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我院研究生生源质量,响应学校招生号召,推动经管院优秀大学生夏令营(以下简称“大学生夏令营”)的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大学生夏令营在研究生招生中的促进作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领导组织

成立“经济管理学院优秀大学生夏令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夏令营的重大事项的决策。

组长:翁贞林

成员:周波张征华廖文梅胡凯刘小春曹大宇

秘书:魏雨婷

二、大学生夏令营的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为核心,充分展示我院研究生教育的特色和水平,指导校内外应届本科生开拓专业视野,吸引更多优秀本科生申报我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和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普通招考硕士研究生。

三、工作任务

开展为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而倡导的学术交流及招生宣传活动。大学生夏令营项目管理实行项目责任人负责制,统筹做好项目申报、方案制订、经费管理、成果凝练等工作。

四、工作经费

大学生夏令营项目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并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开展活动。申请项目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项目一般要有创新的内容、明确的目的、较大的意义、较好的实施条件、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经费支持以及专门的管理组织和学术指导组织。

(二)合理安排项目规模和日程。大学生夏令营每营营员数量一般控制在30-80人,其中1/3以上营员来自校外,每次活动时间不超过5天。

五、接受入营的营员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全日制本科三年级在校生(学制四年)或全日制本科四年级在校生(学制五年);

(三)有意申报我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或报考我院普通招考硕士研究生;

(四)有志于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五)英语水平良好;

(六)遵守学术道德规范。

六、申请入营的营员一般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江西农业大学优秀大学生夏令营学生申请表》(附件2);

(二)本科成绩单(由教务处或院系盖章);

(三)能证明其道德素养、外语水平、科研能力等方面的有关材料。

七、营员政策

(一) 凡参加我校“大学生夏令营项目”,并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营员,由承办夏令营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夏令营招生方案,可预接收为我校相应专业的“推免生”,录取后可以优先选择导师。

(二)凡参加我校“大学生夏令营项目”,并被评为“优秀营员”的营员,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成绩达到我校相应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录取后可以优先选择导师。

(三)凡参加我校“大学生夏令营项目”,经考核合格的营员,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夏令营招生方案,初试成绩达到我校相应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凡参加我校“大学生夏令营项目”,经考核合格的营员夏令营招生方案,通过“推荐免试”或“第一志愿报考”被录取到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委托、破格),享受新生奖学金10000元。

八、项目经费

(一)大学生夏令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招生宣传、资料印刷、文具用品、场地租借、营员的往返路费、食宿和保险等,经费使用范围具体以学校下达经费的财务管理规定为准。参加夏令营项目的营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鼓励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多渠道筹措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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