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坦洲镇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中山市坦洲镇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市教体局《中山市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我镇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
领导组主要职责:负责全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的领导工作,规范招生行为,研究决定招生过程出现的问题,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招生工作办公室
领导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在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
招生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处理招生工作的具体事务,协调、指导、督促学校做好招生工作。
二、招生计划
(一)坦洲镇公办小学一年级计划开设50个教学班,可招生2505人。除新合小学外,每所学校不低于10%的学位用于安排积分生(具体根据学位安排情况调整)。
同德小学(佳境康城小区配套学校)今年秋季开学,一年级开办6个班计划招生300人
中茂学校(民办)按其招生人数的15%安排公办学位,该校今年小学一年级公办学位计划招收45人。
(二)坦洲镇公办初中一年级计划开设36个教学班,可招生1960人。今年计划安排60名积分生到坦洲三中就读。
(三)我镇民办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1365人。
(四)我镇民办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1060人。
三、工作安排
(一)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
1.招生对象
202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坦洲镇户籍适龄儿童;二是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3);三是坦洲镇户籍人员的非坦洲户籍适龄子女;四是本市户籍跨镇街居住工作满一年以上人员(入学报名时拥有坦洲镇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1年以上相关证明)确需跨镇街就读的适龄子女;五是参加2022年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
2.招生程序
(1)新生入学信息登记
2022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1日9时至6月1日24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按要求上传资料。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学籍,自动获取学籍信息,若监护人核对关键信息发现有误,请联系就读的幼儿园核实更正。
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坦洲镇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符合坦洲镇招生条件的,选报坦洲镇,并选择学生类别(即招生对象类别和政策优待人员类别)并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已在坦洲镇办理积分入学的也须选择坦洲镇。没有条件上网登记信息的,可到原就读的幼儿园设立的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完成信息登记(不在坦洲镇就读的幼儿,可到就近幼儿园或学校服务点完成信息登记)。
(2)新生现场报名登记
新生现场报名登记时间及地点:
①6月4日,户籍为我镇各村、社区(不包括金斗社区)的适龄儿童到对应辖区的小学登记(坦洲村社区的到林东小学);
②6月5日,金斗社区(除了第一点以外的)和集体户籍的适龄儿童到七村小学、联一小学登记;
③6月12日,积分入围人员到七村小学登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家长注意留意手机短信)登记;
④6月15日前,其他的适龄儿童到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登记。
注意:进入报名点的家长等人员,必须具备24小时核酸阴性检测结果,请提前做好准备,以免影响进场!
3.学位安排
(1)本镇户籍适龄儿童、本镇户籍人员的非坦洲户籍适龄子女及本市户籍符合跨镇街就读条件适龄儿童,按如下顺序和办法安排。
①村(社区)户籍生(不含金斗社区)。即坦洲村、合胜、十四村、七村、同胜、安阜、联一、永一、永二、群联、裕洲、新合、新前进等13个村(社区)户籍儿童,安排到户籍所在村(社区)的小学就读,坦洲村社区户籍学生安排在林东小学就读。
②金斗社区户籍生、集体户籍生、跨村(社区)就读生(即户籍在某村或社区,居住地在其他村或社区)。根据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房产证所在地,按照学区划分办法申请入读学校。招生办根据申请情况安排学位,若申请人数多于学位数,通过抽签确定。其中第一志愿申请入读金斗湾小学且其本人或父母房产在国际花城小区的,优先安排在金斗湾小学就读。第一志愿申请入读阳光小学且其本人或父母房产在锦绣阳光花园小区的,优先安排在阳光小学就读。第一志愿申请入读同德小学且其本人或父母房产在佳境康城小区的,优先安排在同德小学就读。第一志愿申请入读中茂学校公办学位,且其本人或父母房产在中澳新城小区的,优先安排在中茂学校就读。
③本市户籍跨镇街就读生、本镇户籍人员的非坦洲户籍适龄子女。根据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房产证所在地,按照学区划分办法申请入读学校。招生办根据申请情况安排学位,若申请人数多于学位数,通过抽签确定。
(2)积分生
除新合小学外,每所学校不低于10%的学位用于安排积分生。积分生按申请积分时提供的本人或父母房产证地址(无房产的以居住证为准)所在学区申请入读学校志愿,每人可申请3-4所学校,招生办公室按积分分数由高到低确定录取学校。全部志愿均未能派位的,由镇招生办公室根据学位情况进行统筹调配。
4.学区划分
金斗社区户籍生、集体户籍生、跨村(社区)就读生,本市户籍跨镇街就读生、本镇户籍人员的非坦洲户籍适龄子女,以及积分生,按照以下学区划分办法申请入读学校。
全镇分四个学区,划分如下:
①东北学区:沙坦路、坦神北路、坦洲河为界围成的我镇东北区域,对应可以申请报读的学校有永二小学、永一小学、金斗湾小学、林东小学、联一小学、阳光小学;
②东南学区:坦洲河、坦神南路、前山水道为界围成的我镇东南区域,对应可以申请报读的学校有七村小学、同胜小学、十四村小学、阳光小学、同德小学(佳境康城小区配套学校),以及中茂学校公办学位;
③西北学区:坦洲河、沙坦路、坦神北路围成的我镇西北区域,对应可以申请报读的学校有前进小学、群联小学、林东小学、联一小学、金斗湾小学、永一小学;
④西南学区:坦洲河、坦神南路、前山水道(金斗大桥以东段)为界围成的我镇西南区域,对应可以申请报读的学校有合胜小学、安阜小学、裕洲小学、十四村小学、新合小学。
5.录取及注册
新生登记、审核工作结束后,镇招生办将根据有关教育招生政策和镇学位安排办法相关规定,7月8日前确定新生录取名单,发出入学通知书。新生凭入学通知书按指定时间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无特殊情况逾期未注册登记的不再办理注册手续。
(二)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
1.招生对象
2022年小学应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坦洲镇户籍适龄少年;二是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3);三是坦洲镇户籍人员的非坦洲户籍适龄子女;四是本市户籍跨镇街居住工作满一年以上人员(入学报名时拥有坦洲镇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1年以上相关证明)确需跨镇街就读的适龄子女;五是参加2022年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
2.招生程序
(1) 新生入学信息登记
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4日9时至6月1日24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按要求上传资料。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已对接市内小学六年级学籍,自动获取学籍信息,若监护人核对关键信息发现有误,请联系就读的小学核实更正。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没有我市小学六年级学籍,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
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坦洲镇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符合坦洲镇招生条件的,选报坦洲镇,并选择学生类别(即招生对象类别和政策优待人员类别)并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已在坦洲镇办理积分入学的也须选择坦洲镇。没有条件上网登记信息的,可到原就读的小学设立的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完成信息登记(不在坦洲镇就读的学生,可到就近学校服务点完成信息登记)。
(2)现场报名
在本镇公、民办小学就读的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由就读小学于6月6日前统一办理报名登记;不在坦洲镇就读小学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于5月31日-6月15日到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登记;积分生无需提交纸质资料(不需现场登记)。
注意:进入报名点的家长等人员,必须具备24小时阴性核酸检测结果,请提前做好准备,以免影响进场!
(3)录取及注册
新生登记、审核工作结束后,镇招生办将根据有关教育招生政策和镇招生工作方案相关规定,7月8日前确定新生录取名单,发出入学通知书。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手续。
3.学位安排原则
(1)居住在新合村、裕洲村的符合入读条件的学生安排在坦洲三中就读;
(2)居住在新合村、裕洲村的积分生,以及积分排名后60位的积分生安排到坦洲三中就读。其余学生采用随机派位方式安排到坦洲中学或坦洲实验中学就读。
(三)民办中小学招生
1.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小学2022届毕业生。
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
(二)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2.信息登记
2022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0日9时至6月1日24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4日9时至6月1日24时。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学籍,自动获取学籍信息,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按时核验信息。符合条件的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没有我市小学六年级学籍,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
3.志愿填报
(1)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可分为本校对口直升计划、政府购买学位计划、属地镇街计划和属地外计划共四种类型。除政府购买学位计划不需填报志愿外,报读其余计划均需填报志愿。选报民办学校志愿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其招生简章,充分了解招生要求、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交通及住宿等情况。
(2)信息登记后,即可填报志愿,每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符合条件的学校均可选报,不限制公办或民办学校),并自定志愿的顺序(志愿优先顺序依次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志愿)。其中报读本校对口直升计划须为第一志愿,双胞胎(或多胞胎)可合并为一个号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4.信息审核
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等三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街教育部门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请按要求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各镇街要在6月3日前完成入学信息审核。
5.新生录取
民办学校按全市统一电脑随机摇号确定的招生顺序号结合学生填报的志愿分招生计划依次录取,即填报同一所学校同一个志愿(对应招生计划)的全部学生,按招生顺序号由小到大依次录取,录满为止;若同一个学生的多个志愿都符合录取条件,则按符合录取条件的志愿中最优先的志愿录取。并号填报志愿的双胞胎(或多胞胎)符合录取条件的同时录取。有剩余的招生计划依次划入对口直升计划、属地镇街计划、属地外计划;录取后仍有剩余学位的,用于补录。本校教职工子女自愿报读本校的,优先录取;按照教育优待政策,符合优先安排入学条件的人员子女报读民办学校的,优先录取。
6.补录
民办学校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须公开进行补录,未注册的学生可在7月4日9时至7月8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重新填报一个志愿。民办学校补录由学校组织实施,优先录取本校在校生的亲兄弟姐妹,其次住宅小区配套的学校录取本小区学生,再次录取在坦洲镇居住生活的人员子女,录满为止,于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新生入学注册工作。未登记入学信息或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可在8月15日至8月19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登记入学信息、填报志愿。
7.咨询机构:
(1)坦洲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
(2)汇翠学校
(3)明德学校
(4)华特雅学校
(5)爱华学校
(6)中茂学校
8.坦洲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地址:坦洲镇文康路1号3楼(上楼右转见招生办公室门牌)
四、注意事项
(一)招生工作关系群众根本利益,要积极广泛宣传招生政策,提升群众的知晓率,相关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要及时在中山教育信息港、镇政府网站、坦洲发布微信公众号和学校校园网等公开发布。
(二)本市户籍人口子女跨镇街就读公办学校的,现场报名时提供跨镇街的以下证明材料(满一年以上)可认定为确需跨镇街就读:1.缴交社保证明(在居住工作地坦洲镇开始参加社会保险到现场报名之日期间参保记录);2.在坦洲镇拥有产权房屋(商住用途的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
(三)父母是本镇户籍,子女为非本镇户籍或无户籍的,确需就读我镇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现场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出生证或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文件)。
(四)已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因疾病等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向镇教育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备案,延缓入学时间。
(五)本镇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入学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5日9时至8月19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补报信息,镇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学位安排和注册手续。
(六)办理小学一年级现场报名确认登记时,家长或监护人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
五、监督机制
(一)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招生过程由镇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察,同时接受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监督,确保按政策招生和阳光招生。
(二)招生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严禁利用工作之便搞不正之风。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报镇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三)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随意突破班额招生。在招生过程中不得擅自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并严禁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坚决制止任何形式的乱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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