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阳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1〕3号)和《阳江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阳教基〔2021〕11号)精神,结合我市适龄儿童的分布情况及义务教育学校学位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工作原则
(一)就近、划片、免试入学
免试就近入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立的基本入学制度,所有公办民办学校都要严格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为每一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定招生范围,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入学的权利和相应的学位。
(二)阳光招生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三)属地管理
城区中小学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镇中小学招生工作由各镇中学、中心小学负责。
二、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二)七年级(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
2021年小学毕业的学生。
三、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安排
(一)成立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梁爱平(阳春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张海飞(阳春市教育局副局长)
苏朝军(春城街道工委委员、副主任)
邱超锋(河西街道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组员:赖道云(阳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干部)
柯明欣(阳春市实验中学校长)
罗潇红(阳春市第三中学校长)
林宗昶(阳春市第四中学校长)
吴光迎(阳春市第五中学校长)
袁球(阳春市春城街道第一小学校长)
杨国凌(阳春市河西街道中心小学校长)
薛庚标(阳春市实验小学校长)
李选英(阳春市云凌小学校长)
陈奕传(阳春市春州小学校长)
胡志坤(阳春市兴华小学校长)
刘经宁(阳春市逸夫小学校长)
张其山(阳春市文塔小学校长)
叶慧萍(阳春市第七小学负责人)
李彩枚(阳春市第八小学负责人)
袁进(春城街道第四小学校长)
罗立家(春城街道第二小学校长)
吴学才(春城街道第三小学校长)
吴昭宪(春城街道高朗小学校长)
庄汝参(春城街道第一小学城南分校校长)
柯其安(春城街道城北小学校长)
曾昭景(春城街道新云小学校长)
刘希添(阳春市莲平小学校长)
莫介辉(河西街道升平小学校长)
何启成(河西街道龙岩小学校长)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1年我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由赖道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2021年我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招生的具体工作。
(二)2021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1.小学招生计划
片区
学校
班数
人数
片区合计
班数
人数
片区
一
春城街道第一小学
8
360
17
765
春城街道第二小学
5
225
春城街道第三小学
2
90
春城街道第一小学城南分校
2
90
片区
二
市实验小学
8
360
29
1305
市云凌小学
8
360
市兴华小学
8
360
春城街道新云小学
5
225
片区
三
春城街道第四小学
6
270
15
675
春城街道高朗小学
1
45
市文塔小学
4
180
市第八小学
4
180
片区
四
市春州小学
8
360
22
990
市第七小学
8
360
春城街道城北小学
6
270
片区
五
河西街道中心小学
8
360
10
450
河西街道龙岩小学
2
90
片区
六
市逸夫小学
8
360
15
675
市莲平小学
3
135
河西街道升平小学
4
180
城区合计
114
5130
114
5130
2.初中招生计划
学校
班数
人数
阳春市实验中学
30
1500
阳春市第三中学
24
1200
阳春市第四中学
24
1200
阳春市第五中学
24
1200
合计
102
5100
(三)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
1.小学片区一
(1)春城街道第一小学:朝南路以西——东湖西路以北——东沿江路以东——府前路以南——朝阳路以东——崔塘路以南——城东大道以西——府前路以北的居民子女;朝阳路拆迁户子女。
(2)春城街道第二小学:朝南路以东——环城南路以北——南新大道以东——车马大街以东——松竹路以北——兴华路以西——东湖东路以北——阳春大道以西——环城北路以南(含轴承厂)——城东大道以东——府前路以南的居民子女。
(3)春城街道第三小学:东沿江路以东——府前路以北——朝阳路以西——崔塘路以北——城东大道以西——安园路以南的居民子女。
(4)春城街道第一小学城南分校:城南村委会村民子女;环城南路以南——城东大道、南新大道以西(北) ——城云路以东——东湖西路以南——朝南路以东的居民子女。
2.小学片区二
(5)市实验小学:城云路以东(滑石河北桥头)——南新大道以南——车马大街以西——松竹路以南——兴华路以东——东湖东路以南——阳春大道以西——东苑路以北——滑石河以西、以北至滑石河城云路桥头的居民子女。
(6)市云凌小学:绿道出口以南——阳春大道以东——马鞍山水系以北——竹篙岭分水线以西的居民子女。
(7)市兴华小学:三茂铁路以东——旗岭分水线以东——滑石河以南、以东——东苑路以南——阳春大道以西的居民子女。
(8)春城街道新云小学:新云村委会的村民子女。
3.小学片区三
(9)春城街道第四小学:东沿江路以东——东湖西路以南——城云路以西(滑石河北桥头)——滑石河以北——旗岭分水线(电视塔)以东——旗岭街以东——南新大道以北的居民子女。
(10)春城街道高朗小学:高朗村委会村民子女;旗岭分水线以西——春江路二巷以南——春江大道以西——以文塔为中轴线以南——漠阳江以东——三茂铁路以北的居民子女。
(11)市文塔小学:东沿江路以东——南新大道以南——旗岭街以西——旗岭分水线以西——春江路二巷以北——春江大道以东——春江路一巷以北——以文塔为中轴线以北的居民子女。
(12)市第八小学:三茂铁路以南、以西——王竹岭以北——漠阳江以东的居民子女;岗脊村委会的村民子女;高朗村的村民子女可选择入读。
4.小学片区四
(13)市春州小学:阳春大道以西——长坡路以北——吉祥路以东——同心路以北——安园路以北——东沿江路以东——蟠龙河以南——Y151乡道以南的居民子女;茶地村、沙硃村村民子女。
(14)市第七小学:阳春中职以南——罗运岗岭分水线以东——Y151乡道以北——阳春大道以东——东湖绿道口以北的居民子女,原河北分校、新村分校招生范围的村民子女。
(15)春城街道城北小学:城北、林田村委会村民子女;城东大道以东——环城北路以北——阳春大道以西——长坡路以南——吉祥路以西——同心路以南的居民子女。
5.小学片区五
(16)河西街道中心小学:西沿江路以西——城西大道以北——龙岩路以东——迎宾大道以北——绵登新城(含绵登新城)以东——牛肚朗村委会(含牛肚朗村委会)以南的居民子女;牛肚朗村委会村民子女;龙岩村委会村民子女可自由选择入读。
(17)河西街道龙岩小学:龙岩村委会村民子女。
6.小学片区六
(18)市逸夫小学:沙岗路、城西大道以北——龙岩路以西——迎宾大道以南——绵登新城(不含绵登新城)以西——春州大道、合岗路以南——三茂铁路以东及宏强时代的居民子女。圭岗村、林屋村、莲塘村及西岔村的村民子女。
(19)河西街道升平小学:升平村委会村民子女;西沿江路以西——城西大道、沙岗路以南的居民子女。
(20)市莲平小学:大河水库移民区的子女;升平村委会上朗村、下朗村村民子女。
7.初中学校
(1)市实验中学:采取多校划片方式面向具有春城街道、河西街道户籍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及符合入读城区中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
(2)市第三中学:漠阳江以东——府前路以南——朝阳路以东——环城北路以南(含轴承厂)——阳春大道以东——绿道出口以南的城区户籍的居民子女,在漠阳江以东居住且就读春城、河西街道内小学的非城区户籍六年级毕业生。
(3)市第四中学:漠阳江以东——府前路以北——朝阳路以西——环城北路以北——阳春大道以西——绿道出口以北的城区户籍的居民子女招生方案,春城街道附城片农村户口(含原春城街道附城片农村户口因政策转为非农村户口)的毕业生,阳春市第四中学和春城街道小学教职工子女。
(4)市第五中学:漠阳江以西的城区户籍居民子女,河西街道农村户口的毕业生,阳春市第五中学和河西街道小学的教职工子女,在漠阳江以西居住且就读春城、河西街道小学的非城区户籍六年级毕业生,大河水库移民区的子女。
8.其他
(1)城区各村委会户籍的村民子女,按房产地址就近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
(2)凡持有水上居民户籍的适龄儿童,居住在漠阳江以西的可就近选择到逸夫小学、河西街道中心小学、龙岩小学或升平小学就读;居住在漠阳江以东的按居住地段就近入学。
(3)省地厂、矿、场的干部职工子女、阳春籍非城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非阳春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居住地可就近选择到春城街道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第一小学城南分校、城北小学、新云小学、高朗小学、莲平小学、河西街道升平小学、龙岩小学中的1所申请入学。
(4)对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居住地址为阳春市城区)、港澳居民居住证的随迁子女按城区户籍儿童同等待遇安排入学。
(四)学生分类、优待政策及户口甄别方法
1.学生分类:①户籍属城区且房产在所在学校招生范围的学生简称为地段生;②符合优待政策的学生简称为优待生;③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但在城区没有房产的学生简称为户籍生;④户籍不在城区但在招生范围内有房产的学生简称为产权生;⑤户籍和房产均不在招生范围的学生简称为统筹生。
2.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和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以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四川甘孜和东西部扶贫援派干部人才子女,将结合报名意愿和学位情况,就近就便安排学校;所在学校教师的子女优先安排学位。符合我市制定的相关优待政策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3.地段生户籍甄别方法:适龄儿童的户籍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要一致,且与户主为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入户时间截至2021年6月20日。户口簿不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须同时提交父母结婚证、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为挂靠户口,不属地段生。适龄儿童户口甄别工作由各学校进行,相关单位抽调人员进行复查。
(五)报名办法及时间
1.入读城区小学一年级报名办法
(1)地段生:持适龄儿童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及复印件(复印户主与儿童页,户主不是父或母的,须把父或母页一并复印,下同)、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及复印件、儿童免疫证明到所属学校报名。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被抵押的,需提供《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资料到阳春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六楼自然资源局60、61号窗口办理);适龄儿童父母居住单位公房或公租房的,要由单位或房产部门出具实际居住证明和署名为适龄儿童父(母)的近2个月水电费缴款正式发票。
(2)优待生:教师子女直接在所在学校报名,其余优待生需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我局基础教育股核实,再凭联系函到相关学校报名。
(3)户籍生:持适龄儿童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及复印件、村(居)委会出具的户籍证明及儿童免疫证明到所属学校报名。
(4)产权生:持适龄儿童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及复印件、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及复印件、儿童免疫证明到所属学校报名。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被抵押的,需提供《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
(5)统筹生:持适龄儿童本人户口簿及复印件、有效居住证明(租赁合同、水电费收据等)、儿童免疫证明到相关学校报名。
年龄在6周岁以上的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可到相应学校报名(中重度智力残疾及中度以上自闭症适龄儿童可到阳春市启智学校报名,盲、聋哑的残疾适龄儿童可到阳江市特殊教育学校联系报名事宜)。
2.第一批城区小学报名时间及录取办法。市实验小学、市云凌小学、市春州小学、市兴华小学、市逸夫小学、市第七小学、市第八小学、市文塔小学、春城街道第一小学、河西街道中心小学、春城街道第四小学等11所学校为城区小学第一批招生学校。
(1)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日至6月12日(优待生无需网上报名),6月12日、13日在网上打印报名表并持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现场签名确认。
(2)公示时间:6月19日公示各类适龄儿童报名名单,6月26日公示第一批录取学生名单及参加抽号儿童名单。
(3)录取办法:
①片区内只有一所第一批城区学校的,地段生与优待生全部安排入读;
②片区内有2-3所第一批城区学校的,当地段生与优待生之和小于录取人数时,全部安排入读;当地段生与优待生之和大于录取人数时,则通过自愿原则调配部分学生到还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③地段生与优待生录取完毕后,如有剩余学位,则按本校的户籍生或产权生→片区内的户籍生或产权生→统筹生的顺序录取,每个环节的报名人数大于剩余学位数时,通过抽号的方式决定录取名单。
④抽号时间:7月3日上午9:00-12:00,抽号结束后立即公示结果。
3.第二批城区小学报名时间及录取办法。春城街道第二小学、第三小学、一小城南分校、新云小学、高朗小学、城北小学及河西街道升平小学、龙岩小学、莲平小学为城区小学第二批招生学校。
(1)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3日—5日共三天,7月10日、11日网上打印报名表并持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现场签名确认,7月17日公示录取学生名单,7月24日前公示统筹安排学生名单。
(2)录取办法:当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人数时,全部安排入学,剩余学位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录取顺序为:地段生及优待生→户籍生及产权生→片区范围户籍生→片区范围产权生→统筹生。
(3)未被学校录取的学生将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4.入读城区初中一年级(即七年级)办法
(1)市直小学、春城街道、河西街道内小学的毕业生于6月30日前向所在小学提供最新户籍及居住地(房产)复印件,各小学根据毕业生的类别按招生范围安排到对应的中学就读,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录取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不需另外报名。
(2)因居住地迁移等原因申请入读城区中学的市直小学、春城街道、河西街道以外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属春城街道、河西街道户籍的于6月26日、27日带户口簿及学生学籍信息表(在原就读学校打印)到春城街道第一小学(春城片)或河西街道中心小学(河西片)报名;非春城、河西街道户籍但房产在春城、河西街道的,可带户口簿及房产信息资料到春城街道第一小学(春城片)或河西街道中心小学(河西片)报名。
(3)各城区中学确定招生名单后,于7月20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市直小学、春城街道、河西街道内小学的毕业生回原就读学校领取,市直小学、春城街道、河西街道外小学的毕业生按地段到拟入读的学校领取。
(4)各中学于9月3日前把新生名单按原就读学校造册报基础教育股,各小学根据中学反馈的七年级新生名单追踪原六年级毕业生的去向,确保学生全部升学。各市直小学、春城街道第一小学、河西街道中心小学于9月10日前把《2021-2021学年度六年级毕业生去向表》报基础教育股。
5.注册
城区学校七年级新生注册时间为8月23日-27日;小学一年级新生注册时间为8月28日-30日。
6.注意事项
(1)一年级新生必须是从未入读过小学的适龄儿童,对已入读过小学取得全国学籍号,变相留级重新申请学位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家长负责。
(2)家长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相应学校报名,否则学校不为其保留学位,此类适龄儿童和未能被报名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将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3)报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是出具虚假证明资料的,一经查实,均要回原户籍所在地入学。
(4)已被学校录取,无故不按时注册的,视为放弃该学位。
四、镇中小学招生工作安排
(一)各镇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由镇中心小学统筹安排,招生时间不得早于6月1日。
(二)七年级(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由镇中学自行安排,本镇六年级毕业生全部安排入读。各镇中心小学于7月3日前把全镇六年级毕业生信息送镇中学,各镇中学于7月17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各镇中心小学、中学要认真贯彻落实《阳江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阳教基〔2021〕11号)精神,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招生方案,各镇小学、中学招生方案于6月10日前报我局基础教育股备案。
(四)做好控辍保学工作。镇中学、中心小学要联合追踪六年级毕业生去向招生方案,密切与镇政府、村(居)委会联系,共同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六年级毕业生全部升学。各镇中学于9月3日前把新生名单返交镇中心小学(同时报基础教育股),镇中心小学于9月10日前把《2021-2021学年度六年级毕业生去向表》报基础教育股。
五、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安排
(一)民办学校中小学招生与城区公办中小学招生同步进行,招生时间不得早于6月1日。
(二)绵登中英文小学招生范围:面向阳春绵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阳春崇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绵登新城开发的楼盘的业主的直系亲属的子女招生,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安排入读。6月19日、20日在网上打印报名表并持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现场签名确认,7月3日公示录取学生名单。阳春绵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阳春崇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绵登新城开发的楼盘包括二区(绵登广场)、三区(崇福花园)、四区(天福花园)、五区(德福花园)、六区(中英文小学侧的商住楼A幢、B幢、C幢、D幢)、七区(瑞福花园)、八区(名门世家)、十区(新世界花园)、十一区(仅十一区内的同福花园的商住楼A幢、B幢、1幢、2幢),十二区,十三区(仅河西派出所前面小路以北的十三区住宅区)。
(三)华南师范大学附属阳春学校和德恒实验学校不划分招生范围,但面向阳春市范围招生的比例不低于50%。
(四)招生计划:绵登中英文小学一年级计划招6个班共270人;华南师范大学附属阳春学校小学一年级计划招8个班共360人,七年级(初中一年级)招14个班共700人;德恒实验学校小学一年级计划招4个班共160人,七年级(初中一年级)招6个班共240人。
(五)一年级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人数时,全部安排入学;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人数时,通过电脑随机摇号方式确定新生名单。
(六)七年级(初中一年级)应优先招收本校自愿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剩余的招生名额公开报名后,如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则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七)报读民办学校(含绵登中英文小学)的学生一律通过阳春市民办学校招生系统报名,网址:。
(八)6月26日公示报名学生名单,报名学生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于7月3日进行电脑派位。电脑随机录取工作要做到全程录像,并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由公证机构出具公证结果报基础教育股存档。
(九)民办学校于6月1日前把招生方案(或招生简章)报我局基础教育股备案。
附件:
附件1:2021年城区小学及民办学校招生网上报名指引.doc
附件2:2021年阳春市城区小学招生范围图.jpg
附件3:2021年阳春市城区中学招生范围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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