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关注 | 家庭教育宣传周,浙江省家庭教
《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引导广大家庭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帮助家长朋友们更好地履行家庭教育义务,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增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
在5▪15国际家庭日所在的家庭教育宣传周,
小余姐特推送
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宣传系列短片,
今天推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宣传片
和关于条例总则共2个短片,
欢迎姐妹们观看~
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家庭教育事业发展,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增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家庭教育的实施、指导、服务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家庭教育,是指父母以及其他成年家庭成员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影响。
第三条 家庭教育应当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浙江精神;
(三)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四)生活常识、科学知识、法律知识、安全知识;
(五)劳动素养、行为习惯、心理健康;
(六)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教育。
第四条 促进家庭教育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实行政府主导、家庭尽责、学校指导、社会协同的工作机制。
本条例所称学校,是指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倡导好家规、好家训、好家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为家庭教育工作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褒扬,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
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省家庭教育宣传周。
素材来源/区妇联权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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