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招生方案_2021年临海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临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教〔2021〕20 号)要求,制定2021年临海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一、招生学校及计划数
民办初中学校:培文中学336人、培文阳光实验学校(头门港)450人、学海中学700人、大成中学400人、临海市书生实验学校400人、西湖双语实验学校400人、华东国际文武学校100人、杜桥新民学校70人、振华学校140人、镇海中学台州分校25人。
民办小学:培文阳光实验学校(头门港)72人、临海市书生实验学校150人、西湖双语实验学校120人、华东国际文武学校50人、杜桥康宁学校90人、杜桥新民学校80人、广泽学校130人、新时代外国语小学60人。
二、报名
1.报名办法:网上报名,详见《2021年台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指南》(附件7)。
先登录 “入学服务平台”,选择“临海市民办初中入学”或“临海市民办小学入学”报名,按照各栏目提示准确填写或选择,并上传有关佐证材料,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报名时间截止后,所填报的学校及上传的佐证材料等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结束后,市教育局组织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对审核有疑问的,及时告知家长,线下更正;审核不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告知家长。
2.报名时间:6月16日6:00—6月20日22:00。
若有补报的民办教育招生方案,另行通知。
特别说明:
优抚对象及土地协议生不能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三、录取
1.招收优抚对象、土地协议生等入学。根据国家、省、台州市、临海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6月4日前高层次人才子女、企业高管人员子女向临海市人才办申请;本校教师子女、学校征地及拆迁协议规定的对象向所在学校申请;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子女向市教育局申请。申请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市教育局会同有关单位审核。
除土地协议生、本校教师子女外的其他优抚对象,可直接选择其他民办学校。
确定就读学校的优抚对象由市教育局备案并予以公示。
2.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1)6月26日,电脑派位对象名单公示。
(2)6月30日,电脑派位并公布录取名单。
若有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未招足,需补录的,将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严肃招生纪律。已被电脑派位到民办学校的学生,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报到,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机会,该生不得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补招民办教育招生方案,也不享有原学区原有的入学权利,等招生工作结束后,由市教育局根据学位余缺情况民办教育招生方案,实行统筹安置。
2.缴费时间为6月30日下午至7月1日。
3.每个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分两段进行。第一段派位将产生拟录取名单,第二段派位将按当年招生计划的5%产生备用名单。
备用名单仅用于电脑派位后放弃录取的学位补缺。补缺办法为按顺序依次递补。补录时间为7月2日。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民办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临海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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