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确保我县今年小学毕业生全部免试升入初中,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初中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各招生学校在7月6日前成立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学区内生源学校校长为副组长,中小学副校长、教导主任、学籍管理员等为成员。各地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在7月10日前书面报中教股(见附件)。

二、工作职责

初中招生工作由县教体局统一部署,各地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招生学校要承担起管理和协调的职责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主动和生源学校联系,以便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项工作的开展以及措施的制定均由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会议要有记录备查,各部门要制定相应的工作职责,各环节实施要有具体的责任人。初中招生的报名、填表、造册、核对工作由生源学校负责,工作过程中要严格细致,一要杜绝漏登和重复登记,严禁弄虚作假;二要确保本校毕业生的各种信息全部真实可靠。学生的信息复核、录取、入籍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学生的身份信息一律以户口本或身份证为准。学校要逐一核对户口本、身份证的真伪和户口本、身份证上与入籍相关的信息,防止以假户口入籍,成为今后的问题学籍。

为了落实《义务教育法》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各校要严格执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要求,今年仍然沿袭以往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乡镇寄宿制学校跨学区招生的,方案必须报教体局审批同意后招生。

对于个别地方出现的小学毕业生流失,各校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动员学生返校入相应班级学习,必要时要向地方政府报告,直至采取行政、司法措施,确保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

三、保障机制

初中招生工作是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使工作规范有序,各中小学要依据岗位职责,积极主动做好各项工作,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与配合,杜绝推诿扯皮。县教体局将对整个招生过程实施有效监督,将抽查部分乡、镇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实施和进展情况,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在招生工作中消极懈怠,弄虚作假,给工作造成失误或产生不良后果的,将依据招生纪律严肃追究相关人责任。

四、实施程序

(一)报名前期准备工作

1.7月6日前,各生源学校对本校小学毕业生进行调查、核准、登记,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填写小学毕业生花名册(见附件)。

2.7月20日前,各招生学校到教体局领取2021年初中招生登记表并将表格发到各生源学校。

3.7月底前各生源学校要认真组织毕业生填写有关表格,特别是学籍号要与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一致,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要与学生户口本相同,核实无误后各小学(含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在招生登记表的照片处加盖骑缝章。

(二)录取工作

1.8月1-5日生源学校将小学毕业生简明登记表、初中招生登记表、学生父母亲及本人户口本复印件、每生近期免冠照片(小二寸)6张交招生学校收存。

2.8月5-15日,各地初招领导小组对学生资格进行复查,逐一核对,重点核查学籍号是否填写、是否准确,姓名、身份证号码是否与户口本一致,无误后,确定录取名单。

3.8月20日前,各中学将录取通知书发至各生源学校,并注明报名日期,各小学要将学生的录取通知书在8月25日前发到学生手中,确保学生及时报到入学。

4.在外地(外市、外省)就读现回原籍报名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必须提供就读地教育主管部门(县、市、区)出具的学籍证明并加盖学籍管理章,否则不得接收。

(三)入籍工作

1.9月1日开学后,各中学要在一周内核准学生报到情况,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对未报到者要及时查明情况,流生要及时组织动员返校。

2.9月底之前各中学将《定远县2021年七年级学生花名册》纸质盖章报中教股,电子稿发到电子邮箱(),同时将实际报到就读的学生导入到学籍管理系统,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导入照片。

3.外地就读回原籍升学的学生应尽早做跨省和跨市(本省外市)就学,以便学生及时取得学籍。

4.9月17日至21日处理各校未能导入的学生和姓名、身份证号与系统不一致的学生,同时领取学籍表和学生证。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9月17日:池河片 张桥片

9月18日:藕塘片 吴圩片

9月19日:炉桥片 定城片 (不含县城初中)

9月20日:县城各公办初中

9月21日:民办学校

5.10月8日-12日起,各中学携带《学生证》、《初中招生登记表》和《学籍表》到中教股验印。具体安排如下:

10月8日:池河片 张桥片

10月9日:藕塘片 吴圩片

10月10日:炉桥片 定城片 (不含县城初中)

10月11日:县城各公办初中

10月12日:民办学校

五、本方案执行中有特殊情况报教体工委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