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高校和专业详见《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招生学校及专业总表》(见附件1)。高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另文下达。本、专科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详见《本、专科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见附件2)。凡不符合《护士条例》规定的申请护士执业注册条件,且不能对照本科护理学专业安排专升本考试的医学美容技术(原医疗美容技术)、呼吸治疗技术等专科专业,不得擅自安排招生。

2.我省继续实施“专升本专项计划”。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内,按全省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数的一定比例,单列适量专升本招生计划,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进行单独录取。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健全奖学金、学生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并存的政策体系,开设入学“绿色通道”,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按时入学,上得起学,顺利完成本科阶段学业。

3.我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者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的专升本招生继续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录取比例在教育部规定的30%基础上适度扩大。根据教育部要求,对因各省政策规定差异,导致在生源地和就读高校所在地都不能享受专升本招生优惠政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自2021年起,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入伍所在地专升本招生范围,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符合此类条件的考生,须于5月14日前携带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省教育厅学生处进行资格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