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这里发文!不得举办学前班、大大班、幼小衔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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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学要强化衔接意识,将入学适应教育作为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教学改革的重要任务,纳入一年级教育教学计划,教育教学方式与幼儿园教育相衔接,坚持“零起点”教学。要切实改变忽视儿童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的现象,坚决纠正超标教学、盲目追赶进度的错误做法。
2.根据国家修订后新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调整一年级课程安排,合理安排内容梯度,减缓教学进度。将一年级上学期设置为入学适应教育期,严格落实国家、省对有关适应教育的要求,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实用性的幼小衔接课程。改革一年级教育教学方式和评价方式,主要采取游戏化、生活化、综合化等方式实施,强化儿童的探究性、体验式学习,将《小学入学适应教育指导要点》的16个发展目标有机融入小学生素质评价体系中。
(三)幼儿园做好入学准备教育
1.幼儿园要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教育部印发的《幼儿园入学准备教育指导要点》,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为入学做好基本素质准备,为终身教育奠定坚实基础。
2.要进一步引导园长、教师、家长树立科学衔接的理念,将入学准备教育有机渗透于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中。
3.幼儿园要有针对性地帮助幼儿做好生活、社会和学习等多方面的准备,逐步建立对小学生活的积极期望和向往,坚决杜绝和纠正幼儿园教育照搬小学教育内容、方式、环境的行为。
(四)建立联合教研制度
1.建立联合教研制度。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全市幼小科学衔接全面工作,基础教研室负责幼小科学衔接教研教学工作,各县区教育局要明确1名幼教专干、1名小学教研员和1名幼教教研员,成立市、县区、中心校三级教研,制定幼小衔接工作内容、工作台账、教研计划等,共同牵头负责区域内幼小学段互通、内容融合的联合教研制度。
2.跟踪指导幼儿园入学准备教育和小学适应教育,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设立幼小衔接专项课题,引导教师及教研人员开展专题研究,积极开展幼小衔接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等活动。
3.结对小学和幼儿园要建立学习共同体,加强教师在儿童发展、课程、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研究交流,及时解决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实践中的突出问题。
(五)完善家园校共育机制
1.建立家、园、校互学共育体系,引导家长与幼儿园和小学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衔接工作。
2.幼儿园和小学一年级阶段,采取为家长举办专题讲座、致家长的一封信、幼儿园(小学)园(校)长寄语幼升小家长、幼小衔接专题片微视频等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政策要求及幼小双向衔接的科学理念和做法,回应家长在儿童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方面的困惑问题及意见建议,帮助家长认识过度强化知识准备、提前学习小学课程内容的危害,缓解家长的压力和焦虑,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积极配合幼儿园和小学做好衔接。
(六)健全评价机制
结合《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教基〔2022〕1号)和《河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59号),将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纳入幼儿园等级评定和小学教育质量评价,实现评价全覆盖。
四、进度安排
(一)试点先行,分层推进。(2022年3月)
1.各县区、直属分局要坚持“统筹谋划、试点先行”原则,遴选确定3—5所幼儿园和3—5所小学作为试点园(校),结对试点园(校)原则上应在同一学区内,同时兼顾城乡不同性质,为下步幼小衔接工作全面铺开积累多样化的实践经验。
2.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深度合作机制,试点园探索实施入学准备活动,试点校同步研究入学适应活动,2022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
3.遴选试点园(校)时相关名单和实施方案请于2022年3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二)组建师资,专项培训。(2022年4月)
市教育局成立专家组,遴选具有儿童发展研究基础、幼儿园教育改革和义务教育课程教学改革经验的专家,2022年4月底前,完成对各县区幼教专干、教研员、试点园(校)长及部分教师的专项培训。
(三)启动试点,加强指导。(2022年5—7月)
试点园(校)建立深度合作机制。教研部门深入指导试点园(校)探索实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活动。
(四)全面铺开,注重实效。(2022年8—12月)
研究分析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成效,梳理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市全面推行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建立幼小协同合作机制,加强在课程、教学、管理和教科研等方面的研究合作。
(五)完善举措,总结评价。(2023年1月—12月)
系统总结实践经验成果,完善幼小衔接政策举措,加强幼儿园和小学深度合作,提高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加强教育评价评估。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幼小衔接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做好幼小衔接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订本县区幼小科学衔接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把幼小衔接工作纳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统筹各方资源,提供经费支持,确保幼小衔接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协同。市教育局将会同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治理步骤,细化工作分工,压实部门责任,并建立治理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各县区要严格落实工作制度,扎实开展摸底排查,对接收学前儿童违规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和城镇小学内学前班进行严肃查处,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整合专业资源,发挥教科研部门和专家在指导教育教学实践、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幼小衔接科学研究。对成绩突出的小学、幼儿园和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并作为小学、幼儿园评优评先和教师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媒体宣传科学做好幼小衔接的重要意义和有效途径,及时总结推广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树立科学导向,引导家长自觉抵制违背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行为,支持和参与幼小衔接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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