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家长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一携手同行 静待花开
中二班 冯子心家庭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通过观看《家长教育促进法》,理解了相关家庭教育的含义,对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是规范家长行为的底线,优秀的父母不在于学历的高低文化程度多少,是否有责任意识,陪伴是责任以身作则也是责任,履行父母的责任就是对孩子负责。
孩子的成长需要家长的“三教结合”,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社会教育对我们家庭教育是一个非常大的保障。尊重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役;尊重未成年的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遵循家庭的教育特点,贯彻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
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协调一致。每年的5月15日是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它也是国际家庭日。我们作为家长要以身作则,有效的与孩子沟通,善于倾听孩子的想法,才能有针对性的给与孩子关心和帮助。
日前,疫情防治工作已经到了攻坚阶段,想必很多人都和我一样,从3月到现在基本都属于封闭阶段,而这种单调枯燥的生活难免使人出现压抑、焦虑、烦躁的负面情绪。《家庭教育促进法》让我深有感触,我总结出以下三点心得。
一、言传大于身教
“世界上最无效的努力,就是掏心掏肺的给孩子讲道理”,今天让我对这句话有了更深地体会。我经常耐着性子、苦口婆心的给孩子说教,为了让她养成好习惯,我刻意地去做一些事情,希望她跟着学,可到最后收效却不大。其实孩子就是一面镜子,我们不能把她一些不好的习惯简单的归咎于孩子,不妨回过头来检视一下自己,就比方说孩子对待看手机的态度,何尝不是我们家长在无意识间影响她们的呢?所谓言传身教,必须有身教,言传才有了支点。
二、注重高质量陪伴
曾经我就存在这种误区,认为自己在家陪孩子,我在这边看手机,她在那边玩玩具,这应该算是陪伴吧。今天我才知道,一边是不耐烦的父母,一边是处处受限制的孩子,这可能只能算是看守。通过周老师的讲解,我道了所谓高质量陪伴,并不是我每天陪着孩子就行,而是能懂得孩子心中所想,能用她们接受的方式去沟通和相处。高质量的陪伴也不仅仅取决于时间的长短,面是作为父母要想办法让每一次陪伴都能走进孩子的内心。一起阅读,一起玩游戏,放下作为家长的架子,体会她们的乐趣,进入她们的频道。
三、知行合一最重要
每一次许老师施老师的线上课程仅有一个小时,但内容极其丰富,强调了亲子平等友好相处原则,又突出了亲子沟通的重要性。其实道理很朴素在知行合一的道路上,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挫折,有时候会一遍遍耐心的引导孩子,可在她们左顾右盼、一错再错的时候,我们往往就失去耐心,情绪失控。因而,把知识变为行动的这一步同样非常重要。
最后,我希望所有的父母都能从今天做起,从自己做起,走进孩子的内心,陪她们一起前行起进步,一起成功。
家长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二
法有所感,代代传承
中一班 侯怡穆家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家庭教育促进法是我国首部家庭教育立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是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的法治体现,也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法治保障。
“第十四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共同生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应当协助和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小时候背诵的《三字经》:“子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意思是指生养孩子却不能很好教养培育,是家长的过错。身为师长只是教育孩子但不严格要求,就是懈怠懒惰。
本部立法,从法律角度明确谁来担责:谁才是家庭教育的主体?即家庭,并倚重和塑造良好的家教和家风,同时也让作为家长的我们:躬身自省,是否做到孝悌,忠信,好学!
“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以下列内容为指引,开展家庭教育:
(一)教育未成年人爱党、爱国、爱人民、爱集体、爱社会主义,树立维护国家统一的观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家国情怀。”
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们普遍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当我们听到歌曲——《我和我的祖国》,无论我们身处何处,境遇如何,我们心中都充满自豪,爱我们的祖国,爱我们的华夏文明,这就是家国情怀,这就是民族意识。
当我们读到艾青的诗——《我爱这土地》,艾青用那颗真挚的爱国之心,满怀对祖国的挚爱和对侵略者的仇恨便写下了这首诗,表达了作者一种刻骨铭心、至死不渝的最伟大、最深沉的爱国主义感情。
每每读到这首诗,都让我心潮澎湃,这就是民族意识和家国情怀的悸动。
作为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人,我们要有行动,要有目的把这种旋律优美的爱国歌曲,充满革命浪漫主义和家国情怀的诗句传唱下去。
“第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合理运用以下方式方法:
(一)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
(二)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
(三)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
(四)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
(五)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
(六)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
(七)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
(八)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
(九)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方式方法。”
《彖传》指出:“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认为父母在家庭教育中起着主导作用,“有严君而后家道正”,是说家长首先严以律己才能进一步理顺家庭关系。《彖传》还说:“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则指出家庭成员要各行其位,各尽其责,实现家门内的和顺,以家庭的和睦来实现国家的安定有序。
我生于长于一个深受儒家文化熏陶的地方,我受过私塾教育太爷爷,爷爷都是很正统的儒家文化倡导者,践行者,而我们的家风,家教也向来如此,我们祖宅大门的对联:忠厚传家远,诗书继世长。这也是我们子子孙孙的最早来自原生家庭的文化熏陶,时代在发展,世代在更迭,但是我们的家风家教却始终不变,正契合:忠厚传家,诗书继世。
习近平总书记讲到: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抛弃了或者背叛了自己历史文化的民族,不仅不可能发展起来,而且很可能上演一幕幕历史悲剧。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坚定文化自信,是事关国运兴衰、事关文化安全、事关民族精神独立性的大问题。”而我们就是这国家,民族的一份子, 我们将竭力践行家庭教育促进法,坚信文化自信,倡导和弘扬优秀的家风,合理运用十七条方式方法,塑造一个幸福美满的原生家庭。
家长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三用心守护,共同成长
中一班 陆昱珩家庭
孩子,是每位父母心中的宝贝,我们都盼望着他们茁壮地成长,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除了老师之外,父母也扮演着重要的主角,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同样至关重要。
在教育孩子成长的过程中,我最深的体会是:孩子一睁眼看到的是自己的亲人,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现在的社会,一家三代守着一个孩子的大有人在,哪个父母不是把孩子捧在手里怕摔着、含在口里怕化了,更何况还有爷爷、奶奶宠着,很容易让孩子从小成为“养尊处优”只会发号命令的“指挥家”,所以要想让孩子的人生有一个好的开始,首先家长要担负起“教师”这个称呼,不要让孩子养成“好坏不分”“是非不辨”的性格,有位教育家曾经说过:好的性格决定一个人的一生。
父母以身作则,做孩子的榜样,学校用心引导,双方共同努力,孩子才会跟着学习,如果光说大道理,而自我不能作为孩子的榜样,那么,这种教育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教育,是丝毫起不了作用的。另外,我认为孩子爱劳动良好习惯也尤为重要,让孩子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不仅仅能够培养孩子的劳动习惯和勤劳的品德,而且还能够培养孩子的独立性、职责感、自信心、意志力等良好素质和各种潜力。当然除了爱劳动的习惯,一些互动游戏也是有必要的,平时在放学之后可以让孩子适当放松,每晚抽出半小时进行互动游戏,并利用这一时光,了解孩子的精神需要,并经常和孩子谈心,随时观察其身心的变化,善于利用生活小事,敞开心扉,学会用欣赏的目光看待自我的孩子,善于捕捉他身上的闪光点,不要将子女与别人的孩子相比,将子女的此刻和过去进行比较,纵向看进步,及时发现和肯定自我孩子所获得的任何一点成绩,使孩子感受到我们的赞美和鼓励,提高孩子的自信心和良好的学习习惯。
孩子是敏感的,撒下什么样的种子就会开出什么样的花果,就会有什么样的收获,因此,我真诚地期望家长们撒下的是美丽、善良、友爱的种子。今后,我也会用心配合学校教育好我的孩子,使之成为能适应现代社会的有用人才。
家长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四做一个懂孩子的智慧父母
中二班 曹阙昀家庭
2021年10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革新和重建教育生态,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协调联动的鲜明导向,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有其独特的时代背景。值此全党、全国人民迈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之际,站在“两个一百年”的时间交汇点和战略新起点上,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统筹全局、强化顶层设计,把教育事业放在了新的、更重要的历史定位。从这个意义上讲,《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与中共中央、国务院此前对互联网行业的重拳整顿、调整计划生育放开三胎政策、对娱乐传媒行业的加强监管、强力推出“双减”政策等一系列重大举措,是一以贯之、通盘考虑的,总体目标就是以人为本、育人强国。
通过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我进一步感受到家庭教育的神圣使命,身为家长的责任重大、新时代育儿须理念革新。重任在肩,感慨良深:
第一,“家事”就是“国事”。传统的观念认为家庭教育是家事,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审议通过,让这件“家事”上升为重要的“国事”。家长们首先要革新理念,明确家庭教育需要国家指导、学校引领。其次要努力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身教重于言教,将教育渗透到日常生活的细节。国家法律法规的指导,意味着家长对子女的教育必须受到引领和约束,只有加强学习、配合上级政策(例如升学政策、分班政策、就业政策)和学校管理,才能做好一名合格的家长。
第二,“家长”也是“老师”。传统的观点认为,教育,纯粹是学校和老师的事。家长把孩子送到学校交给老师,就可以甩一甩衣袖万事大吉了。多年来,这种观念,在寄宿制学校家长、幼儿园家长群体中尤其突出。事实上,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某种意义上讲,也是最重要的老师。《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更加凸显了这一点。不要只想着“学校给了孩子什么”,还要首先想一想“我影响了孩子什么”。
第三,也是极易被忽视的一点是:“双减”绝不意味着“躺平”。2021年是“双减”元年,“减负”“加强五项管理”“开展课后服务”强化考试管理”......一系列新政策的出台,势必对中国教育体制改革产生历史性的影响。然而不少家长把“减负”理解为了“躺平”,在家庭教育环节,面对大把的时间而无所适从,对孩子的管理有所放任。事实上,“减负”的目的是“提质”,这是一枚硬币的双面。
“双减”政策对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实质,一是遏止“内卷”、二是因材施教。作为家长和孩子,将面临较为充裕的家庭时间、较多的业余生活选项。事实上,这是一片虚伪的“舒适区”。我们作为家长应该怎么做呢?
首先是陪伴,陪伴并尊重孩子的独立人格。其次是规划,科学合理地规划貌似更充裕的居家时间,在这一点上要认真学习上级教育部门的《五项管理》(作业管理、睡眠管理、手机管理、阅读管理、体质管理)。然后是发现和引导,发现孩子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引导并扶植孩子建立正确的学习导向,在春风化雨般的影响中,真正认识并针对孩子的自身特点(当然,孩子有其一定意义上的可塑性),量身定做、一人一案,一步一步做好人生的规划、走出一条独特的幸福成长之路。
总之,《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恰逢其时,对新时代的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家长是“双减”路上孩子学业减负最大的底气,或者说是最后的底线。要想减学生之负,家长必须内强素质、外结盟友,从这个角度看,家长和教师的使命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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