),结合张店区学前教育实际,制定下面实施意见。

一、招生对象

2022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不作为此次招生对象。

二、招生原则

(一)根据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满足符合条件幼儿的入园需求。

(二)分阶段报名录取。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接收配套服务区域适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面向周边小区招生。

(三)高层次人才和优秀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四)优化多孩家庭子女入园方式。推行幼随长招生录取方式,多孩家庭子女有同时同园就读需求的,入园小班的幼孩可申请入大孩所在幼儿园同时就读。

三、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2022年7月19日前,向社会发布《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和《2022年张店区幼儿园招生信息表》。各幼儿园通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在幼儿园大门口或宣传栏张贴的方式,发布本幼儿园招生简章。

(二)开展信息登记

1.登记时间

2022年7月19日—7月21日。

2.登记对象的范围

信息登记的对象为拟报名张店区幼儿园小班,年满3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随监护人在张店区常住的适龄幼儿。

报名中班、大班插班和转园幼儿不作为此次登记对象。

3.登记办法

幼儿监护人通过爱山东APP进行信息登记,下载后进行实名认证,将左上角地址更改为淄博市张店区,从首页找到幼儿园招生入口或点击淄博热点位置幼儿园招生入口滚动图片进入。

本次信息登记数据将自动提取实名认证监护人信息,在登记过程中如遇到不能提取的信息,幼儿监护人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对应上传。

现役军人子女在进行网上登记的同时持相关材料到张店区教体局学前教育科(和平路19号,张店全民健身中心西侧办公楼二楼)进行现场登记审核。

4.登记事项说明

(1)幼儿监护人使用手机号码注册爱山东APP,根据登记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完成信息填报,核对无误后提交。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信息、资料弄虚作假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幼儿监护人承担。

(2)幼儿为双胞胎或三胞胎的,在是否为双胞胎和多胞胎项进行选择后,填写相应信息。

(3)公寓、商铺、商业店面房、储藏室、车库、工业厂房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为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的房产依据。

(三)进行网上报名

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信息登记后,按照《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及各幼儿园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通过爱山东APP幼儿园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在幼儿园每一阶段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幼儿监护人可以撤销报名并重新选择报名。

1.第一阶段:有配套职能的公办幼儿园及特殊政策招生

2022年7月19日至7月21日下午16:00,有城镇小区配套职能的公办幼儿园开放报名,具有张店户籍,在对应配套城镇小区居住的幼儿报名。符合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申请报名公办幼儿园的,在本阶段报名。

符合幼随长招生录取条件的张店区户籍幼儿,在本阶段持相应材料到所申请幼儿园进行线下报名。

各幼儿园自2022年7月19日至7月22日对幼儿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审核,幼儿监护人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未通过线上审核的,可根据未通过审核的原因重新提报相应材料。如通过审核人数不超过公布的招生学位数,全部录取。如通过审核人数超过公布的招生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2022年7月23日进行第一阶段电脑排位,各幼儿园通过本园微信公众号公布本园第一阶段录取名单。

2.第二阶段:无配套职能的公办幼儿园及有剩余学位的配套公办幼儿园招生

2022年7月24日在张店教育微信公众号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公办幼儿园及学位数。

2022年7月24日至 7月26日下午16:00进行第二阶段报名,具有张店户籍的幼儿均可报名,每名幼儿可选择1所公办幼儿园报名。各幼儿园自2022年7月24日至7月27日进行线上审核,2022年7月27日下午16:00之前在各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通过审核名单。如通过审核人数不超过公布的招生学位数,全部录取。如通过审核人数超过公布的招生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2022年7月28日进行第二阶段电脑派位,各幼儿园通过本园微信公众号公布本园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3.第三阶段:民办幼儿园招生

2022年7月29日至8月10日进行第三阶段报名,在张店区常住的适龄幼儿均可报名。各民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原则上在公办园招生结束后进行。每名幼儿每次只能选择1所民办幼儿园报名。在优先录取对应配套城镇小区幼儿的基础上,各民办幼儿园依据就近就便的原则,视学位情况可扩大招生范围,逐层录取。各幼儿园在完成招生计划后,通过本园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本园录取名单。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申请报名民办幼儿园的,在本阶段报名。

四、工作要求

1. 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依据本方案制定招生简章,向区教体局申报备案后,通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在招生过程中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招生程序,规范招生行为。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妥善处理好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出现的矛盾,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有序。

2. 严格落实免试入园的原则,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幼儿园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不得将幼儿参加早期教育指导作为入园前置条件。

3. 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4. 幼儿监护人要按照各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按时办理入园手续,逾期不办理入园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期间,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扫场所码、体温检测、登记,并做好个人防护。

5. 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6. 未经批准,严禁超计划、跨区域招生。

监督电话:

区教育体育局学前教育科 2278790

区教育体育局政策法规科 2869934

2022年张店区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方案

□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博览新闻

记者 董琦

7月17日,张店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对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相关政策进行发布和解读。

记者获悉,2022年张店区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和协调工作由张店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具体负责。招生程序及办法如下:

(一)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张店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根据各校申报情况,结合本区实际,确定2022年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附后)。按照省、市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要求,张店区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只招收张店区户籍的学生。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1.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7月19日-7月24日。

2. 网上预报名、审核程序:

网上预报名: 手机下载爱山东APP或电脑登陆网站http://www.zibo.gov.cn/icity/public/index(下载及使用方法、报名流程见附件2),以学生父母一方(若拟使用其中一方监护人所具备的户籍等相关条件进行报名,建议使用该监护人的信息注册、登陆、填报,以便于关联、核验)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资料注册并登陆张店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按照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网上报名后数据共享信息成功的学生将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受相关部门数据影响,信息核验未成功的的学生于2022年7月23日-7月24日到拟报名学校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有:户口簿、学籍材料(报初中学校的提供)。每名学生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学校,若出现报名重复将取消其民校录取资格。报名民办学校的学生同时要参与公办学校报名。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对各学校报名信息进行有效性审查,统筹做好录取前各项准备工作。

(三)录取时间及办法

1. 录取时间:全区统一录取时间为7月28日-29日。

2. 录取办法:

(1)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报名学生。

EXCEL格式如图:

(四)其他情况的说明

1. 各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一律在全区规定时间内报名、招生。

2. 各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招生宣传,不得发布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虚假信息。

3. 各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要及时公布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师资情况、办学条件、收费标准、报名须知等信息,便于家长及学生了解。

4. 各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严禁超计划抢揽生源,严禁不报计划乱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擅自超规模招生、超班额编班。

5. 各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要按照相关规定接收享受义务教育段入学优惠政策的学生(见《2022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部分民办学校需按照协议招收所在小区、村居有意向的张店区户籍学生;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将先满足其小学有意愿直升本校初中的张店区户籍学生的入学需求。有空余计划再招收其他报名学生。

6. 各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需报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做到公开透明。

7. 对于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不良后果的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设立监督电话,便于家长及社会监督。

电话为:2150650、2869980、2150126。

2022年张店区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编辑:董秀

校对:葛珍珍

编审:于恩刚

出品:淄博日报社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