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区划分、招生实施办法及步骤等---2020年单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9〕37号)及《菏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入学入园工作的通知》(菏教基字〔2020〕2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20年单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和《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教育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招生文件要求,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招生过程管理,切实落实学校招生主体责任,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促进教育公平。严格控制班额,所有学校班额一律不得超出55人。
二、学区划分
城区学校学区划分,坚持就近、免试、划片的原则,根据城市建设和新建、改扩建学校等情况,做局部调整。农村学校学区的划分坚持由学区主导、学区与中学共同商定的原则。
(一)小学学区划分
1.乡镇小学:乡镇小学的学区为其所服务的行政村。
2.城区小学
(1)南城办事处
南城明德小学:湖西路以东,单州路以南,文化路以西,南边以南城办事处行政划分线为界(本学区内,单县纱厂以北的群众也可以选择到单州路小学就读)。
向阳小学:权楼村、鹿湾村、马六村东部、郭庄村。
南城第二小学(二完小):湖西路以西、舜师路以南、南外环路以北、西外环路以东。
南城第一小学(一完小):向阳路以北、32号路(大名城西门前路)及其延长线以西、西关医院门前往东会馆路及其延长线以南、白云路以东。
(2)北城办事处
单曹路小学(原北城三中):白云路以西、古楼南董庄友谊路以北、会馆路向西延长线以南、西外环以东。(以上区域学生也可到南城一完小就读)
北城学校小学部:西关医院门前往东会馆路及其延长线以北、32号路(大名城西门前路)及其延长线以西、北边以北城办事处行政划分线为界。
三官庙小学:三官庙村。
北园小学:王六村、武馆区域、单六村、赵土楼村、孙草庙村、西郊村西部、四里埠村。
雷伟卿纪念小学:吴六村、马六村西部。
(3)园艺办事处
武胜庙小学:武胜庙村、赵阁村。
张黄庄小学:樊集村、张黄庄、徐楼。
(4)东城办事处
高家庄小学:高家庄村、张楼村、常兴寨村。
韩庙小学:段楼村、周楼村、韩庙村。
贺庄小学:贺庄村、宗庙村、代庙村。
高庄户小学:单集村、高庄户村。
(5)单州小学:单州路以南、君子路以西、文化路以东、南外环路以北。(凤凰城D区、名仕豪庭北区、铂金湾小区群众可以选择就读)。
(6)实验小学:君子路以西、单州路以北、湖西路以东、向阳路以南;原四君子酒厂往东南老定砀路(斜路)至舜师路以南、原四君子酒厂往东北斜路以西区域。
(7)健康路小学:向阳路以南、人民路以西、舜师路以北;原四君子酒厂往东南老定砀路(斜路)至舜师路以北、原四君子酒厂往东北斜路至向阳路以东区域。
(8)开发区实验小学:君子路南段往北至舜师路、舜师路往东至东沟河以东区域;向阳路以南、东环路以西、南樊路以北。(包括永顺国际花园、中岭小区和中港豪庭小区)。
(9)创新路小学:南樊路以南,君子路以东,东外环以西,南外环以北;开发区实验小学学区南部的学生也可以到该校就读。
(10)人民路小学:君子路以东、东外环路以西;向阳路往东至人民路、人民路往南至舜师路、舜师路往东至东沟河、东沟河往北至向阳路以北区域;北边以园艺办事处行政划分线为界。(明泰第一城、舜师名园、舜和雅苑、尚东名府、紫玉东郡小区学生也可以选择到健康路小学就读)。
(11)嘉善路小学:向阳路以北、君子路以西、32号路(大名城西门前路)及其延长线以东、北边以园艺办事处行政划分线为界。(安和家园二期小区西部、铂金华府小区群众可以选择就读)。
(12)舜师路小学:湖西路以西、向阳路以南、舜师路以北,西外环路以东。
(二)初中学区划分
1、乡镇初中:只有一所初中学校的乡镇,招生范围即本乡镇辖区;有两所及以上学校的,由学区主导、统筹协调各自招生范围。
2、城区初中
(1)实验中学学区:向阳路顺延至友谊村路至西外环路以南;西外环路往南至南外环路以北;君子路以西;南外环路至湖西路、湖西路至单州路以北区域。
(2)南城中学学区:单州路以南、湖西路以东、文化路以西、外环路以南的南城办事处区域(本学区内,单县纱厂以北的群众可以选择到单州中学就读)。
(3)单州中学:君子路以西,单州路以南,文化路以东,南外环路以北。(凤凰城D区、名仕豪庭北区、铂金湾小区群众可以选择就读)
(4)胜利路实验学校学区:西环城堤以东、向阳路以北、君子路以西、北环城堤及其延长线以南,另加北环城堤以北、32号路以东、君子路以西、北边以北城办事处行政划分线为界。
(5)北城学校初中部学区:32号路(大名城西门前路)以西、北环城堤及其延长线以北、接西环城堤以西,向阳路顺延至友谊村路以北、西边和北边以北城办事处行政划分线为界。
(6)开发区实验中学:君子路南段往北至舜师路、舜师路往东至东沟河以东区域;向阳路以南、东环路以西、南樊路以北。(包括永顺国际花园、中岭花园小区和中港豪庭小区)
(7)创新路中学:南樊路以南,东、西、南边界以东城办事处行政划分线为界。
(8)人民路中学:君子路北段往南至舜师路、舜师路往东至东沟河以西区域;向阳路东段以北、东环路以西、北边以园艺办事处行政划分线为界。
三、招生实施办法及步骤
(一)小学招生
1、2014年8月31日前(含)出生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持规定的有效证件,到所属学区招生学校报名。招生学校审查新生资格,入户调查核实,登记造册,填写《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统计表》(附件),报单县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审批,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名单在学校公示,并发放《入学通知书》。不得接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2、城区小学入学报名需提交的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索引(全家)和学生本人户口页原件。学生本人户籍迁入日期在2020年1月1日后的重点核查。住房证明材料包括学区内正常居住(回迁户依据回迁手续)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以及购房首付款原件。招生学校建立儿童报名档案并编序号,序号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统计表》序号一致。
3、每名学生限报一所学校,否则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4、招生时间安排。报名验证时间:8月12日—14日;入户调查:8月16日—23日;上报审核:8月24日—25日;公示招生名单:8月26日—27日。
(二)初中招生
1.农村初中招生
农村初中学校招生由学区统筹安排,学区与初中学校共同组织实施。学生持五年级学籍卡到初中学校报名,初中学校填写《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统计表》(附件),连同学籍卡一并报单县教体局基础教育科。教体局审核批准后,将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名单作为学籍注册的依据。
2.城区初中招生
(1)城区各小学做好五年级学生就近入学的宣传指导工作。
(2)学生持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初中学校报名。
(3)招生学校要严格审查报名学生的有效证件并入户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登记造册,填写《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统计表》(附件),建立新生报名档案并编序号,序号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统计表》序号一致,新生名单报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审核合格的学生名单在学校公示,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4)申请入学的学生需提交的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索引(全家)和学生本人户口页原件;住房证明材料:在学区内正常居住(回迁户依据回迁手续)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购房首付款原件;五年级学生学籍卡。
(5)招生时间安排。报名验证时间:8月12日—14日,入户调查:8月16日—23日,上报审核:8月24日—25日,公示招生名单:8月26日—27日。
四、特殊群体入学
(一)建档立卡、特困、留守儿童入学
各学校要加强对建档立卡适龄儿童、特困家庭儿童和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建立建档立卡、特困、留守儿童档案,准确掌握信息,并将该类儿童作为控辍保学和教育服务的重点对象,确保每一名儿童按时入学。
(二)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实行零拒绝全覆盖,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类别和程度,按照一人一案的安置原则,纳入学籍管理。凡具有可接受普通教育学习能力的儿童少年,安排随班就读;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可到特教学校就读;对不能到校就读的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要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采取积极措施,提高残疾儿童入学率。各普通学校不得拒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凡接收残疾儿童就读的普通学校要加强资源教室的建设,满足特殊学生需求。
(三)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
经省、市卫健部门确认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需升入义务教育学校的,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为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办好十二件实事的通知》相关要求,给予教育政策照顾,结合学生和家长意愿,就近就便安排就读。一线人员条件、范围及人员名单以省卫生健康委确定的为准。(该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年底,立功受奖人员可延长至2021年年底。
五、夯实控辍保学责任
各学校要严格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特别要做好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的控辍保学工作,重点关注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等入学群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各学校要按照《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菏政办发(2018) 53号)要求,一校一案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协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要依托中小学学籍系统,对本辖区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监测,确保秋季学期开学前,除经教育、残联、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联合评定的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儿童外,做到应入尽入。
截至2020年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应当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以在家学习、接受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各学区要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各种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对于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当地乡镇政府或者县教体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禁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严禁通过恶意竞争、虚假宣传、承诺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以免学费、奖励等方式招揽生源,扰乱正常招生秩序;不得招收不足龄学生、不得超计划、超标准班额招生。驻城民办学校要优先招收城区学生,按照报名时间顺序招满为止。
按照山东省政府相关要求,民办学校学生数占全县学生比例不得超过20%,为确保完成单县民办学校瘦身任务,各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县教体局预算的招生规划缩减本校学生人数。凡超额招收的学生一律清退,否则不予注册学籍,全县通报批评,并按照相关文件做出严肃处理。
七、切实加强领导,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一)严格落实防疫要求。疫情期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应严格落实防疫要求,采取防疫措施,确保广大学生家长和招生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各招生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校长对招生工作负总责,要选拔责任心强,业务能力突出的人员参与招生工作,参与招生人员要严于律已,秉公办事,端正工作态度,严格执行政策,严密组织招生工作。
(三)各招生学校以及招生工作人员要按审核的招生计划和划定的学区进行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不得举行书面考试、面试或其它形式的变相考试,不得擅自附加条件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者等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四)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各学校务必确保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未经批准,擅自超过规定标准招收的学生,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清退,否则,不予注册学籍,不拨付财政经费。
(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均衡编班,不能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和快慢班,确保教育公平公正。有条件的学校可实施小班化教学试验,防止学生特别是初中学生中途辍学,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留级。
(六)各学校要主动联系县公安、国土、房管等有关部门,加强工作协调,维护好学校招生秩序,严格证件管理,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七)加强检查监督。县教体局将联合县监委组成专项工作组,检查各学校招生工作。对在招生工作中严重违反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取消违规学校当年所有荣誉称号及各项评优资格。
本意见由单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单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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