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慈溪市逍林镇小学、初中招生入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1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23〕11号)《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甬教基〔2023〕95号)和慈溪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慈教[2023]17号)文件精神,结合宗汉街道教育事业规划,特制定宗汉街道2023年公办初中招生实施办法。
一、报名办法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建立统一招生管理系统实行网上统一报名,符合入学条件,要求在我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含随迁子女),均应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或“浙里办”APP进行入学报名。监护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后,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完成学生基本信息填写,对照报名条件选择“慈溪市”—“宗汉街道”进入报名通道,并按照身份类别登记信息,选报志愿。宗汉教办与学校审核后,录取符合招生条件的新生入学。
二、招生对象
具有宗汉街道户籍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符合市级及以上相关政策需在我街道入学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对入学对象按条件予以分类,同类情况则根据户口迁入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安排(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要求在我街道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慈溪市外,随父母到慈溪同住并要求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初一新生须为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在册的应届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父母在宗汉街道内持有房产,但户籍未迁入我市的随迁子女,可凭父母房产证(不动产证)申请入学。
2.随迁子女本人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简称父母,下同)在宗汉街道内居住,随迁子女本人或其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简称居住证,下同)。居住证在公安机关登记的所在地为宗汉街道。通过居住证申请入学的随迁子女,其父母应参加当年的量化积分申评获得综合积分。
引进人才子女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慈教〔2021〕19号)执行。
三、录取办法
慈溪市宗汉锦纶初级中学和慈溪市新世纪实验学校两所初中学校将以宗汉街道为大学区,不细分各校学区范围。宗汉街道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分批有序录取。新生入学根据“公平、公正”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和房产证、不动产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按居住证入学的随迁子女,根据能提供的学位数和学位分布情况,结合量化积分高低等因素,统筹安排入学。
具体录取顺序如下:
1、第一批次录取:宗汉户籍学生。家长网上自主选择学校(慈溪市宗汉锦纶初级中学或慈溪市新世纪实验学校)报名(两所学校不得同时兼报)。若报名人数在报名学校招生计划之内,教办根据学生志愿全部录取;若报名人数超出报名学校的招生计划,则符合慈溪市宗汉街道入学政策的宗汉户籍学生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安排入学,其中允许家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捆绑进行随机派位。符合入学条件的二孩三孩,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在学位允许的前提下,将二孩三孩安排在兄(姐)同一所学校就读。
2、第二批次录取:参加慈溪市义务段民办学校电脑派位的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回流的宗汉户籍学生。若两所学校中的其中一所已在第一批次录取中学位数满额,则所有学生均安排到另一所学校就读。如两所学校在第一次录取中均未满额,家长网上自主选择学校(慈溪市宗汉锦纶初级中学或慈溪市新世纪实验学校)报名(两所学校不得同时兼报),若报名人数在剩余招生计划之内,教办根据学生志愿录取;若报名人数超出报名学校的剩余招生数,则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安排入学,其中允许家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捆绑进行随机派位。符合入学条件的二孩三孩,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在学位允许的前提下,将二孩三孩安排在兄(姐)同一所学校就读。
3、第三批次录取:第三类人才;若符合宗汉街道入学政策,并且两所学校中的其中一所已在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录取中学位数满额,则所有学生均安排到另一所学校就读。若两所学校在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录取中均未满额,则根据家长自主报名志愿情况,若报名人数在剩余招生计划之内,教办根据学生报名志愿录取;若报名人数超出剩余招生数,则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安排入学,其中允许家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捆绑进行随机派位。符合入学条件的二孩三孩,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在学位允许的前提下,将二孩三孩安排在兄(姐)同一所学校就读。
4、第四批次录取:随迁子女父母在宗汉内持有房产,但户籍未迁入宗汉的随迁子女(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慈溪市外,随父母到慈溪同住并在校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包括参加慈溪市义务段民办学校电脑派位的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回流的有房产证的随迁子女。若符合宗汉街道入学政策,并且两所学校中的其中一所已在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录取中学位数满额,则所有学生均安排到另一所学校就读。如两所学校在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录取中均未满额,则根据家长自主报名志愿情况,若报名人数在剩余招生计划之内,教办根据学生志愿录取;若报名人数超出剩余的招生数,则根据房产证取得先后顺序录取。
5、第五批次录取:符合慈溪市宗汉街道入学政策的随迁子女(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慈溪市外,随父母到慈溪同住并在校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包括参加慈溪市义务段民办学校电脑派位的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回流的随迁子女。若符合宗汉街道入学政策,并且两所学校中的一所已在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第四批次录取中学位数满额,则所有学生均安排到另一所学校就读。如两所学校在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第四批次录取中均未满额,则根据家长自主报名志愿情况,若报名人数在剩余招生计划之内,教办根据学生志愿录取;若报名人数超出剩余招生数,则按照量化积分高低排序入学。
另:一类人才、二类人才;港、澳、台籍来宗汉工作人员的随带子女,华侨华人子女,外籍人士子女,优抚优待对象子女等,按照上级相关政策安排。其他特殊情况由教办统筹安排入学。
四、招生工作时间安排:点击查看
宗汉街道招生办在宗汉成校设置报名业务咨询点,指导网上报名有困难的家长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初中5月26日-5月27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4:30)。咨询电话:
五、学校招生计划及咨询电话
学校
班级
人数
咨询电话
慈溪市宗汉锦纶初级中学
10
每班50人以下
慈溪市新世纪实验学校
六、招生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根据市教育局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宗汉教办成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制定招生政策,监督招生行为,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与公正。坚持公开、便民原则,进一步完善义务段学校招生信息公告制度,做好所辖学校招生的组织工作,做好招生的统筹、协调工作,为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入学提供便利。
2.宣传工作到位。各学校在招生前应以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张贴招生简章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告。
3.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根据《宁波市残疾儿童入学评估与安置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残疾儿童入学评估,健全“一人一案”入学工作流程,按照“先评估后安置”“普通学校优先”“就近就便”“应入尽入”原则,各校应关心重视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或帮助他们联系到省、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重度、极重度智力残疾或多重残疾,需要专人护理、不能正常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由当地教办安排学校注册入学,由学校派教师定期上门施教。其他残疾类型的儿童少年,原则上在原籍随班就读,确保每一个适龄特殊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4.落实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教办将根据国家、省、宁波和慈溪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排入学。
5.加强招生学籍管理。严格按照《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要求,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新生的学籍管理。招生录取结果须及时录入招生报名系统。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为其建立学籍。各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严禁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挂靠学籍,切实做到招生录取名单、学生学籍、实际就读学校三者一致。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普通学校学习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除普通学校接收特殊学校学生随班就读外,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自愿放弃学区学校入学资格,就读于慈溪市外学校或民办学校,中途因特殊原因又需转回学区学校的,不再视其为本学区学生,由教办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学籍在本校的学生未按时报到注册,学校应主动联系学生家长了解情况,按有关情况妥善处理。
6.实施均衡编班。规范学校实施学生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严格执行国家基准班额标准,初中50以下。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编班。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不得在学段的中途扩班或增加班额。
7.监护人须作诚信承诺,应确保在招生管理系统上所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如信息虚假,将直接影响适龄儿童少年的正常入学。报名截止日期后,监护人不能在招生管理系统更改志愿等信息资料。户籍、住房、居住证等基本信息核验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补充材料,更改信息。无特殊原因,逾期不予补报。
8.严格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各校要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严格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招生的纪律要求,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纠正招生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对擅自突破招生计划、违规招生、违反有关教育收费规定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校长和有关人员责任。
9.本办法由宗汉教办负责解释,未尽之处,按照市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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