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级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大类招生方案,学校近期将开展2018级部分按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流范围
2018级按专业大类招生,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应在第3学期进行专业分流的专业大类。
二、分流实施流程
1.为使学生充分了解本专业大类分流情况,各学院应召开2018级学生专业分流宣讲,进行专业宣传、介绍大类招生方案,对学生专业选择给予指导。
2. 2019年9月25日前大类招生方案,各学院按本通知要求,拟定按大类招生专业的分流实施方案,同时将书面文本(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文本报教务处学籍办备案(行政楼A210)。
3.9月26日-10月8日,各学院组织专业大类学生在教务系统中填报分流专业志愿(学生填报操作指引见附件1)。
4.各学院根据专业大类分流班级设置要求,填写“2018级专业大类分流班级设置”(附件2)的分流班级数及班级人数,10月10日前报教务处审批。
专业大类分流班级设置要求如下:
(1)现有专业大类班级数与分流后班级数必须一致。
(2)分流后各班级人数最多不高于55人(外语类专业不高于35人),原则上最少不低于40人。
5.10月15日前,各学院对大类专业分流学生填报的志愿进行审核,并指定班级(学院操作指引见附件3),并将分流最终名单报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
三、其他情况说明
学籍异动(含复学、留级试读)前已经就读于大类包含的某一具体专业,学籍异动后进入专业大类的学生,如申请分流到异动前的具体专业,原则上应优先通过。
附件1:
大类专业分流学生端操作方法引导.docx
附件2:
2018级大类分流班级设置.xlsx
附件3:
大类专业分流教学秘书操作方法引导.docx
教务处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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